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再英
簡介:
李再英(Li,Zaiying),
女 ,
69歲 ,
湖南婁底市公交公司退休職工。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婁底市一批惡警又闖入多名法輪功學員家中抄家,綁架李再英及謝閨榮等人。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晚上七點多鐘,彭楚豪在婁底地區的雙峰縣杏子舖鎮發真相資料時,被雙峰縣杏子舖鎮派出所惡警綁架,當晚被劫持到婁底市婁星區國保局,非法關押在婁底市第一看守所。星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李剛軍向婁星區檢察院、法院遞交對彭楚豪撤銷緩刑的非法迫害材料。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四日,婁星區法院撤銷緩刑,非法對彭楚豪判刑三年,從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日至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五日婁星區國保局才通知彭楚豪的老伴,並迫使她在先綁架後又掩人耳目的逮捕證上簽字。二零一零年一月下旬被婁底市婁星區國保大隊秘密劫持到常德津市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湖南婁底市婁星區檢察院公訴科劉剛欲對九名法輪功學員曹貢勳、劉新平、周慶峰、歐陽鐘、賀錦林、鄧蓮珍、李再英、謝閨榮、袁求娣非法起訴,並企圖將曹貢勳、劉新平作為迫害重點,將“起訴書”送到婁底市婁星區法院。 二零一零年二月八日,婁星區法院非法發出“告知審判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將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八時三十分在第一審判庭非法公開庭審曹貢勳等九名法輪功學員,審判長周敏,陪審員譚小桂、譚金梅,金雪涔擔任記錄。 現曹貢勳、劉新平、賀錦林被非法關押在婁底市第一看守所,歐陽鐘、周慶峰被非法關押在婁底市第二看守所。鄧蓮珍、李再英、謝閨榮被非法取保候審,袁求娣被非法監視居住。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婁底市星區法院對曹貢勳、劉新平、賀錦林、歐陽鐘、周慶峰、鄧蓮珍、李再英、謝閨榮、袁求娣九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陷害。 婁底市婁星區法院在二零一零年八月三日秘密非法重判了九名法輪功學員,鄧蓮珍、謝閨榮、李再英、袁求娣各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被非法冤判的法輪功學員對“一審”枉判不服,已提出上訴。 參與非法庭審的人員還有庭長劉繼紅,審判長周敏,陪審員譚小桂、譚金梅,記錄員金雪涔。婁星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的劉剛。婁底市婁星區專管國保大隊事務的副局長羅文衛,婁底市婁星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蘭琳、副大隊長李剛軍、中隊長王學軍,警察:賀元潮、唐雨瑩、胡建業、曾海平、黃國強。婁底市漣鋼公安局鋼城分局:陳善華、劉隆平、龍志生、劉克華、彭雕、伍映芝、蔣浩洋、梁志訓、王洪明、劉質斌。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五日,婁底市中級法院暗箱操作,秘密對九名法輪功學員曹貢勳、劉新平、周慶峰、歐陽鐘、賀錦林、鄧蓮珍、謝閨榮、李再英、袁求娣誣判,維持原婁底市婁星區法院的非法判刑。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非法提審;
非法起訴;
非法判刑;
綁架/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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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婁底市婁星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非法起訴周慶峰、曹貢勳、劉新平、歐陽鐘、賀錦林等) 劉剛:15973089889 0738-8352041 婁底市婁星區“人民”法院 審判長: 周敏 辦公室電話: 0738-8520029 婁星區法院刑事庭 辦公室電話:0738-8520053 婁底市婁星區中級法院 辦公室電話: 0738-8520058 婁底市中級法院 辦公室電話: 0738-8261460 婁底市婁星區檢察院 檢察長:楊再華 電話:13807384778 婁底市婁星區專管國保大隊事務的副局長:羅文衛 電話:0738-8220506 婁底市婁星區國保大隊隊長:蘭琳 電話:13907380126 婁底市婁星區國保副大隊長:李剛軍 電話:13548806192 婁底市婁星區國保中隊長:王學軍 電話:0738-6197969 婁星區六一零 辦公室電話:0738-8288610 主任:張運根 (兼任婁星區政法委副書記) 電話:13327380186 副主任:魏筱鵬 (兼任婁星區宣傳部副部長) 電話:13508447729 婁底市第一看守所 辦公室電話: 0738-8326180 婁底市第二看守所 辦公室電話: 0738-8629629
責任單位及惡人:
漣鋼公安局鋼城分局
:
陳善華,
劉隆平,
龍志生,
劉克華,
伍映芝,
蔣浩洋,
彭琱,
梁志訓,
王洪明,
劉質斌
婁底市公安局婁星分局
:
王學軍,
羅文衛,
蘭琳,
李剛軍
婁底市第一看守所
婁底市婁星區中級法院
:
譚小桂,
譚金梅,
金雪涔
婁星區檢察院
:
劉剛
婁底市四一八隊
:
朱景文
婁底市婁星區國保大隊
:
賀元潮,
唐雨瑩,
胡建業,
曾海平,
黃國強
婁星區法院
:
劉繼紅,
周敏
更新日期: 2012年2月4日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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