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可新
簡介:
姜可新(Jiang,Kexin),
男 ,
年齡未知 ,
家住山東德州市開發區曹村。二零零一年,法輪功學員姜可新就曾被非法勞教三年,參與迫害的有德州公安局副局長范素雲。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八日,姜可新被德州市公安局惡警綁架。惡警搶走了私人財物計算機、打印機等。姜可新未修煉的弟弟抱著哥哥的兩個孩子去公安局要人,說孩子沒有父母照看,出了事公安局必須負責。惡警迫於壓力,在勒索了五千元錢後放了姜可新的妻子。姜可新被惡警送濟南章丘勞教一年半。 中央邪黨政法委周永康、公安部部長孟建柱、山東省公安廳吳鵬飛、山東省勞教局局長張聖中、書記馬靈喜授意並執行邪惡的迫害命令。在山東第二男子勞教所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的迫害,把學員分散在1-10隊封閉嚴管,打罵反銬,晝夜迫害。 其中七大隊和八大隊專管迫害法輪功學員,利用詆毀法輪功的書和錄像進行洗腦,法輪功學員連吃飯睡覺都有惡人跟著。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的迫害,關“小號”、反銬、毒打的折磨學員。 其中堅定的法輪功學員有:高洪峰、姜可新、祖義、王立軍、陳洪軍、黃福堂、路某等。 一個大隊每年的任務是所謂“創收”100萬。被關押的人員從早晨五點起床、吃早飯後出工加班到晚上二十一點才能回來。惡警為了掙錢不顧一切,逼迫加班加點。經常連星期天也不放過。每個大隊的班組長都是黑社會和刑事犯罪人員。惡警操控這些壞人監視、辱罵、毆打法輪功學員,折磨好人。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七大隊惡警王寶華(此人為教導員)曾將姜可新熬了三十個晝夜不讓睡覺,也沒達到目的。 被非法關押在七大隊、八大隊那些堅定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邪惡怕他們影響其他學員,邪惡就單分。將他們單獨分到各個普教大隊,讓普教去管理、折磨他們。例如:吳善東、姜可新、祖玉、黃福堂等。七大隊、八大隊裡的七班都是嚴管班,都是猶大密集的所謂重點轉化邪窩。 山東第二勞教所可以說到處是“心理咨詢室”,有時還用毛筆或粗筆隨便寫一張標有“心理咨詢室”字樣紙條貼在門上,就叫“心理咨詢室”。有時為了急著迫害某法輪大法弟子,干脆不掛牌,直接把小便室當成“心理咨詢室”。山東德州大法弟子姜可新二零零九年冬天,被惡警李公明在七大隊警察的廁所內用手銬把他吊在暖氣片上二天,在遭受山東第二勞教所第七大隊九天九夜的“熬鷹”迫害時,惡警們就是把七大隊勞教人員的小便室當“心理咨詢室”,關押姜可新的。原七大隊大隊長羅光榮看到姜可新在陰冷的小便室內穿著一件軍大衣御寒,就上前強行把姜可新的軍大衣脫下,並拿走,想用冬天的寒冷摧毀姜可新的意志。惡警王新江又帶人對姜可新進行鼻飼灌食,並不拔出橡膠進食管對姜可新進行折磨,並用手機拍下姜可新鼻孔裡插管子的照片,用彩信的方式發到姜可新妻子的手機上,對姜可新的家人進行精神摧殘。現任七大隊長王保華更是在新裝修的“心理咨詢室”內,對拒絕“轉化”的山東濰坊大法弟子孟憲強的嘴部用電棍實施電擊。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逼迫放棄信仰;
剝奪睡眠 ;
毒打/毆打 ;
嚴管;
銬在某處上 ;
非法勞教;
綁架/劫持;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勒索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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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山東第二男子勞教所地址:山東省章丘市官莊鄉濟王路
郵編:250217
責任單位及惡人:
淄博王村勞教所(王村洗腦班)(山東省法制培訓中心)
:
王新江,
王保華 ,
李公明
德州市公安局
:
范素雲
更新日期: 2023年9月30日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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