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興國
簡介:
郭興國(Guo,Xingguo),
男 ,
40歲 ,
黑龍江鶴崗市興安區法輪功學員。郭興國,男,約四十歲,家住在鶴崗市興安區二委五組。於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後,胸膜炎病消失,身輕體健,並改掉吸煙喝酒的壞習慣。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後,郭興國因修煉法輪功不斷遭迫害,先是被關押一年多經家人花錢才得以釋放。 2000年3月末---6月初,鶴崗市市公安局副局長張春青的直接指使下,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長達兩個多月的打罵、折磨,手段用遍。如家住鶴崗市興安區的法輪功學員郭興國多次被打吐血,至殘,在奄奄一息的情況下,才允許保外就醫,至今未能痊愈,經醫檢拍片透視,其肺部出現孔洞。現已喪失一般性的負重勞動,僅此一點足見殘暴的邪惡程度。 二零零一年春節前,郭興國給公安寫大法真相而被抓,在獄中受到多種酷刑,為抵制迫害,他絕食18天,經醫生診斷為肺結核,他父親托人花五千元放回家。 二零零二年四月,郭興國和法輪功學員張躍明、王樹森、郭忠權、楊永英等,共五位勇士,在鶴崗電視插播了二十分鐘的法輪功真相。此義舉劃破中共謊言的鐵幕,令中共十分懼怕,於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日綁架了四位法輪功學員。郭興國被非法判刑十五年。其他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十三至十九年。 二零零二年郭興國進京上訪被抓,導致肺結核病復發,被非法關在一看病犯室,不讓家人接見。當年九月,被工農法院非法判十五年。二零零二年底,第一看守所把患有重病的郭興國強行送往哈爾濱監獄。 二零零三年二月,哈監獄通知接人,第一看守所領導帶著醫生及親屬將人接回,當時,他已奄奄一息,回來直接住進本市結核病醫院治療。二零零四年十月三十日,他又被投送哈監獄,因他有重病,沒有收留,當天返回第一看守所繼續關押迫害。 法輪功學員王樹森、郭興國被邪黨法院重刑冤判十幾年;王樹森在大慶監獄受迫害、郭興國在呼蘭監獄受迫害。郭興國被迫害的生命垂危,監獄要求保外就醫,某年曾將郭興國送回鶴崗。無論從法律、道義和良知方面都不能見死不救,但當地新建派出所李道祥拒不接收,拒絕簽字。理應保外就醫的郭興國被非法關押在鶴崗看守所,不久又被非法關進呼蘭監獄。二零零八年年末,郭興國再次出現生命危險,呼蘭監獄逼迫家屬簽字,說人死了與監獄無關。由於當地公安部門拒絕接收,郭興國不但不能保外就醫,還在監獄飽受非法折磨。 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法輪功學員郭興國的家屬看望發現他被迫害的走路傾斜,說話無力,家屬當天就找監獄長田越強、副監獄長肖吉全要人,結果被一個自稱科長叫陳衛強的人攔住不讓見,說是他馬上上報給辦保外,讓家屬等幾天。 在被非法關押在呼蘭監獄期間二零零九年,郭興國在病業嚴重期間,被調到病監。在原監區,郭興國還有些被關照,到病監後,警察王成對他毫無憐憫,指使兩個犯人關德華(阿城)、王洪利(城高子)每天強行拖拽出工,不多時日,致使郭興國身體健康情況日益惡化,虛弱的身體日漸不支,申請保外就醫。警察陳少明在郭興國健康情況很不好的時候,拖延了三天後,才保外,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七日回到家中,六月五日含冤離世。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非法判刑;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其它酷刑;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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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9月8日大陸消息
相關單位及個人:
鶴崗市第一看守所所長李迎晨 手機:13803681777
責任單位及惡人:
鶴崗市公安局
:
張春青
鶴崗市第一看守所
鶴崗市政府
哈爾濱監獄
呼蘭監獄
:
王成,
陳少明,
陳衛強
更新日期: 2017年12月18日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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