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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鳳蘭

簡介:
李鳳蘭
(Li,Fenglan), 女 , 64歲 , 伊春市大法弟子,南岔水解二小學的工會主席,現已退休。

李鳳蘭堅持修煉使她身心受益的法輪功,在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發動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後,她也遭受了冤獄折磨,二零一二年出獄時不能走路、不能吃東西。二零一五年八月,她向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江澤民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以個人意志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類似「納粹蓋世太保的全國恐怖組織──610辦公室」,同年七月以「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恐怖滅絕政策發動了對上億法輪功修煉民眾的全面迫害,造成難以計數的幸福家庭被毀,無數人被酷刑致傷、致殘,數百萬人失去生命,甚至被活摘器官牟取暴利。
下面是李鳳蘭女士陳述的事實與理由:
我是一九七零年從教,自覺守法,為人師表。一九九四年以後身體每況愈下,肺氣腫、婦科病折磨的我全身免疫功能失調,每個月住院兩次,喘不了氣,上不了樓,走不動路。孩子剛十一歲,我就快病死了,挨到一九九八年我已經上不了班了。就在垂危之際,經朋友介紹,一九九八年十二月我開始修煉法輪功,僅七天時間,我突然覺得一身輕,精神特好。我被自己身體的變化驚呆了!從來不信神的我一下子一百八十度大轉彎,這神奇的變化讓我心服口服。從此,我自覺按照「真、善、忍」修煉心性,身體越來越好,思想得到升華,減輕了家裡的經濟負擔。從此我全身心的投入工作,創造了非常優異的成績。
然而修煉大法僅僅四個月,江澤民這個人丑就發動了這場慘無人道的迫害。從一九九九年四二五開始,黨內就不讓修煉了,到七二零,迫害升級到滅絕人性,我個人深受其害,罄竹難書。
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開始,公安局和學校聯合起來,今天辦班洗腦、明天收身份證,天天折騰,他們都聽不懂人話了!我說《憲法》規定信仰自由,怎麼做好人還有罪了!他們說:「啥是法律,共產黨江澤民就是法律!」真是黑社會了!顛倒了黑白,沒了王法沒了人道。
二零零一年我五十歲,迫害形式更加嚴峻,天天抓、查、打、關、判,簡直烏煙瘴氣!他們集中了社會的閒散無業游民監視法輪功學員,檢舉一個賞二百元。二零零一年十月份,我被一個流氓舉報,十幾個警察開著警車在我家蹲坑了一個多月,從此我流離失所一年。
後來他們一直用手機監控我,讓街道鄰居監督我,出門入門都得請示。而且經常找我兒子調查我,恐嚇威脅無所不用其極的迫害我的孩子!給他壓力,使他無心工作更無心生活了。生活中他們時刻派人查我,監控電話。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早三點多,六個警察開門闖進我家,他們自己配有鑰匙,開門就進,簡直無法無天了,見啥拿啥,搶走了大法書和電子用品共三大袋,連假頭套都偷走了。在公安局迫害四天四夜不讓睡覺,用非人的辦法折磨我、刑訊逼供、欺騙造謠、手段極其惡劣。
在看守所裡,經受了生不如死的折磨十個月,吃的豬食,不給熱水,洗澡都用涼水。不讓家人見,案子也不結,也不放人。後來我們就絕食抗議,他們就野蠻灌食。後來他們在大米粥裡下藥,我因此中了毒,十幾天不吃不喝,就一個勁的嘔吐,虛脫的沒了人樣!起不了床,走不了路。找所長說,他們都幸災樂禍!他們殘忍的看著也不管,往死裡整。後來我就癱了,起不了床。
在看守所的十個月裡,他們折磨我孩子,嚇唬他說我不行了,要趕快花錢辦精神病就放人。當時我孩子借了好多錢開了個飯店,讓他們嚇得拿了不少錢,致使飯店剛開始就開不下去了,損失了一百多萬!孩子活不下去了,只好另走他鄉。
非法抓捕關押給我丈夫的傷害最大。當時他患胃癌手術不長時間,家裡無人照顧,生不如死。試想一下,一個得了絕症的人,家裡遭這麼大的難讓一個病人怎麼承受!
在看守所裡非人折磨十個月後,我被非法判刑三年。
在哈爾濱女子監獄時,我已被折磨的頭發全白!牙齒全掉。他們用「十不准」的辦法非法折磨我:不准接見、不准放崗、不准說話、不准買東西、不准寫信、不准隨便看人、不准隨便上便所、不給熱水喝,每天坐小板凳不准亂動,一動就上來人打,經常有人蹲小號,天天喊叫不斷打人不停,慘不忍睹。
監獄的警察沒人味,撒謊欺騙、無所不用其極。有一次我兒子帶了一千多元錢去看我,他千裡迢迢背著東西,來到之後,獄方不讓見,說甚麼「表現」不好等等,我兒子花了不少錢拉關系,他們答應了。可東西他們卻分了,我啥也沒得到。有一次我妹妹送藥,也都讓他們偷分了。對法輪功學員,他們可以隨意欺辱、打罵。
苦熬到二零一二年三年期滿,我正被折磨得不能走路,不能吃啥東西了。回家後不幾天,南岔政法委又抓我到伊春洗腦班非法關押了二十五天,每天被迫聽那些污蔑大法的捏造的謊言。伊春洗腦班的領導和獄警以非人的方式折磨我,天天恐嚇威脅、不讓休息、侮辱謾罵無所不用其極。
這是啥世道呀!我沒犯法,更弄不懂用甚麼手段破壞了哪條法律的實施。我一生光明磊落,為人師表,奉公守法,最後卻被關進了監獄,讓真正的犯人連打帶罵,隨便弄死弄殘。
十六年了,我因為實踐「真善忍」做好人,吃盡了苦頭受盡了屈辱。家人不理解,世人不理解,而被迫害的原因卻是做好人。我教過的學生來抓我,我教過的學生在看守所看著我,我教過的學生起訴我!無數事實讓我真正看到了共產黨是怎樣把人變成魔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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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早六點,民主派出所在公安局治安大隊和“六一零”的配合下將李鳳蘭綁架同時搶走大法書籍及真相資料等,目前李風蘭仍被關押在南岔看守所,面臨被非法庭審。對此負責的有南岔公安局長張喜軍。

黑龍江省伊春市南岔區法院原定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八日對滿曉敏、李風蘭、趙淑閣、張雅賢、侯志軍、王祥、安永臣七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延期,這七位法輪功學員已經被非法關押了近八個月。目前“所謂”的案件已由南岔檢察院移交到法院。

李鳳蘭在看守所在被迫害了十個月,經過絕食抗爭,身體已非常虛弱,走不了幾步,頭發也全白了,到女監十一監區後每天一幫人看著,逼你連吵帶罵,加上不讓睡覺,還得姿式坐著李鳳蘭總要昏迷實在挺不下去了,就違心寫四書,一幫猶大奔走相告,看著她們李鳳蘭的心裡極難過。

後來李鳳蘭寫聲明四書作廢後,招致一系列的嚴重迫害,血壓高至180,還逼著坐小塑料凳,逼著干活,不干就折磨,不讓寫信,不讓接見,不讓打電話,不讓訂菜,不給開水喝,不讓說話,不讓放風。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非法提審非法關押坐小板凳剝奪睡眠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禁止學員相互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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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南岔公安局長張喜軍。

責任單位及惡人:
伊春市看守所
伊春市公安局地址:伊春市<br>李衛東,伊春市公安局局長(由佳木斯調來),辦公電話 0458_3620763,主要責任人<p>
伊春市610地址:黑龍江省伊春市610<br>伊春市610辦  綜合科  (0458)3879398<br>指導科  (0458)3879397<p>
南岔區公安分局 : 李學民
南岔區610
哈爾濱女子監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現任監獄長:方根寶、包銳,電話0451-86639099,86636066<br>政委 褚淑華 電話0451-86639077<br>副監獄長 陳飛 電話0451-86629677<br>十監區院長: 趙慧華<br>十監區監區長: 趙曉帆<br>十監區大隊長: 吳紅<p>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路389號 郵編:150069<br>(在哈爾濱市火車站乘343路車到新建下車)<br>哈女監聯系電話:0451-86639059, 0451--86639069<br>哈爾濱女子監獄總機:0451-86684001 ,0451-86684002 ,0451-86684003<br>周五為監獄長接待日 下午13:00-15:00  電話:0451-86684002-3009,0451-86694053<br>監獄醫院院長:趙英玲 8053<br>哈女監監獄長徐龍江 總機轉8001<br>哈女監監獄政委 總機轉8002<br>政委:褚秀華(女)0451--86684001-3003<br>四大隊長:吳艷傑、陶淑萍<br>八監區區長:鄭傑0451─86358314<br>區長:彥玉華、楊華、崔艷<br>九監區區長:張秀麗0451─86359539<br>九監區惡人榜:<br>劉志強(隊長)、賈文君、燕玉華<br>八監區區長:何松梅、張春華<br>呂某某:集訓隊隊長<br>大隊長:康袢×、夏某<br>獄政科科長:楊麗斌<br>獄偵科科長:肖林: 13845193360(手機)<br>哈女監副監獄長叢新、渚淑華、劉志強(主管保外就醫)<br>哈女監監獄獄政科科長楊麗斌 總機轉8142<br>哈女監監獄教改科科長肖 林 總機轉8130<br>派駐哈爾濱女子監獄檢察室電話:0451-82030982<br>哈爾濱濱江檢察院舉報電話: 0451-86663178<br>哈爾濱市濱江地區檢察院電話:0451-82359148<br>哈爾濱市濱江地區檢察院駐女子監獄電話:0451-86663178
伊春市洗腦班
南岔看守所
伊春市南岔區法院
南岔公安局
南岔治安大隊 : 張喜軍
南岔區民主派出所
南岔區政法委

更新日期: 2015年12月19日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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