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玉紅
簡介:
宋玉紅(Song,Yuhong),
女 ,
年齡未知 ,
哈爾濱法輪功學員。2009年12月14日晚七點,內蒙古呼倫貝爾市鄂溫克旗公安局郭姓副局長、原國保大隊隊長王海軍及鄂溫克旗大雁派出所相關惡警,伙同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新建派出所惡警,在哈爾濱道外區太平橋家樂福超市附近的「亞晨」公司綁架大法弟子閆繼國、張海明、張桂芝、宋玉紅、高麗平等五名大法弟子。隨後,非法把五名大法弟子劫持到內蒙古鄂溫克旗看守所關押。 經證實,跨省闖到哈爾濱參與綁架高麗萍(又名李雙)、宋玉紅等法輪功學員的內蒙古警察有:呼倫貝爾鄂溫克自治旗公安局刑警隊隊長、郭金生、孫文、馬永利及大雁派出所所長劉某等。 2009年12月15日,鄂溫克公安局郭智國、大雁派出所劉炳良等人分別對張桂芝、宋玉紅、高麗萍等人非法提審。提審時劉炳良對宋玉紅用刑,拽著宋玉紅的頭發打她耳光,用螺絲刀頂宋玉紅的脊柱。警察不給宋玉紅飯吃(後來有人背地裡給了她一個饅頭),三天三夜不讓宋玉紅睡覺。三天後,宋玉紅被送回監捨時人都脫相了,頭發一把把的掉。 2010年1月29日,鄂溫克旗公安局國保大隊郭智國等人把張桂芝、宋玉紅、張海明從看守所轉到拘留所非法關押,同時要求三人簽拘留十天的處罰單,說要放人,張桂芝拒簽。 2010年2月4日,鄂溫克旗公安局法制科的布仁布和、明華對上述三人非法提審。五日,鄂溫克旗公安局決定要勞教三人(張桂芝和宋玉紅一年半,張海明一年),並告知如不服可上訴。 2010年2月8日,鄂溫克旗公安局給三人下達勞教執行通知,書面文件則被公安局副局長敖雲濤和國保大隊副隊長張鵬搶走,說不給他們看,同時把三人轉到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 2010年3月22日,鄂溫克旗公安局刑警大隊寶鋼、郭智國等人再次對張桂芝、高麗萍、宋玉紅等法輪功學員非法提審,說根據實際情況區別對待。問過後,再也沒有音信。 2010年5月25日,張桂芝被劫持到圖木吉勞教所,和她一起被送到勞教所的還有宋玉紅。經檢查,勞教所的醫生說張桂芝的心髒屬器質性病變,宋玉紅心肌缺血,二人身體檢查不合格,勞教所拒收。兩天後,綁架張桂芝和宋玉紅去勞教所的四個警察(公安局的包連勝、看守所的馬彥兵、南屯第一派出所的蘇櫻和王宇)帶張桂芝和宋玉紅返回鄂旗。5月28日,鄂旗公安局把張桂芝和宋玉紅拉到海拉爾蒙院檢查,結果和勞教所醫院的檢查一樣。6月1日張桂芝獲釋,6月2日宋玉紅獲釋。 宋玉紅在回家的途中,在哈爾濱又被當地警察劫持到建三江繼續迫害。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非法關押;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非法勞教;
剝奪睡眠;
綁架/劫持;
非法審訊;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法輪功學員曹秀芳、張艷秋被劫入洗腦班
黑龍江醫師張桂芝遭迫害經過
被跨省綁架 張海明、張桂芝等遭非法勞教
到哈爾濱綁架高麗萍等人的蒙古惡警
相關單位及個人:
哈爾濱市南崗區新建派出所的地址: 哈爾濱市南崗區一曼街2號(203號-205號中間) 郵政編碼:150001 電話: 0451-82517300、0451-82549583 鄂溫克旗公安局相關電話號碼 王軍(局長) 13304708076 布仁布和 13947006051 劉素文 13847053858 劉志義 0470─8824442 明 華 13314812717 蘇立柱 13947044337
責任單位及惡人:
鄂溫克旗公安局
:
郭智國,
郭金生,
孫文,
馬永利,
王海軍
鄂溫克旗看守所
大雁派出所
:
劉炳良
呼倫貝爾市檢察院
更新日期: 2010年11月13日 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