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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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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民

簡介:
王志民
(Wang,Zhimin), 男 , 年齡未知 , 方正縣沙河子村大法弟子。

一九九九年七月,在車站卻被站前派出所警察綁架,並對他們進行非法審問,後來打電話讓方正縣公安局把他們接回到當地。

在公安局裡,政保科長白曉莉,帶人對他們進行了非法審訊,後把他們非法拘留了十五天。王志民單位(方正縣沙河子港務局)局長丁連弟、沙河子派出所所長張寶昌,對他及他們單位其他幾位法輪功學員辦了洗腦班,在洗腦班裡讓他們看污蔑大法的電視,單位領導給他們讀污蔑大法的報紙,洗腦班歷時一個月。

二零零零年的正月初五,王志民夫婦二人去北京上訪。當時信訪局不接待他們,他們就去了天安門,在天安門被王志民單位派出所所長張寶昌,隊長趙靜華綁架,並對王志民進行了毆打,造成他胸口部疼痛了很長時間。他們被接回到方正縣公安局,政保科長文某某等人對他們進行了審問。拘留期間因煉功被多次罰站、恐嚇,非法拘留六個月後被放回,回家後,其單位對王志民夫婦強行勒索四千元錢。

二零零一年四月,王志民單位派出所所長張寶昌和隊長趙靜華,又把他送到黑龍江省戒毒所,參加省企工委辦的全省各企業職工洗腦班,時間為一個月。當時省戒毒所有個女子勞教所,組成幫教組對王志民及其他法輪功學員進行所謂幫教。王志民違心地寫了“三書”才被放回,回來後,方正縣政保科科長文某某、丑永生帶人幾次去他家騷擾和恐嚇。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方正縣國保大隊隊長魯統金與白文傑,伙同大羅密鎮派出所惡警王宏遠等人,將方正縣沙河子村大法弟子王志民,李香芹在各自家中非法綁架到方正縣看守所。後又向家屬勒索錢財,於十一月一日將人放回。

二零一零年十月八日晚上,方正縣沙河子村派出所王洪遠帶方正縣國保大隊長魯統金、白文傑、王林春闖入王志民家,對他家進行了非法抄家,當時搶走一個筆記本電腦,並把他綁架到方正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進行非法審問,並對其威脅、恐嚇、謾罵。在晚上十一點多把他關進拘留所,在拘留所裡又對其多次進行非法審問,並揚言要對其判刑最少四年。五天後,在方正縣公安局強行勒索二千元錢後放回,電腦被扣。回來後,王志民單位局長王林、馬志文、楊占洲又對其進行多次非法審問、恐嚇。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黑龍江省公安廳對王志民當地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大抓捕,王志民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晚,依蘭縣公安局、方正縣公安局統一行動,對依蘭縣內、達連河鎮、三道崗鎮、道台橋鎮、團山子鎮,按事先擬好的名單大肆抓捕。由黑龍江省公安廳技術處處長親自到依蘭縣指揮,通過特務手段獲取法輪功學員的手機號碼,每半個小時一次跟蹤定位,對不知道其手機號碼的法輪功學員,就到住家附近蹲坑。一伙伙警察、便衣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的家,騷擾、圍困、抄家、搶劫、脅迫、綁架。

三•;;二九綁架案,據不完全統計,共有六十一人被非法抄家、綁架、審訊、拘留、騷擾、圍困、流離失所。通河縣七人,方正縣十七人,勃利縣二人,依蘭縣三十五人。在六十一人中有十四人被非法判刑,十五人被非法拘留,十一人被騷擾,十人流離失所,二人被圍困,二人拘留後又送到洗腦班,通河縣七人受迫害情況目前不明。

三月二十九日晚上九點鐘,李偉東帶一幫警察闖到王志民和李冬梅家騷擾,王志民無法正常工作、生活,給他們心裡造成很大壓力,家人和朋友都受到傷害。

二零一五年九月,王志民起訴“江澤民”,省公安廳又對他們當地進行非法大抓捕,王志民又被迫流離失所至今。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王志民單位局長安少成和勞資科長張利密謀,假借上面政策和決議,對王志民進行勸退處理(開除),其不勸退,也不讓上班,不開工資,還要讓王志民自己交養老金(一年一萬四千元錢),王志民拿不出那麼多錢。迫於生活壓力和精神壓力,王志民於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出現腦出血症狀,到佳木斯醫院就醫花了近萬元,現暫時不能勞動,造成生活上的困難。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非法關押勒索錢財毒打/毆打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搞垮或使大法弟子的經濟實體蒙受損失騷擾抄家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省方正縣部分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事實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方正縣惡警再次行惡

相關單位及個人:
王志民單位局長王林、馬志文、楊占洲又對其進行多次非法審問、恐嚇。

責任單位及惡人:
方正縣公安局公安局長趙家岐: 13303617003 57124746(辦)<br>公安局政委: 0451--57124662<br>副局長蔡福生:0451--57122506<br>政保科長丑永生:0451--57124620(辦) 55055668(宅)<br>政保科惡警:張振生、李坤、於連財<br>惡人:金國星:0451--57147901<br> : 魯統金白文傑
沙河子派出所沙河子派出所惡警電話:<br>劉海軍:0451--57146110(辦) 57147268(宅) <br>13836058801(手機)<br>王洪遠:0451--57146321(宅) 13936216411<br>趙明國:0451--57137063(宅) 13074527668<br>張孝伍:(派出所雇用做飯的,曾舉報過大法學員) <br>0451--57147271(宅) 13936100291(手機)<br> : 趙靜華張寶昌李偉東
方正縣看守所
方正縣國保大隊

更新日期: 2019年6月7日 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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