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瑤光(耀光)
簡介:
李瑤光(耀光)(Li,Yaoguang(yaoguang)),
女 ,
三十多歲 ,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零年一月六日晚,齊齊哈爾市“六一零”人員指使鐵鋒公安分局劉剛、劉守義、鐵鋒光榮派出所警察劉志東等十幾人,驅車到鐵鋒區四家子村李佩賢家,野蠻抄家;劫掠私人物品;綁架了李佩賢、李瑤光母女及鄰居李月。 在派出所,李瑤光遭一群警察拳打腳踢、揪頭發撞牆、罰坐老虎凳,610人員和警察輪番恐嚇。夜裡將她銬在暖氣管子上餓了一夜,第二天將她拖到樓上雙手反銬,幾個警察將她踢倒趴在地上,將垃圾筐扣她頭上,用皮鞋踢踹胯骨和大腿,還猛踩、使勁兒碾她的手指。 李佩賢、李瑤光母女被送到齊齊哈爾第一看守所繼續迫害,鄰居李月當日釋放。公安分局劉守義直接辦理此案,鐵鋒法院將母女非法冤判五年,二零一零年十月李佩賢、李瑤光母女被劫持到哈女監遭迫害。 李瑤光在黑龍江女子監獄九監區,被包夾輪番圍攻、碼坐小板凳、侮辱人格。一群犯人對她拳打腳踢、扇耳光、將雙臂綁到上舖鐵床鐵欄上大掛、綁上束腹帶、身上嘴上都纏上膠帶、毒打折磨。送到小號,手腳分別扣在地環兒上,不能動,沒有暖氣設備、不讓洗漱、十五天後被架出來。 一次報數時,李瑤光和老年法輪功學員剛鳳清高喊:“法輪大法好!”剛鳳清被手腳捆綁塞到床底下;李瑤光被送到小號綁了十九天束縛帶,不讓喝水、不讓隨便上廁所、不讓睡覺,閉眼就用牙簽扎眼睛,犯人還吼道:“你再閉眼就用針扎!我也沒辦法,警官讓的。”李瑤光出小號回監捨後,身體虛弱,因拒絕坐小板凳面朝牆,又被送到小號十五天,再次回到監捨後,李瑤光絕食抗議迫害、號服脫了扔了、喊“法輪大法好”,又被關小號一個月之久。 二零一二年初,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為達到全面 “轉化”的罪惡目的,再次采取高壓手段對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肉體迫害。 九監區是集訓監區,所有的人先被關在這集中迫害,惡警強行把法輪功學員所有衣服(除短褲)全部打上“犯”字,強迫穿囚服,逼坐在特制的小矮凳子上(大約兩寸寬六寸長三寸高),從早五點半坐到晚十二點;逼看誹謗大法的錄像,不“轉化”就不許睡覺,甚至酷刑迫害。“轉化”、寫論文所謂“四書”後,就轉入所謂鞏固組繼續洗腦,再繼續每天逼看邪黨造假錄像,每周“談認識”、寫周日記、周匯報,然後答卷、面試,之後被轉到大監區迫害。 二零一二年,李耀光在九監區遭強迫“轉化”,因不從,三月份又被移到十三監區,於是她絕食、拒絕奴工勞役,惡警指使犯人折磨她到後半夜兩點左右,淒厲的慘叫聲令人心顫,就用不干膠封住她的嘴。參與迫害的有九監區五樓杜曉霞、各組組長樸秀蘭、姚立克、蘆少清、付博。現在李耀光被關押在女監十監區十二組,被組長郭佳等人打罵不斷,每天用手銬等刑具折磨,令李耀光的手部已變黑、發紫。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三日,母親李佩賢被“保外就醫”釋放回家。二零一四年九月,鐵鋒派出所、建華中華街社區司法所人員到家,將李佩賢抬走直接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十監區迫害。 二零一五年一月五日,李佩賢、李瑤光母女歷經生死魔難,終於被家人接回家。
迫害類型:
抄家;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其它酷刑;
手銬/腳鐐;
毒打/毆打;
老虎凳;
揪頭發撞牆;
銬在某處上;
坐小板凳;
打罵;
約束帶 ;
關小號;
鎖地環;
用透明膠帶捆綁;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剝奪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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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齊哈爾“六一零”指使惡警綁架李佩賢、李瑤光母女
責任單位及惡人:
齊齊哈爾第一看守所
鐵鋒公安分局
:
劉剛,
劉守義
哈爾濱女子監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
杜曉霞,
郭佳
齊齊哈爾市610辦公室
鐵鋒區法院
光榮派出所
:
劉志東
更新日期: 2017年9月4日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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