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芬
簡介:
潘芬(Pan,Fen),
女 ,
年齡未知 ,
佳木斯大法弟子大法弟子潘芬女士二零零二年的一天,東風分局隋智民到她家騷擾,並搶走師父的經文。二零零三年夏季的一天,把她強行綁架到派出所。強行關進了鐵籠裡,並搶走她家房門鑰匙,他們什麼也沒找著,才把她放了回來。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九日,晚七點多鐘,長勝派出所片警陸月、叢文生、胡軍等五、六個人,到潘芬家非法抄家,搶走了大法書、電腦、打印機等物品,還強行拿走三千多元的生活費。還強行將她送進了看守所,迫害四十多天後,又把潘芬送入勞教所繼續迫害。 在看守所期間,潘芬因得不到學法煉功,以前的病又重返體內。一天早晨我上廁所,一頭暈倒在地,被說是裝的。 在勞教期間,潘芬的外甥媳婦趙陽陽與勞教所的李雪娜相互勾結、趁火打劫,她們伙同市公安局的陳萬友以及勞教委的李辛波等人先後勒索潘芬家兩萬多元錢。 潘芬的身體每況愈下,處於極度虛弱的狀態。惡警們還讓潘芬做繁重的體力勞動。一天惡警強迫潘芬掃雪,心髒病突然發作暈倒在地,勞教所怕出危險,於十二月三十日讓她保外就醫放回來。回家後趙陽陽又去潘芬家敲詐勒索,勉強又借來四千七百元錢給她,才算完事。欠許多外債生活貧困的無法形容。 潘麗、潘芬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再次被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時,“六一零”(相當於蓋世太保似的,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人員又施展勒索伎倆,對其家人說:“拿一萬元能保判一年,不拿錢就判三年。”潘麗、潘芬的家人怕親人受苦,東拼西湊,每家又被勒索了五千元錢。而後潘麗、潘芬還是雙雙被非法勞教一年。 而潘芬的外甥媳婦趙陽陽與勞教所的李雪娜、市公安局的陳萬友、勞教委的李辛波等人相互勾結,先後勒索了潘芬家人兩萬多元錢(這些錢都是借來和抬來的)。
迫害類型:
騷擾;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綁架/劫持;
關鐵籠子;
抄家;
勒索錢財;
非法勞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潘麗和妹妹被非法勞教 丈夫病逝
黑龍江佳木斯市潘芬自述遭迫害經歷
責任單位及惡人:
佳木斯勞教所(西格木勞教所)
:
李雪娜
佳木斯市公安局
:
陳萬友
東風公安分局
:
隋智民
長勝派出所
:
陸月,
叢文生,
胡軍
佳木斯郊區勞教委員會
:
李新波
更新日期: 2011年7月24日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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