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春玲
簡介:
薛春玲(Xue,Chunling),
女 ,
31歲 ,
黑龍江省雙城市大法弟子,雙城聯興鄉興結村人。2000年,大法弟子薛春玲因進京上訪在北京天安門被一名便衣抓捕送到房山某派出所,幾名惡警把她帶上手拷和腳鐐,讓她坐在老虎凳上,問她是哪裡來的,她不說,就讓她脫衣服,隨後又打她兩耳光,之後又把她關押一天一宿,把她送到雙城市駐京辦事處,她被一名警察搜身,在這裡她又被非法關了3天3宿。薛春玲被聯興鄉興結村的劉國義和興功村的村治保主任曹喜彬押送回雙城市610辦公室。 2001年1月4日,薛春玲被雙城第二看守所張國富(公安局副局長)勒索150元錢,張國富將薛春玲送到雙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在拘留所裡她絕食4天4宿,要求無罪釋放,所長不但不放她們還叫來獄醫和刑事犯人,生拉硬拽強行給她們灌鹽水,薛春玲被關押7天7夜,邪惡向家人勒索3000元錢才放她回家。 回家後不長時間,聯興派出所宣傳委書記鐘福春及金忠國在她們村放天安門自焚錄像,把她和幾位同修找去問看完後又啥想法,她沒有表態,他們就用車把她們送到聯興鄉“轉化班”非法關押25天。“轉化班”的韓德新特別邪惡,把她們整天關在小屋裡,還叫她們寫心得,不寫就打罵她們,更不許她們學法煉功。聯興鄉派出所所長吳建華還拿來師父的像讓她們踩,還威脅說誰要不踩就送走勞教。後被勒索2000元錢才把她放回家。回去後派出所又通知家人拿自家承包田做抵押,可以換回2000元錢,之後所長吳建華又罰她200元錢。 薛春玲被勒索情況:第一次,2000年12月24日被駐京辦事處勒索150元錢;第二次,2001年1月4日被雙城第二看守所張國富(公安局副局長)勒索150元錢;第三次,2001年1月5日被興結村支書車太友勒索1500元錢;第四次,2001年1月5日被雙城610辦公室張國富勒索1000元錢;第五次,2001年3月10日被聯興派出所所長吳建華勒索200元。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手銬/腳鐐;
老虎凳;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逼迫放棄信仰;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九日大陸綜合消息-356028.html#171028231310
黑龍江省雙城大法弟子在受迫害中被斂財的情況(續)
責任單位及惡人:
雙城市公安局
:
張國富
雙城市聯興鄉派出所
:
韓德新,
吳建華
雙城市聯興鄉興功村
:
曹喜彬
更新日期: 2017年11月3日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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