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曉輝
簡介:
王曉輝(Wang,Xiaohui),
女 ,
45歲 ,
湖南省常德市大法弟子。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四日前,湖南省常德市六一零特務頭子王永康等策劃出動幾百名警力對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抓捕、抄家,將法輪功學員家中的大法書籍、資料、制作真相資料的設備、紙張等全部搶走。非法將王小輝、李海軍、劉慧平、李芳雲、陳陵慈、曾麗華、劉先菊、滿三清等多名法輪功學員綁架,秘密關押在市各看守所進行迫害,連七十四歲的劉秀英老人也不放過。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四日再次非法開庭宣判,也不叫法輪功學員簽字,他們就將所謂的“判決書”塞給法輪功學員草草收場。非法枉判:劉先菊十年、李芳雲九年六個月、王小輝九年、李海軍八年六個月、劉慧平七年六個月、曾麗華七年、滿三清五年、陳陵慈三年。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下午,湖南省常德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黃軍華糾集惡警王永康、吳希勇,及武陵區所屬的各派出所惡警再次發動對常德地區法輪功學員新一輪的迫害。被綁架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有王曉輝、劉先菊、劉惠平、李海軍、曾麗華、陳陵慈、李芳雲、萬巧雲等十多人,惡警就連七十多歲的老人劉秀英也沒放過。被綁架、抄家的法輪功學員當天被秘密送往常德各地區派出所,大部份一直被非法關押到現在,警察不准家人接見。 法輪功學員王曉輝家中只有老母和一位即將考大學的兒子,老母七十四歲,一只眼失明,另一只眼只有0.1度,靠打臨時工來維持家裡一點生計。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區法院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一日上午對法輪功學員王曉輝(女,45歲)、李海軍(男,42歲)、劉惠平(女,45歲)、曾麗華(46歲)、劉仙菊(女,46歲)等非法開庭審判。辯護律師對法庭指出:法輪功學員無罪。 在所謂法庭上,法輪功學員王曉輝說:“我沒犯罪!”她的辯護律師指出:法院套用刑法第300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審判法輪功學員是不成立,中共前頭目個人及媒體炮制的罪名更不是法律。當所謂公訴人把搜查到的真相資料、電腦、手機等作為證據呈堂後,辯護律師指著這些所謂證據說:“根據我國罪名法定原則,你們決不能據此定罪!” 隨後,只要法輪功學員一提到“真、善、忍”三個字,當庭的法官們就瞪圓眼睛,站起來厲聲斥責不准講,或者指使武警威脅。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一日常德市武陵區法院非法開庭,當法輪功學員要為自己辯護時,法庭庭長鄧麗萍違反法律和審理程序,拍桌子、罵娘,阻止法輪功學員的辯護,搶走了法輪功學員的辯護材料,開庭只走了一個過場。 同年十一月四日,武陵區法院非法開庭宣判,也不叫法輪功學員簽字,他們就將所謂的“判決書”塞給法輪功學員草草收場,非法枉判:劉先菊十年、李芳雲九年六個月、王曉輝九年、李海軍八年六個月、劉慧平七年六個月、曾麗華七年、滿三清五年、陳陵慈三年。法輪功學員上訴後,被退回重審,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日非法開庭。 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日非法開庭,圖謀進一步迫害八名法輪功學員,在所謂的“庭審”中,法輪功學員劉先菊老人因遭受迫害,突然重病發作嘔吐抽風,口吐白沫,當時庭上四、五人為其拿捏按摩無效,在其強烈要求下送往醫院,並將另一名帶病上庭的法輪功學員李芳雲老人帶走。在此情況下,伍陵區法院繼續開庭,並當庭枉判王曉輝九年,李海軍(河北人)八年半,劉慧萍七年半,曾麗華七年,滿三清五年,陳陵慈三年。現他們被關押於常德市一看、二看和鼎城區看守所。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星期一上午,由常德市武陵區法院代替常德市中級法院轉交一份判決書給李海軍、劉慧萍、王曉輝等人,沒有庭審,非法維持原判。武陵區法院並把李海軍、劉慧萍、王曉輝的上訴書給非法扣押了
迫害類型:
抄家;
綁架/劫持;
非法審判;
非法關押;
違反庭審程序;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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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主要參與迫害的中共各級公檢法人員名單公布於下: 常德市武陵區公安分局:吳希勇、張家政、王勇康、賀偉、張小軍、羅彬、陳志明、彭榮軍、熊斌、張家汶 常德市武陵區法院:伍曉偵、毛華燦、楊紹華、謝聞、趙建華 常德市武陵區檢察院:肖昌華
責任單位及惡人:
常德市610辦公室
:
王永康
常德市武陵區政保大隊
:
黃軍華,
吳希勇
湖南常德市武陵區法院
:
鄧麗萍
更新日期: 2012年1月13日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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