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求娣
簡介:
袁求娣(Yuan,Qiudi),
女 ,
25歲 ,
湖南省婁底地區新化縣科頭鄉法輪功學員。她的丈夫歐陽鐘,侗族人,出生於貴州省福泉市,後在婁底漣濱西街開私人診所,家中有三個小孩需要撫養,有兩個還在上幼兒園。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晚上九點多鐘,婁底市中共惡警直接闖入多名法輪功學員家中抄家,綁架曹貢勳、劉新平、周慶峰、蔣模桂及其妻子鄧蓮珍、歐陽鐘及其妻子袁求娣等人。 二零一零年二月八日,婁星區法院非法發出“告知審判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將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8時30分在第一審判庭非法公開庭審曹貢勳等九名法輪功學員,審判長周敏,陪審員譚小桂、譚金梅,金雪涔擔任記錄。 現曹貢勳、劉新平、賀錦林被非法關押在婁底市第一看守所,歐陽鐘、周慶峰被非法關押在婁底市第二看守所。鄧蓮珍、李再英、謝閨榮被非法取保候審,袁求娣被非法監視居住。 參與非法庭審的人員還有庭長劉繼紅,審判長周敏,陪審員譚小桂、譚金梅,記錄員金雪涔。婁星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的劉剛。婁底市婁星區專管國保大隊事務的副局長羅文衛,婁底市婁星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蘭琳、副大隊長李剛軍、中隊長王學軍,警察:賀元潮、唐雨瑩、胡建業、曾海平、黃國強。婁底市漣鋼公安局鋼城分局:陳善華、劉隆平、龍志生、劉克華、彭雕、伍映芝、蔣浩洋、梁志訓、王洪明、劉質斌。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婁底市婁星區法院非法開庭審判九名無辜的法輪功學員,北京律師指出修煉法輪功合法,講清法輪功真相合法。九名法輪功學員都表明自己無罪,是被迫害的。北京律師要求當庭無罪釋放當事人。但中共邪黨人員強加莫須有的罪名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二零一零年八月三日卻非法判決,秘密非法重判了九名法輪功學員,分別將曹貢勳非法判刑十年,劉新平九年,周慶峰五年六個月,歐陽鐘三年六個月,賀錦林二年,鄧蓮珍、謝閨榮、李再英、袁求娣各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對“一審”不服,提出上訴。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五日,婁底市中級法院秘密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零一一年三月八日,將曹貢勳、劉新平、周慶峰、歐陽鐘秘密非法劫持到株洲攸縣網嶺監獄迫害。並將親屬送給這四名法輪功學員所有財物獨吞,沒退還一分錢給他們。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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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婁底市婁星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非法起訴周慶峰、曹貢勳、劉新平、歐陽鐘、賀錦林等) 劉剛:15973089889 0738-8352041 婁底市婁星區“人民”法院 審判長: 周敏 辦公室電話: 0738-8520029 婁星區法院刑事庭 辦公室電話:0738-8520053 婁底市婁星區中級法院 辦公室電話: 0738-8520058 婁底市中級法院 辦公室電話: 0738-8261460 婁底市婁星區檢察院 檢察長:楊再華 電話:13807384778 婁底市婁星區專管國保大隊事務的副局長:羅文衛 電話:0738-8220506 婁底市婁星區國保大隊隊長:蘭琳 電話:13907380126 婁底市婁星區國保副大隊長:李剛軍 電話:13548806192 婁底市婁星區國保中隊長:王學軍 電話:0738-6197969 婁星區六一零 辦公室電話:0738-8288610 主任:張運根 (兼任婁星區政法委副書記) 電話:13327380186 副主任:魏筱鵬 (兼任婁星區宣傳部副部長) 電話:13508447729 婁底市第一看守所 辦公室電話: 0738-8326180 婁底市第二看守所 辦公室電話: 0738-8629629
責任單位及惡人:
漣鋼公安局鋼城分局
:
陳善華,
劉隆平,
龍志生,
劉克華,
伍映芝,
蔣浩洋,
彭琱,
梁志訓,
王洪明,
劉質斌
婁底市610辦公室
婁底市公安局婁星分局
:
王學軍,
羅文衛,
蘭琳,
李剛軍
婁底市第一看守所
婁底市婁星區中級法院
:
譚小桂,
譚金梅,
金雪涔
婁星區檢察院
:
劉剛
婁底市四一八隊
:
朱景文
婁底市婁星區國保大隊
:
賀元潮,
唐雨瑩,
胡建業,
曾海平,
黃國強
婁星區法院
:
劉繼紅,
周敏
更新日期: 2012年2月4日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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