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啟
簡介:
馬國啟(Ma,Guoqi),
女 ,
58歲 ,
遼寧省沈陽市沉河區法輪功學員。2009年9月22日,馬國啟和女兒一同被沈河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家中大法書籍、電話、小靈通手機、電子鐘等私人財物被搶走,馬國啟和女兒被劫持到沈陽市看守所。女兒後被轉至洗腦班洗腦後,釋放回家。馬國啟被綁架劫持已經七個多月,看守所拒絕家人會見。 被迫害人馬國啟、郭鴻雁、王玉春、馮達夫家屬獲悉沉河區法院意欲在2010年新年前非法開庭,於2010年1月中旬,共同聘請了兩名正義辯護律師。兩名律師很快進入司法程序,在沈陽市看守所與受害人見面,很順利的獲取到受害人受害證據。 沉河區法院懼怕正義辯護律師介入,2010年2月5日法院主審官李紅,突然通知辯護律師撤訴消息。郭鴻雁家屬新年過後,趕到沉河區檢察院調查案卷並核實:案卷已經退回到沉河區公安分局。律師提醒受害人家屬,沉河區公安分局有可能二次非法上訴,有意欲阻擋正義辯護律師介入,暗箱操作非法庭審的可能。 沈陽沉河區法院欲於4月19日、20日、21日分三日分別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王玉春、馬國起、郭鴻雁。據悉,非法庭審的事由是因為他們掛真相條幅。據中國憲法,公民有言論、信仰自由。 2010年4月20日,法院開庭構陷法輪功學員馬國啟。上午十時左右,馬國啟從警車下來,步入法院,馬國啟精神狀態良好,從容淡定。馬國啟的女兒、女兒的姑姑到庭旁聽,北京律師李長明做了有理有據的辯護,當庭沒有宣判結果。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綁架/劫持;
抄家;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沈陽法院開庭構陷郭鴻雁等法輪功學員(圖)
沈陽法院欲非法庭審王玉春、馬國起、郭鴻雁
律師介入 同事捐助 沈陽沉河區法院撤訴
沈陽王燕、王玉春分別遭警察綁架(圖)
相關單位及個人:
沉河區檢察院 地址:沉河區正陽街206號 郵編:110011 電話:024--24844596 024-24843920 沉河區檢察院內勤電話:024-24854965 沉河區檢察院閻旭電話:024-24843959
責任單位及惡人:
沈陽女子監獄(前稱沈陽大北監獄)
:
李紅
沈河區檢察院
:
閻旭
更新日期: 2010年4月28日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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