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芬(芝芬)
簡介:
李志芬(芝芬)(Li,Zhifen(zhifen)),
女 ,
77歲 ,
新鄉籍大法學員,河南原新鄉市量具刃具廠職工。一九九七年李志芬得法修煉。經學法煉功,身患諸多疾病,很快不翼而飛,感到從未有過的輕松。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集團掀起了對法輪功的迫害,李志芬冒著酷暑到北京去證實法。到達北京天安門廣場和來自全國各地上訪的幾十名法輪大法學員一起煉功,很快就被惡警抓了起來,送進北京天安門派出所非法關押,在審問時,因她不配合邪惡,只講法輪功的好處,就把她放了。 二零零零年元旦,李志芬第二次到北京證實法。在未走出北京火車站地下通道時,就被惡警攔截抓了起來。經過幾番周折,把她送進了新鄉市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在被關押期間,不管飯吃。要吃飯,得自己掏錢對一塊兒,托看守人到裡邊食堂買饅頭和鹹菜充饑。審問時因不回答,經常遭到惡人毒打。十幾天後,被關押的幾十名大法學員先後被各縣來的人帶走,臨走,把每個學員身上帶的錢都搜走。李志芬也被新鄉市來的大客車拉走。因李志芬不配合,被一名關押人員,朝她的胸部連踢了好幾腳,頓時痛的癱在地上,後來硬把她抬上了車,過了十幾天,腫痛才消下去。拉到新鄉市拘留所,又被非法拘留了十五天。回家第二天,李志芬又被抓到新鄉市看守所,又非法關押了六個月。 在新鄉市看守所,經常遭到迫害不讓學法煉功,生活環境極差。後來又把李志芬送到新鄉市第五監獄辦的所謂“轉化”學習班進行迫害。所謂“轉化”就是反復播放侮辱法輪大法的數據,讓監獄的犯人“猶大”包夾逼放棄修煉法輪大法的保證書,其手段極為卑鄙下流,叫人無法忍受,在長達半個月的迫害,直到違心地簽了字才放出來。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八日在駐京辦,將任秀、李芝芬拉出拳打腳踢,打昏過去1天之久,其中李芝芬臂膀脫臼。 新鄉女子監獄裡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大多是老年人,年紀最大的近八十歲。新鄉籍大法學員李志芬七十多歲,原本神采奕奕,膚色白裡透紅,經邪惡迫害數天後精神恍惚,夜晚睡不成覺,頭發全白。惡警們還強迫老年學員奴役勞動,並定制任務,利用猶大、犯人,包夾監視大法學員。 二零零六年三月份,李志芬已經是七十一歲的老年人了。清明節時,回到老家(延津縣)上墳,給老人燒紙,回到娘家後,給親人鄰居講真相,勸三退。後來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九日,延津縣公安局派人來新鄉市,在新鄉市原健康路派出所的協助下,把李志芬從家中綁架走,還把家裡所有的大法書和真相數據全部搶走。 到延津縣看守所,非法審訊。在反迫害被關押三個月中,李志芬就堅持了兩個月的絕食,骨瘦如柴,惡警不管她的死活,最後又非法判她三年徒刑,被送進河南省第五監獄進行迫害。 李志芬在五監獄長達三年非法關押監禁期間,每天要遭“猶大”包夾放侮辱老師和大法的錄像,有時放到晚上十點,還輪番用歪理邪說不停的圍攻,長時間罰站,只要不轉化,不寫保證書,就一直迫害不停。不寫轉化保證書,猶大就幫寫好,再讓照著抄一遍就算轉化了。 為轉化李志芬,先後就換了四、五個猶大包夾。李志芬面對迫害,精神幾乎達到崩潰的邊緣,失眠兩個多月,都無法入睡。後來她莊嚴的寫出了“嚴正聲明”宣布自己所寫的“保證書”全部聲明作廢,堅定的走好修煉法輪大法的路。結果還未等到上交,就被惡警搜查了出來,監管區大隊長馮雁得知此事,立即把李志芬叫去,問她為什麼要寫這個“嚴正聲明”?趕快把這個聲明收回去,如果不收回,把它裝入你的檔案裡。再寫個保證書,她還講:你不轉化,終身住監。李志芬不理她,她就派惡犯人肖喜萍專門監管,不讓其它人接近,不讓別人跟她說話,想方設法孤立她。 大法學員李志芬在第五監獄遭受中共邪黨的迫害三年整,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九日期滿才放回家。
迫害類型: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洗腦/送洗腦班;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判刑;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審判;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非法勞教;
毒打/毆打;
敲擊罩在頭上的鐵桶;
監視/跟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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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惡警: 張培斌:監獄長四十多歲,長臉、偏瘦個子1.80m左右。 童國榮:四十多歲,肥胖短頭發,貌似個男人, 家有一兒子剛剛電大畢業。迫害學員的主要責任人。 李霞:四十多歲,短頭發,中等身材,為人狡猾善變,貪財。利用犯人包夾學員,長時間奴役學員從事超重體力活。是非法關押學員的監區隊長。 李華榮:四十多歲,長發,長臉形,面相很老,家有一兒子二十歲左右。是非法關押學員的監區隊長。 馮雁:三十多歲,微胖,患有糖尿病,面呈浮腫,其丈夫是公安局級干部,家有一女兒上小學。曾多次參與迫害大法學員,毒打、辱罵學員。發狂時跟魔鬼沒什麼兩樣。是非法關押學員的監區副隊長。 王新麗:三十多歲,燙發、圓眼,穿著比較時髦,丈夫做生意,有一上小學的女兒,家中比較有錢,上下班開車,為人狡猾,說話很毒,可能“信”基督教。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天安門派出所
新鄉市看守所
新鄉市駐京辦
延津縣公安局
延津縣看守所
省五監獄(新鄉女子監獄)
:
張培斌,
馮雁,
肖喜萍
更新日期: 2013年9月2日 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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