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春
簡介:
李新春(Li,Xinchun),
女 ,
51歲 ,
黑龍江省七台河市法輪功學員。李新春於二零零零年四月去了北京,為法輪功上訪,在北京地下通道被警察給抓了,警察把李新春送到七台河駐京辦。當時是七台河“610”頭子畢樹慶和其他三人在場,把李新春扣在床上,李新春開始絕食,他們就給單位打電話,李新春於五月十三日被東風礦保衛科王愛民帶回當地。於十五日被保衛科孫玉龍、韓永江送到市行政拘留所,在那裡被非法關押了十五天。在這過程中家人怕他們打李新春,給戍企分局局長買煙,又請孫玉龍、韓永江他們吃飯,花了三百多元錢,十五天後又交拘留所伙食費450元,其實也沒吃那裡的飯,因為一直絕食。這些花銷對李新春們這上有老人,下有孩子上學的低收入的家庭來說,真是雪上加霜。 回到家不到一個月的一天,李新春去趕集,在回家的路上,又被紅旗派出所包片民警王金寶,委主任李二媳婦,綁架到紅旗派出所,所長問還煉不煉法輪功了,李新春就說了真話:“煉”,就把李新春非法關押到七台河市第二看守所兩個多月。在那裡遭受了非人的折磨,那裡有一個姓周的警察,對同修用鞭子抽,當時李新春絕食,警察給李新春灌食的時候,李新春就用鼻子把管子夾住,當時他們就害怕了,叫李新春快點松開,要不管子折了還得動手術,李新春就是不松,他們就害怕了,後來就不灌了,在那裡,李新春們失去了人應該有的一切權利,自由。李新春被關押對家人造成了極大的痛苦,丈夫整天愁眉苦臉,借酒消愁。上學的孩子得不到母親的照顧,父母,兄弟姐妹為李新春提心吊膽,這次非法關押了45天,伙食費一千三百多元。 二零零四年四月一日上午,李新春在家做飯,有四個不明身份的人,闖進家,非法搜查,翻得亂七八糟,也沒翻出什麼東西,他們強行把李新春帶走,送到戍企分局,因下午李新春還要參加技能考試,等李新春考完試,他們又把李新春拉到戍企分局,關在六樓,一會進來一個咋咋呼呼連喊帶叫的人,就把李新春扣在審訊椅子上,那個年輕的警察,一邊審李新春一邊擦鼻子,他說鼻炎犯了,其實是迫害好人遭報應,一直到晚上九點多鐘,他們一塊沒問出來啥,那個科長說:一會跟局長說讓你回家。其實是騙李新春,他們兩人一伙輪班看著,李新春摘掉手銬,正走出門,他們倆也出來,李新春下到二樓,開開窗戶就跳下去,當時李新春腰就摔壞了,在師父的加持下,李新春走脫了。警察到處找李新春,家人不放心,又請他們吃飯,唱歌,又花去了五千元錢。警察們很震驚,他們說法輪功很神奇,今天可讓他們看到了。 由於李新春被迫害,父親最後在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帶著中共為什麼迫害修真善忍的好人的不理解遺憾地離開了人世。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李新春下班時被”610”、新興分局、紅旗派出所等十多人綁架,還抄了家,像土匪似的把筆記本電腦、電子書、mp3、2個優盤、一部手機、鑰匙、女兒的電腦主機、現金4千元,強行拿走,至今未還。並於二十三日晚送到第一看守所,直到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開庭,非法判了四年,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女子監獄。在那裡遭到了非人的迫害,不讓睡覺,在那裡李新春們失去了所有的人應該有的一切權利,自由。整天就坐在小凳上,冬天就讓李新春們坐在走廊裡,那是非常冷的。 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和二日,七台河市新興區法院對李新春等六位法輪功學員非 法庭審,辯護律師當庭揭露了警察所謂的“證據”都是偽證,而所謂的公訴人拿不出一個證據、也沒有一個證人。四月三十日,新興區法院人員偷偷到看守所對李新春、姜波濤、郭其中三人進行非法宣判。三人上訴。六月九日中級法院人員口頭告訴家屬維持原判。六月十七日,家屬到中級法院要求看判決書時被推出門外。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下午,七台河市公安局、“六一零”主任畢樹慶伙同當地派出所的警察大約十幾人,強行綁架了六名大法弟子及兩名賣計算機、耗材的業主。由於海內外的大法弟子的講清真相和家人的努力,賣計算機的業主張秀蓮姐妹和大法弟子李鳳波三人已回到家中。 但大法弟子李新春(女)、郭其中、姜波濤,關淑雪(女)、劉雲榮(女)仍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惡警欲對他們非法判刑,據說所謂卷宗已到新興區法院 。 大法弟子李新春的丈夫在煤礦上班,很辛苦,女兒在警察非法入室搶劫時,遭到恐嚇,當時身體不適,不敢回家居住,現父女倆在害怕擔心、悲憤中等待著親人的歸來。 大法弟子李新春、郭其中、關淑雪、劉雲榮,直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五日仍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七台河市新興區法院准備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至三日對五名大法弟子非法開庭。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都已委托律師做無罪辯護。在律師准備出庭時,法院卻通知暫不開庭。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家屬才接到通知,四月一日新興區法院將非法對李新春等五名法輪功學員開庭。分上午、下午。四月一日上午欲非法對李新春、姜波濤兩名法輪功學員開庭,其他三名法輪功學員將在下午和二日開庭。 兩名北京律師為李新春、姜波濤做無罪辯護。律師當庭揭露了警察所謂的“證據”都是偽證,力證了法輪功學員沒有違反中國法律,信仰自由受中國憲法保護,要求立即釋放法輪功學員。 黑龍江省七台河市新興區法院於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二日非法庭審李新春等六位法輪功學員。當地“六一零”、公安局心虛,事先向各相關單位、街道下通知,要求在四月二日必須把法輪功學員“看好”。楊偉等法輪功學員因此受到騷擾。 四月一日,新建礦五采區邪黨書記彭守玉、調度楊彥闖到法輪功學員楊偉家騷擾兩次(家裡沒人),下午五采區區長徐文生將電話打到楊偉外甥家騷擾,導致剛從醫院做完闌尾炎手術回家的外甥姑爺受到驚嚇,為親人的安全擔驚受怕,因為楊偉自一九九九年以來被中共警察綁架五次。 四月十一日,楊偉上四點班時,邪黨書記彭守玉、區長徐文生說“上面緊”(世博會為借口)以工作威脅、逼迫楊偉在保證書上簽字。 黑龍江省七台河市新興區法院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和二日對李新春等六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辯護律師當庭揭露了警察所謂的“證據”都是偽證,而起訴書指控的所謂“犯罪事實”只有“口供”,缺乏客觀性和相關性,並且漏洞百出,互相矛盾,不能互相印證。當律師一再要求公 訴人當庭出示證據證人時,辦案人竟拿不出一個證據也沒有一個證人。 四月三十日下午三點多,新興區法院人員偷偷到看守所宣判。關淑雪、劉芳榮當天回到家中。目前李新春、姜波濤,郭其中仍被關押在七台河看守所。 五月六日,法輪功學員家人到新興區法院詢問,院長和庭長及負責之人避而不見;法院工作人員聲稱:“上面”有令,請律師的強行重判。 黑龍江省七台河新興法院於四月用了一個月的時間對法輪功學員李新春、姜波濤、郭其中進行非法庭審、構陷及判刑。三人上訴後,七台河中級法院六月九日維持非法原判。參與辦案的法院人員言語中洩露,整個法律過程就是走過場,法院沒權。 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李新春被庭審,在沒有任何證人、證據的情況下,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零年六月九日,法輪功學員家屬再次來到七台河中級法院,剛走到辦案人湯文光辦公室的門口,湯就說:(法院)已經到看守所宣判了,維持原判。宣判後家屬可見人,但看守所至今不讓見,即使是法院湯文光讓見,看守所也不讓,湯出去了一趟,回來後說:“我說的不算,別找我了,案子我已經交上去了。當家屬要求看判決書時,湯以各種借口搪塞,最後又是把家屬推出門外。 六月十七日,家屬到中級法院要求看判決書時被推出門外。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由看守所鄭姓所長、曲姓班長、王大偉把李新春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非法關押。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至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一日李新春在黑女監九監區遭受迫害。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二日至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李新春在黑女監七監區遭受迫害。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審訊;
騷擾;
非法審判;
偽造證據將大法弟子勞教、判刑;
勒索錢財;
非法判刑;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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畏懼律師辯護 法院推遲庭審並脅迫家人辭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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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相關電話:
黑龍江省七台河市新興區法院 郵編 154600
區號 0464 辦公室 住宅 手機
主管事情相關人員:
刑庭 * [這次開庭就是此庭]
鄭樹偉(主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庭長) 13946506176
田樹海(也主管) 13704577388
張文彥 13945576136
田 夢 13946525186
楊正 剛 13846468555
杜俊峰 0464-825269 13069841010
鄂金亞(檢察院公訴人) 0464--8340705辦 13804871982
韓加利 (院長) 0464-8263407 13946517878
鄭樹偉(主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庭長) 13946506176
田樹海 (也主管) 13704577388
穆兆仁 (主管迫害法輪功)0464-2996451 13946519087
王志芳 13945570130
孫玉敏 13846470007
紀國光 0464-8693555 13329329567
葛 平 0464-8289639 13945599639
尹鳳岐 0464-8270736 13945590136
七台河市中級人民法院人員名單 郵編:154600
地址:黑龍江省七台河市中級人民法院
關長仁(院長) 13304671800 宅8668777
王啟勝(副院長) 13904670985 辦8684099 宅8276598
徐銳鋒(副院長) 13903673066 辦8684002 宅8264591
聶鵬程(副院長) 13504881777 辦8684005 宅8798237
韓加利 13946517878 宅8263407
張俊義(辦公室主任)13019794466 辦8684020
湯文光(辦案人,8684035)
地地址 黑龍江省七台河市市委 郵編 154600
杜軍* 政法委書記 8687999 8264307 13904671367
姚剛 政法委副書記{610主任} 8660567辦 8293933宅 13604570001
楊志傑 政法委 8261070 8268332 13104645555
張春雷 政法委 8278709 13846415709
王振林 市委“610” 8295768 13946590010
張永海 市委“610” 8281610 8275677 13946517016
趙春波 副市長兼公安局長 8263767[市長辦] 8297001公安局辦 13304678001
鄭樹偉(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庭長) 13946506176
田樹海 13704577388
穆兆仁 (主管迫害法輪功)0464-2996451 13946519087
陳舉X,公安局國保支隊支隊長,13089556565,8267007宅,[非法抄李新春家]
責任單位及惡人:
東風礦保衛科
:
王愛民,
孫玉龍,
韓永江
紅旗派出所
:
王金寶
七台河市“六一零”辦公室
:
畢樹慶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七台河市第一看守所
七台河駐京辦事處
七台河市新興區法院
黑龍江省七台河市新建礦五采區
:
彭守玉,
楊彥,
徐文生
七台河市中級人民法院
:
湯文光
更新日期: 2023年11月11日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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