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雲
簡介:
凌雲(Ling,Yun),
女 ,
年齡未知 ,
唐山市豐潤區紫草塢村人。雖未修煉大法,但知道法輪大法好,因向世人發送自制的真相傳單在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上午十點左右,豐潤公安局國保大隊人員非法查抄了紫草塢村凌雲的家,抄走了大法書籍及計算機、打印機等,價值近萬元,並綁架了女主人凌雲,現非法關在豐潤區看守所。據悉,唐山市豐潤區紫草塢村凌雲已被豐潤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判刑三年,現在石家莊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徐天鵬,現任河北省唐山市豐潤區法院刑二庭庭長,近年來,他連續多次以審判長的身份,不顧事實,不按法律,枉判了多名法輪功學員。法庭上,徐天鵬常常蠻橫霸道,邪勁十足,丑態百出,不知禮,不懂法,完全是一副流氓、痞子相,不但踐踏了法律的尊嚴,更顛覆了法官的形象。“(開庭)沒必要通知家屬”、“那你就到美國去(講理)呀”、“我們這法院就這樣,你再說就是擾亂會場,把你驅逐出去”等等荒誕的言辭就是出自這位“法官”之口。他就是以這種“執法”方式,把很多毫無罪錯的法輪功學員強行投入了監獄。 在多起對法輪功學員的庭審中,徐天鵬往往以“休庭”結束,當家屬不走質問休庭還要等再開庭時,法院的警察和徐天鵬都欺騙並辯說休庭就是退庭,家屬與他們論理時警察就開始驅趕甚至動手動刑具。對所有律師的辯護,徐天鵬都不作任何答復,明知無罪也不放人,而後就是暗箱操作,濫權誣判。 徐天鵬就是用這樣的方式,先後誣判厲玉書十年、谷友文七年,楊國光四年半,何素英四年,王希文四年,賈元峰三年,張維仲二年,凌雲三年,不通知家屬不開庭枉判徐傑七年、張明鳳三年、張桂芝四年、鄧秀艷四年半。而當家屬依照法律規定向他索要判決書,他狂傲地說“判決書從來就沒給過家屬,就是不給。”
迫害類型: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抄家;
綁架/劫持;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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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豐潤公安局
石家莊女子監獄(河北省女子監獄)
更新日期: 2024年2月6日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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