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得香(德香)
簡介:
李得香(德香)(Li,Dexiang(dexiang)),
女 ,
60歲 ,
甘肅省金昌市法輪功學員,家住甘肅省金昌市。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甘肅金昌市法輪功學員李德香,在中共對法輪功持續迫害的二十二年中,累計被非法監禁十三年之久。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李德香因為約定在家中與同修交流,電話被金川公安分局監聽,六、七位法輪功學員被金川公安分局警察綁架並非法拘留七至十五天。李德香被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零零年元月二十日,李德香和楊成梅、劉桂花輾轉來到北京。被武警綁架到早已停在那裡的其中一輛車上,拉到前門派出所。兩小時後被駐京辦接回非法關押七天。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九日,被遣送回金昌,由金川公安分局濱河路派出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接回金昌市被非法關押在戒毒所15天。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一日被金昌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四日,李德香等五人被劫持到甘肅省平安台勞教所。 在蘭州平安台女子勞教所期間,李得香遭到殘酷折磨。她被罰以苦役、罰站、剝奪睡眠、上背銬、整個身體懸離地面用繩子吊在空中等類似的酷刑。一次吸毒犯鄧小琴等人在惡警指使下毒打李得香和法輪功學員王玉霞,用腳狠踢她們的小腹,兩人被打的死去活來;還有一次,惡警長時間將李得香吊離地面,直到她昏迷。惡警還放高音喇叭,強制她聽誹謗大法的謊言及誣蔑之詞。惡警因李得香拒絕接受所謂“轉化”,長期銬她雙手,致使手臂骨肉分離,幾乎致殘,不能穿衣、不能端碗,惡警仍然逼她下地干活。 在蘭州平安台勞教所,李德香被帶出去折磨了一天,送回來時,李德香到處是傷。管教卻當著眾人說:她拉肚子,給她輸液一整天。 在甘肅平安台第一勞教所七大隊三中隊三組,二零零一年六月份,李得香由於堅持修煉,絕不寫三書,被邪惡之徒毒打並反銬長達一個月左右。第一次十五天關禁閉出來時,皮開肉綻,手上的傷口可以看到骨頭,打完後審,如還堅持修煉,接著又毒打。她堅持不寫“三書”,又關禁閉十五天,依然拒絕寫“三書”,而被整天酷刑、毒打。三中隊惡警隊長李曉靜還威脅她:你再不配合還要繼續延長勞教期。她拒絕寫“轉化”書,被惡警非法延期三個月。 李德香被迫害一年九個月後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回到家中。 二零零二年元月十一日,李得香從勞教所出來十七天,被濱河路派出所警察馬長貴綁架,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李得香絕食抗議,被強行灌食折磨好多次,身體虛弱不成人樣。被迫勒索一千一百元後才允許家人把她接回。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初二,韋鳳玲和汪玉康被惡警綁架,同時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趙鳳蓮(已被迫害致死)、李德香、曹芳、龔月華六人。參與迫害的有李敘和、劉成業、李青婷、李新華、戴寶吉、張樹偉、邢富強。 二零零二年底,大法弟子趙鳳蓮拿著師父新經文到李德香家,被濱河路派出所警察跟蹤闖入家中綁架,電視台還跟到現場,拍了所謂專題片。後兩人被綁架到金昌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六十多天,又繼續非法關押在金昌市戒煙所一百天。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日,李得香因發真相資料被金昌市公安分局綁架到看守所,後因絕食抗議被放回。在這期間也是被惡警和犯人多次灌食,用的是開張器,折磨的腿都站不起來才送回家。同樣被勒索八百元現金。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六日, 因散發真像資料再次被非法勞教三年,因病未果。 被金川公安分局政保科惡警綁架,非法關押在金昌市看守所。金川公安分局政保科惡警李敘和、劉成業、李新華等為了查找資料點的下落,殘酷折磨她,用腳鐐、手銬,銬了幾天。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被金昌國保特務李新華、戴寶吉、李敘和等人綁架到金川公安分局,政保科惡警李敘和、劉成業、李新華等為了查找資料點的下落,殘酷折磨她,用腳鐐、手銬銬了幾天,李得香被折磨五天後,被關到金昌戒毒所關押,兩個月後又轉到金昌拘留所。由於殘酷折磨,李得香的腿在相當一段時間內不能走路。(全文見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二月四日文章《甘肅金昌市李得香遭八年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被金川分局非法逮捕。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五日,國安局人員非法刑訊逼供,李得香被“上大掛” 一天一夜,非法關押金昌市看守所。 李德香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六日被金川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金川區法院副院長魏崇文,刑庭庭長謝玉平,曾作為審判長、審判員參與多起對大法弟子的非法判刑;多次參與非法審判的人員:張慧凝、馬琳、祁世萍、李玉芳 、楊立強。幾年來,被金川區法院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有16人,二零零四年李德香被非法秘密判刑五年。 李德香於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一日被劫持到甘肅省女子監獄迫害。 這是第二次被非法關入甘肅女子監獄,由於不轉化、不寫放棄修煉法輪大法的保證書,獄警唆使包夾犯人不讓李德香坐凳子,一直在地上蹲著,只能一個姿勢,不讓動。獄警對犯人包夾施加壓力,以減刑為誘餌,蠱惑包夾犯人對李德香拳打腳踢,掐她擰她,李德香身上都是青紫印,洗澡時其她服刑人員都看見了,卻不敢吱聲。 為了逼迫李德香轉化,獄警、包夾犯人時刻打罵侮辱李德香,軟硬兼施,在李德香臨出獄前的最後五個月,獄警唆使包夾犯人高晶晶(吸毒犯)對她拳打腳踢,不讓她坐凳子,每天逼迫蹲著寫思想匯報,李德香被迫害折磨得腰直不起來,走路腰都是彎著的,一瘸一拐。包夾不讓李德香與其她法輪功學員說話,打招呼,眼神交換也不行,連笑一下也不行,也不准哭,否則要寫出為什麼哭。包夾犯人跟在李德香後面形影不離。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底,女子監獄大面積迫害大法弟子,強行隔離,每人一間房,四個包夾,強迫寫所謂的“四書”。不讓李德香睡覺,軟硬兼施,以達到她們的目的,由於李德香不配合邪惡被關小號,用銬子把李德香的雙手銬在一個五寸高,五寸寬的小凳子上,直不起腰,抬不起頭,伸不開腿。那時正是嚴寒的冬天,刺骨的寒風吹的李德香手腳像面包一樣。解除小號後還被迫洗腦,當時由刑事犯任麗寫好東西,惡警科長朱虹把李德香迫害的迷糊時強行按手印。清醒後的李德香聲明作廢而被再次關小號,手段極其殘忍。兩個月後,又因李德香不開批判會和不念四書,被罰干重活和又一次關小號。強制寫思想匯報,剝奪人身自由權和說話權。一監區監區長王文輝,教導員董某,惡警劉圓圓、陳小同、王文娟等。 在黑窩裡,李德香們被迫從事繁重的體力奴役勞動,一天十幾小時,專門生產民族帽,大批量的生產並出口到阿拉伯國家。 甘肅女子監獄六監區先後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學員有:李德香(金昌),祁麗君(蘭州),張海明(蘭州)等。其他不詳,惡警朱紅等。(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四日)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李德香被金川公安分局從監獄接回,送到濱河路派出所按手印後由家人接回家。回家後惡人還時常騷擾找簽字,被李德香拒絕。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在金昌市文化廣場旁邊的金昌飯店,不法警察綁架了法輪功學員李德香、段志虎,隨後,金昌迫害法輪功的幾個惡警頭目李新華、李敘和、戴寶吉帶領一群國保警察抄了法輪功學員李德香、段志虎的家,還把李德香的丈夫老王(常人)也關押了一晚,把段志虎在家中的妻子、女兒也綁架送到看守所。恐嚇、威逼、利誘,惡人甚至拿著手槍頂著李德香二兒子的腦袋(太陽穴位置),“說不說,你媽把打印機送給誰了……不說就槍斃你。” 惡警後帶老王去抄家,於凌晨三點多結束。老王是嚴重的精神病患者,李德香沒煉功之前老王每年都送精神病院,煉功後老王受益好多了,老王的智商就跟七、八歲的孩子一樣。並且引誘他們辨認到他家的其他法輪功學員,通過恐嚇手段,讓其丈夫、兒子幫助構陷所謂的“口供”,比如:“你家中有打印機嗎?”“沒有?我們都掌握了,你家中有打印機。到底有沒有?有,東西呢?轉移了?”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李德香家人為她請律師,律師到金川區法院、檢察院問詢案件進展情況,法院、檢察院均告之沒有受理。下午兩點多,律師在李德香母親陪同下到辦案單位金昌市公安局龍首分局,主管案件的負責人李德智接待了律師和家屬,律師遞交了“取保候審申請書”,當時李德智說十天後給予回復,但三天後卻回復律師“取保候審行不通”。 第二天,李德香八十多歲的母親與親屬再一次到龍首分局,國保大隊以主管不在為由推諉,家人無奈找到龍首分局局長李毅,李毅推諉說他們只有三十天權限,案件已交至金川區檢察院。李德香八十多歲的母親撲通跪在地上傷心地哭泣。親屬問“法律是怎樣定的?那我們明天去找檢察院。”李毅說:“找檢察院也沒用”。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李德香八十多歲的母親與親屬又一次到金川區檢察院,剛進門簽字後被告之案件在公訴科,但到公訴科卻被告知:案件還在龍首分局,早在兩個月前因證據不足已退回龍首分局。公訴科的人後來又說准備與龍首分局聯系後,再給予答覆。他們就這樣來回推諉扯皮,欺騙家屬。 二零一四年三月初,金川區檢察院發起訴書,預謀再次冤判李德香。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六日星期三,甘肅省金昌市金川區法院上演了一幕只有六、七人旁聽的“冷清”的庭審。中共非法關押善良婦女李德香,羅織罪名近八個月後,公檢法人員終於可以把所謂的“案子”擺到“台面”上來了。參加旁聽的除了三位家屬外,沒有任何民眾可以進去。 原定於九點開庭,可是八點不到,金川區法院門口和四周就陸陸續續的停放了各種各樣的私家車,每輛車上都坐著兩、三人。在“庭審”前半小時,法庭就在門外拉起來警戒線,周圍站滿了金昌市公安局以及各轄區派出所的警察。可是這些警察,除了幾個法警穿著警服,其余的都穿著便衣。李德香的親朋好友與關心她的人士以及一些法輪功學員也陸續趕來了。那些穿著便衣的警察們,一會走到他們的身邊,做些小動作;一會走到那個法輪功學員身邊偷偷的瞄兩眼。 大約十點鐘,一個年輕的男便衣拿著照相機走到法輪功學員前拍照。警察開著一輛車牌號為甘C-09800的面包車,裡面坐著三、四人拿著攝像機在馬路的兩邊偷偷的攝像,還來回繞了兩圈。據目擊者辨認,其中有惡人代寶吉。 這次非法庭審參與的警察非常多,法庭四周和門前的車輛就有三十輛,四周晃悠的警察也有六、七十。據認識的人指證其中有市局的副局長張永生,廣州路派出所的李玉俊、李永生,還有各派出所的正副所長。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六日,金川區法院非法庭審李德香,後將她非法判刑五年半。李德香八十多歲的老母親沒有再能看到女兒一眼,於二零一六年新年前去世。 二零二零年三月三日早晨,濱河路派出所一男警察伙同龍津裡社區兩名女工作人員,騷擾迫害法輪功學員李德香和家人。 二零二零年九月份,社區人員讓李德香簽字,李德香拒簽。過了一段時間,金昌國保大隊的四、五個不法人員未出示任何證件進入家中抄家、拍照,未抄到任何東西才走了。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上午,李德香又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金昌市金川區看守所,現得知已被非法判刑三年。李德香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金川區看守所。 李德香丈夫已68歲,他現在精神錯亂,只吃一小半碗面糊糊。李德香兒子時常接到恐嚇電話,有誰找你了,有人找你就給他們匯報等等。二兒子在六號區幼兒園門衛值班工作,在那工作了十二年之久,今年被工作單位辭退。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倒掛”;
毒打/毆打;
戴背銬;
關禁閉;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勞教;
“背扣子上大掛”;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勒索錢財;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罰站;
剝奪睡眠;
綁架/劫持;
摧殘性灌食;
非法判刑;
監視/跟蹤;
非法拘留;
長時間吊拷;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起訴;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定期思想匯報制度;
關小號;
騷擾;
迫害親屬;
非法審訊;
手銬/腳鐐;
抄家;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一年甘肅省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綜述
甘肅金昌市法輪功學員李德香第三次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日大陸綜合消息-426510.html#2161224513
法輪功學員李德香被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國保綁架迫害補充
甘肅金昌市法輪功學員李德香被迫害信息補充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422074p.html#2131323218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五日大陸綜合消息-402490p.html#20314232658
甘肅省女子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非人迫害
甘肅省金昌市李德香累計被非法監禁13年
開庭迫害李德香 甘肅金昌市公檢法興師動眾
甘肅金昌惡警對段志虎等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甘肅省金昌市李德香再次被綁架、批捕迫害
甘肅金昌市惡警代寶吉、李敘和、李新華惡行
甘肅金昌市六一零還在操控政法系統行惡
甘肅金昌市惡警代寶吉、李敘和、李新華惡行
甘肅省金昌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綜述
甘肅省金昌市公安局、安全局迫害法輪功事實
甘肅金昌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檢察院、法院人員
甘肅省金昌市“六一零”十三年罪惡
甘肅女子監獄近十年來迫害紀實
甘肅金昌市一家三人均遭冤獄迫害
甘肅省金昌市李德香自述被迫害經歷
甘肅金昌市曹芳慘遭冤獄折磨的經歷
甘肅省火車司機魏安月一家遭受的迫害(圖)
甘肅金昌市李得香遭八年迫害
揭露甘肅女子監獄黑窩內幕
金城血淚
甘肅金昌市金川區惡黨法院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
李德香、趙鳳蓮被非法關押在蘭州市女子監獄(圖)
甘肅金昌地區惡警迫害大法弟子
發生在中國河西走廊鎳都金昌的罪惡
甘肅省金昌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事實
甘肅省金昌市地稅局副局長郝俊等大法弟子遭迫害事實
蘭州平安台勞教所的血腥暴力
甘肅平安台第一勞教所干警殘酷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行
甘肅省金昌市被勞教弟子名單(部份)
相關單位及個人:
濱河路派出所 艾龍遠:13993578878
張輝:13830576381
曹雪萍:18193514022
龍津裡社區書記:袁新勇:13519466599
宿建萍:13139456711
鄰居--樓棟長:13519457729
鄰居--樓口長:陸勇13884508191
甘肅省金昌市區號0935
金昌市公安局
張承平,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5835001,
弭善慶,常務副局長 5835002,198094556789
王高年,副局長13909456818
張永生,黨委委員5835004,13993569598
朱生年,副局長5835005,1393565688
王軍,黨委委員5835003,13884505566
李毅,副局長8811101,13993580750
王真,政治部主任5835006,13993588879
王曰新,指揮中心主任5835018,13993560592
趙強,指揮中心副主任13830591788
胡忠山13993565707
金川分局
馮海,副區長,局長13993560268
趙文堂,政委13993590128
高俊宇,副局長13830565980
李明光,副局長19809456888
薛占川,科長19809458868
李玉俊,副局長19809456999
祁世軍,副局長5835189,13884518999
賈德蘭,紀委書記19809458699
楊大勇,指揮中心主任19809451999
金昌市金川區政法委 (綜治辦)8329258區號0935
王世江(主導迫害):區委常委 政法委書記 座機 8212968 手機13993566016
樊崇高:副書記 座機 8213192 手機18909451699
范春德:副書記 座機8236970 手機13993560982
龍首分局
田昆山:副書記副局長8811820,19809450555
蔣才:副局長8811255,19809455123
祁世軍:副局長5831288,13884518999法院,檢察院
市中級法院
萬建軍:黨組副書記副院長8619105,13909455001
陳春明:政治部主任8611908,17709451566
樊新平:副院長8619139,13993579098
沈曉巖:副院長8619103,18919351185
馬瑛:紀檢組長8619106,18093559053
唐昆山:政治部副主任8619110,18298930138
狄培明:辦公室負責人8619136,13993578090
市檢察院
趙勇: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8619002,18093559008
周永生:副檢察長8619098,13993586018
趙科年:政治部主任8619005,18093559086
柴紅霞:紀檢組組長8619004,18109459886
姚國慶:辦公室負責人8619085,18993518515
徐勇:法警副支隊長8619007,18093559007
廣志英:政工科科長8829918,19809458005
開發分局
李興榮:局長5835480,13884510998
孫永祿:副局長5835483,13993560839
姜偉基:政工監督室主任5835485,13519462366
李正德:辦公室主任5835483,13993599944
永昌縣分局
雷小寧:副縣長,黨委書記,局長,檢察長5836000,13993580235
王勝天:副局長5836003,13830590006
段福祥:紀委書記5836005,13993585964
陸萬忠:副局長5836006,19809455502
肖朝天:副局長,交警大隊長5836439,13993565982
何永福:指揮中心主任5836018,13519463026法院,檢察院
市中級法院
萬建軍:黨組副書記副院長8619105,13909455001
陳春明:政治部主任8611908,17709451566
樊新平:副院長8619139,13993579098
沈曉巖:副院長8619103,18919351185
馬瑛:紀檢組長8619106,18093559053
唐昆山:政治部副主任8619110,18298930138
狄培明:辦公室負責人8619136,13993578090
市檢察院
趙勇: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8619002,18093559008
周永生:副檢察長8619098,13993586018
趙科年:政治部主任8619005,18093559086
柴紅霞:紀檢組組長8619004,18109459886
姚國慶:辦公室負責人8619085,18993518515
徐勇:法警副支隊長8619007,18093559007
責任單位及惡人:
金昌市國家安全局
金川集團公司龍首公安分局
:
張樹偉,
邢富強,
李德智
金昌市610
蘭州女子監獄(甘肅省女子監獄/九州開發區女子監獄)
:
朱紅
甘肅省女子監獄(蘭州女子監獄)
:
高晶晶
金川區公安分局
:
劉成業,
孟家賢,
戴寶吉,
李青婷,
李敘和,
李新華
金川區法院
甘肅省女子勞教所(榆中縣柳溝河女子勞教所)
金昌市勞教委員會
金川區檢察院
:
張健
金川區人民法院
:
魏崇文,
謝玉平,
張慧凝,
馬琳,
祁世萍,
李玉芳,
楊立強
金川集團公司公安處(龍首分局)
:
李毅
濱河路派出所
:
馬長貴
金昌市公安局
:
李新華
金昌市戒毒所
蘭州平安台勞教所
:
鄧小琴
金昌市國保大隊
金川區六一零
:
王奎文
金川區濱河路街道龍集裡社區
金川區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2年5月17日 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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