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琴
王秀琴刑事控告狀--寄快遞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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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王秀琴(Wang,Xiuqin),
女 ,
八十多歲 ,
福建福州市倉山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四日,福州倉山對湖派出所段警張震勇伙同一幫人馬,先把法輪功學員王秀琴的女兒葉巧明和當時年約只有八、九歲的外孫一起綁架到她家裡來,然後她和女兒一起被這伙人綁架到福州倉山對湖派出所。她的老伴替寫保證她簽字算是取保回家,而她女兒卻被非法關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十個多月。 二零零一年三月五日,福州倉山對湖派出所段警張震勇等一伙人以“擾亂社會治安”為由,強行把她綁架非法關押到拘留所十五天。 二零零二年九月,她被福州倉山政法委書記薩本壽等人綁架到福州北嶺民兵訓練基地洗腦班。福州對湖街道書記林娜、主任陳明華等向她家人敲詐1050元並非法拿走她的大法書。 二零零二年十月的一天,王秀琴老人去探望被非法關押在福建省女子勞教所的女兒葉巧明。十一月四日再次無辜地被福州倉山對湖派出所先綁架到派出所非法搜身後,又非法闖入她住宅,翻箱倒櫃,房間陽台,到處搜查。把她很多珍藏好的修煉用的大法書籍和錄音帶等都抄走了。當天晚上又強行把她非法關押到拘留所十五天。之後,她又被綁架到福州倉山政法委裡,書記薩本壽威迫她兒子寫保證方才被取保回家。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日,居委會主任以“選舉人民代表投票”為由騙她到居委會投票,她不知其中有詐,到居委會就被福州倉山政法委書記薩本壽、福州對湖派出所副所長、街道書記林娜和主任陳明華等一伙人綁架到福州北嶺民兵訓練基地洗腦班。 二零零七年四月四日,她又被福州市國保大隊警察、福州對湖派出所段警柯金龍和居委會陳燕芳等一伙人綁架到福州西園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清晨7點左右,福州公安局國保大隊周迅、林峰為首一伙惡警在沒有出示任何身份證件情況下,分別闖入民宅及工作單位綁架搶劫王秀琴和師大職工葉巧明母女,並帶到倉山區上渡派出所非法審訊。這些人從葉巧明的手提包中搶走了她家鑰匙,隨後私自打開葉巧明家的門,在葉巧明和她的親屬均不在場的情況下,劫走了電腦等私人財物,甚至葉巧明剛上大一的兒子使用的個人計算機也不放過。當時有一些民眾圍觀、目睹了這一綁架事件。范可娟被非法判刑三年,王秀琴被非法勞教。 福州市倉山區法院原定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非法開庭,陷害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被綁架的福建師范大學職工葉巧明(王秀琴的女兒)。三月三日兩位北京律師依法向法院遞交正式法律文書要求控方證人出庭。三月四日開庭前三十分鐘律師被告知開庭取消。 福州“六一零”辦公室(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國保警察,威逼葉巧明的剛成年的孩子和她本人解聘律師,隨後,福州倉山區中共法院於四月九日上午在沒有律師辯護的情況下開庭陷害葉巧明。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法官蔡文建誘騙葉巧明簽字認罪,並枉判她三年緩刑四年;葉巧明的母親王秀琴也被枉判緩刑。九月十五日,葉巧明回到家中。 九月十六日,葉巧明上訴到市中級法院。在上訴書中葉巧明嚴正聲明在脅迫誘騙下簽下“對起訴書無異議”的聲明無效,要求無罪釋放,並聘請北京律師為她做二審辯護。之後,葉巧明及其母親王秀琴被騷擾、跟蹤、威脅,電話被監聽。 二零一零年九月,王秀琴回到家中。回家後多次遭嚴重騷擾。近日母女倆再次被騷擾。倉山對湖馬廠街居委會治安主任張秀雲已多次騷擾過王秀琴老人。並且經常對她老伴進行欺騙和煽動,干涉她家庭正常生活。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七日,張秀雲再次騷擾王秀琴老人,對王秀琴老人說“這幾天不要到處跑”。王秀琴老人的女兒葉巧明也同時受到嚴重騷擾。 陳永康,原在倉山區信訪局,後調倉山政法委六一零主任,此後積極追隨江氏集團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先後有范可娟、王秀琴、葉巧明、李德越、張麗玉、鄭美珠、王永金、陳雪、左福生等多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迫害並冤判;特別是從左福生被綁架以來,陳永康直接參與對左福生的迫害。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下午5點左右,王秀琴和女兒葉巧明到超市買東西回來,她剛進自己家門,對湖馬廠街居委會主任陳潔敲門謊說要找她先生,騙開門後,隨後跟進福州中院法官梁慶榕、倉山區對湖派出所副所長葉煒琳、對湖街道綜治辦主任劉禧藩、還有居委會等一幫人馬。其中葉煒琳和劉禧藩兩位力氣大胳膊粗,親自把王秀琴綁架到對湖崗亭邊,把她推進事先等候在那裡的車裡,直接送往市第二看守所。當天晚上9點左右福州市國保大隊林文強等人到王秀琴房間非法查抄,搜走了一些大法資料。 三天後,王秀琴被劫持到福建女子監獄迫害近兩年,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七日走出冤獄。 在監獄期間,王秀琴遭到邪惡的迫害,被“包夾頭”拉推致腰椎扭傷、還被強行灌藥,不讓上廁所;在所謂的“學習班”被五個“包夾”、兩個邪悟者每天二十四小時強制洗腦、不讓睡覺,站到天亮。 福建省福州市法輪功學員王秀琴、葉巧明母女,二零一五年六月向北京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給她們及其親屬造成精神上、身體上以及經濟上的巨大傷害與損失。 被控告人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對法輪功發起瘋狂迫害,在其 “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控告人王秀琴被非法抄家數次、被綁架非法關押至少有八次,其中非法拘留三次、非法洗腦二次、刑事拘留一次(將近一年)、判刑一次(一審被非法判刑四年、二審改判三緩五,後又被綁架入監實刑二年); 王秀琴,女,七十三歲。葉巧明,女,四十九歲,福建師范大學職工。王秀琴母女表示,江澤民是這場迫害的始作俑者,是造成眾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禍首。十多年來,江澤民威逼各級領導執行其邪惡指令,從省、市、區、派出所、街道、居委會、單位等,各級610與公安一次次找我和我的同修女兒葉巧明,整我母女倆,但我們對那些人沒有怨恨只有同情。但我們目前只把江澤民列為控告對象,是想給其中還有可能改過的人留下希望與機會,其實他們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犧牲品,控告江澤民,也是在為他們鳴冤。 因此,申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和其他相關責任。 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上午十點多,王秀琴外出,准備回家在等公交車時,遇見一位老年人,王秀琴隨手給他一本真相期刊,沒想到被他並打電話誣告,福州市臨江派出所所長、警察跟王秀琴老人說,我們想放你走,你已經七十五歲了。但你被舉報了,我們要走一下程序。他們到王秀琴家走了一趟,並和王秀琴老伴、還有他的兒子說,王秀琴老人在公交車上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舉報,被帶到臨江派出所了。這事要向局裡匯報,如果局裡領導同意,我們就馬上放人。 到了下午五點多,家人終於等來了電話說可以去接人了。就這樣王秀琴老人當天平安回家。 80多歲的法輪功學員王秀琴因郵寄真相信給福建省宣傳部,被非法關押已一個多月,具體情況待查。(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迫害類型:
騷擾;
威脅/恐嚇;
電話監控;
謊詐;
洗腦/送洗腦班;
私闖民宅;
抄家;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執法機關以外的單位非法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
強行施藥;
不准上廁所;
剝奪睡眠;
精神酷刑;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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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綁架迫害福州倉山區大法弟子葉巧明、范可娟、王秀琴的直接責任人:
福州市政法委及610頭目電話:
電話區號:0591
姓名 職務 辦公室電話 住宅電話 手機
牛紀剛 政法委書記 87026001 87093919
劉錫輝 綜治辦主任 83351608 83799898 13905908988
楊玉貽 副書記 87114755 87505863 13805087871
葉忠肓 副書記 83338063 87524652 13906935201
楊 波 秘書長 83373699 83775185 13509313968
張學謀 綜治辦副主任 83372833 83619197 13003899966
盧福寧 辦公定主任 83300655 83662836 13950200200
福州市公安局頭目電話:
姓名 職務 辦公室電話 住宅電話 手機
王 鑫 局長 87026001 87094798 13860611868
蓋起章 副書記 87026703 83611998 13705033335
吳仁華 副局長 87026706 22335876 13905903668
夏 鋼 副局長 87026708 83733999 13906937799
陳道渲 副局長 87026709 87580566 13706998799
陳 儀 副局長 87026707 83353399 13860663399
林 祥 副局長 87026003 13860613366
張 鴻 政治部主任 87026361 87510111 13906915779
陳由焰 辦公室主任 87026201 83733366 13705050889
倉山區公安局頭目電話:
姓名 職務 辦公室電話 住宅電話 手機
劉福生 局長 83412666 13960780666
責任單位及惡人:
中共中央
:
江澤民
福州市公安局
:
林峰,
周迅,
林文強
福州市“六一零辦公室”
福建省女子監獄
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倉山區法院
:
蔡文建
倉山區檢察院
:
陳曉艷
福州倉山法院
倉山區上渡派出所
倉山區對湖派出所
:
葉煒琳,
張震勇,
柯金龍
對湖馬廠街居委會
:
陳燕芳,
張秀雲,
陳潔
倉山公安分局
:
劉福生
福州市政法委610
:
官敏
對湖街道綜治辦
:
陳明華,
劉禧藩,
林娜
北嶺民兵訓練基地洗腦班
倉山區政法委
:
陳永康,
薩本壽
更新日期: 2023年10月5日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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