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華
簡介:
王春華(Wang,Chunhua),
女 ,
年齡未知 ,
遼寧東港市法輪功學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王春華被弟兄山派出所非法抓捕關押在鳳城看守所15天,回來後,經常遭到弟兄山派出所的騷擾和威脅。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早晨,在遼寧省丹東市政法委“610”,丹東公安局的直接操控指揮下,東港市公安局及下屬開發區和大東兩公安分局,刑警大隊,110,街道派出所,各鄉鎮派出所與公安分局,傾巢出動,幾乎在同一時間內將等十幾名大法弟子綁架。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天還未亮,大法弟子王春華的丈夫(沒有修煉)剛下夜班回家,一開門,從旁邊竄出幾個惡警,搶到屋裡把王春華摁倒綁架,同時被綁架的還有一個剛進屋的大法弟子張晶梅。這些惡警都是新興派出所的。 王春華家中的現金和部份家用電器被搶走。王春華的丈夫被拉到開發區公安分局錄口供,直到下午才將其放回家。王春華與其它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進丹東看守所。東港市公安局及其下屬利用各種酷刑手段逼供,並說王春華是“重犯”,要給其重判等等,並以此為由不讓任何人接見王春華。 參與綁架夫妻二人的惡警是:東港市開發區公安分局的王輝、於明亮,還有尹高峰、孫慶芳、白顏慶、任大一。為制造迫害王春華的所謂“證據”,東港公安局及下屬達到處心積慮的程度。 以上王春華等十幾名大法弟子被非法抄家,惡警搶走人民幣、車、電腦、打印機、家用電器、手機電話、耗材及大法資料合計幾十萬元。 東港市公安局在丹東和東港市邪黨政法委、“610”的直接操控下,以捏造的事實和罪名,非法將王春華、王福華、鄒吉令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起訴到東港市檢察院。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2日上午,東港市法院以完全捏造的謊言與罪名,分別非法庭審東港法輪功學員王春華、王福華。 庭審過程中,從開始到最後,律師一直要求公訴人當庭拿出給法輪功定為教的法律依據,公訴人拿不出任何依據。律師要求法庭應宣判法輪功學員無罪,立即釋放兩名法輪功學員。面對律師無懈可擊的辯護,審判長無言以對,只好宣布休庭。 在法庭上,人們看到王春華被迫害得身體已不能站立,只能坐著。東港法院在宣布休庭後,秘密對王春華進行了判決,王春華被判七年半冤獄,王春華不服他們的非法判決,已提起上訴。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九日她被送進沈陽女子監獄,關押在監獄第一監區一小隊。入獄的第二天,剛進入這個恐怖邪惡的環境中,怕心使她沒有了正念,惡警問她認不認罪時,她就承認了,配合了邪惡。在以後的二十多天裡,監獄安排兩名犯人(包夾)把她關在犯人更衣室(也叫餐廳)裡。天天看著她,用中共邪黨污蔑法輪大法和大法師父的邪惡謊言給她洗腦強迫她放棄修煉,她反復拒絕後,惡警拿來他們偽造的「假五書」,內容都是栽贓污蔑法輪大法和大法師父的。再就是逼迫她放棄修煉的謊言。她拒絕簽字。監區科長郭某指使包夾犯人高美華等人以辱罵她、侮辱她的手段強迫她簽字,在邪惡的高壓下,她正念不足違心的順從了邪惡,被迫在「假五書」上簽了字。不久後,她寫了一份嚴正聲明交給監區科長郭某,她正告她;她不轉化,她不放棄修煉,那個污蔑法輪大法和大法師父的邪惡的「假五書」不是她寫的,是你們偽造的,你們強迫她在那個「假五書」上的簽字徹底作廢,她不承認! 她被分配到車間干活後,每天吃飯、睡覺、上廁所兩個包夾犯人跟著她。從早晨七點到晚上七點每天要干十二個小時的勞役。 二零一一年初,該小隊隊長換成任靜,此人三十多歲,不明白真相,她又把她寫的那份「嚴正聲明」交給了她,同時又給她寫了一封勸善信,同年春天,她因為沒有完成勞役定額,包夾犯人辱罵她。從此以後她拒絕干勞役。獄警任靜不重樣的辱罵她有半個小時。 二零一三年春天,包夾犯人不讓她上廁所,因為監獄規定「三人行動組」,上廁所必須三個人一起去,包夾犯人刁難她不陪她去廁所,她不承認她就自己去。包夾犯人氣急敗壞的將她放在包裡的大法師父講法給翻出來交給了王藝筒隊長,她去找隊長向她要大法師父的講法,她不給她,她說她不敢,她要給她了,她這身警服就得脫了,意思是就得被開除工作了。她知道她不明白真相。她又把她寫的那份「嚴正聲明」交給了她,同時又給她寫了一封勸善信,她又以寫申訴的形式給她講法輪大法救人的真相和大法被迫害的真相。 二零一五年元月開始她就徹底拒絕干勞役了。當時隊長又換成劉宇,她又把她寫的那份「嚴正聲明」交給了她,同時又給她寫了一封勸善信,後來科長郭某又換成師靜,她又找師靜講真相,她告訴她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為了你自己與家人的幸福平安,她希望你不要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六月她被釋放回家。 二零一九年六月四日,遼寧省東港市法輪功學員劉梅到附進近一位病業法輪功學員家交流,被綁架,一同被綁架的還有法輪功學員王春華。警察沒有穿警服,不報真實姓名,只說是公安局的。劉梅和王春華於當天下午回家。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五日上午,遼寧省丹東東港市大法弟子王春華和王桂芳,在街上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綁架到派出所,又分別被非法抄家,後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王桂芳當天被綁架到丹東市拘留所時,因為血壓高,拘留所不收,東港市橋東開發區派出所孫成維等人讓拘留所給王桂芳灌降壓藥,強行收進拘留所。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日,15天非法拘留到期後,派出所不讓家屬去接,派出所去接,直接把她們綁架到丹東市公安醫院檢查身體,要把她們直接轉到刑事看守所。 王春華因為檢查出乳腺癌,晚上十一點多,被放回家,被非法監視居住。王桂芳當天被強行吃了三種降壓藥,檢查身體正常,被強行送進看守所。
迫害類型:
抄家;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起訴;
非法關押;
迫害親屬;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逼迫放棄信仰;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綁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拘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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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東港市公安局綁架十幾名大法弟子
遼寧東港市十五名大法弟子突遭綁架
相關單位及個人:
主要辦案人孫成維 警號600655社區18241511155
康慶賀 警號605448社區 15941516170
丹東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孫克敏 手機15841590001
東港市向陽派出所:
所長 於海洋 13390451133
副所長 於本 18242464253
相關信息:
公安局長邵長江,15941566668
政委遲炳
副局長趙明輝,
副局長姜波,手機:13941503777
副局長:薛海林 手機:13842577799
副局長:邵奎德,
政治部主任張貴琦602317電13941585007
東港市開發區公安派出所辦公電話:7103113
所長宋傳南604537全面工作13190201616,副所長沙如銳604386治安刑事15102431717。
副所長劉旭濤605131刑偵治安13464589110.副所長周洪臣601282刑偵治安15304060666。
副所長辛豐604531社區17641588006, 郝良F 65682輔,
柴肇芳15902458852.605151戶籍窗口。李平13941521377602379社區。
張海洋17641588071.604140社區。趙樹衛18841523050.601286社區。
張永祥13942519406.604800.王岐峰17624252048.600722社區。
王昭儒15140663633.600729社區。高贊翔13941581678.F65678輔。
關琦13624952377.F65679輔。韓柱13700186028.F65681輔。王淼0415-7103113警號605435
馮金坤15942551862.F63833社區。張強13941571168.F65680社區。
單永峰15841572883.F63811社區。盧紅冶13694144777.F6 5889社區。
沈繼琳16514151888.F65700l輔。陳顯著15842566705.F65799社區。
傳鵬18242570819.F63768輔。徐超13464565666F輔。警察: 康慶賀605448社區 15941516170。
張宇18241585220.F65686輔。閻治宇13050355310.F63720輔。代春梅602231社區15141581319。
佟書彬17624257390.F63793.沈恆厚18841556257.F63730.祝銘F65716社區18404150567。
龐哲奇15941507777.F65619.盧藝文14704155878.F63168.孫成維600655社區18241511155,
劉長鑫14704155878.F63432.劉文臣13942512809.F63722.蓋俞淇18242469832.F63148社區。
叢艷15241578297.F63658.單詩媛18342546017.F63609.沙玉琪F65684輔13050293222 。
李英僑18341541355.F63744社區。王傳霖18841537621.FJ2541社區。
曲俊達18342521114.F63823社區。趙恩樞13322178547.F63724駐校。楊景宇X行政審批。
責任單位及惡人:
遼寧省女子監獄(原大北女子監獄)
東港市公安局
:
王輝,
於明亮,
尹高峰,
孫慶芳,
白顏慶,
任大一
東港市法院
沈陽女子監獄(前稱沈陽大北監獄)
東港市檢察院
新興派出所
丹東拘留所
弟兄山鎮派出所
開發區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4日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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