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春容
簡介:
羅春容(Luo,Chunrong),
女 ,
38歲 ,
吉林遼源市法輪功學員,家住站前街。2003年她被遼源市東吉警署非法抄家後綁架,在隨後的九天當中,遭受了慘無人道的迫害,並把她投入勞教所繼續迫害。 在警署,由李斌、江洋對她進行審訊,因抄家時沒有抄到一張紙,一個字,也就是沒有任何迫害的理由和借口,他們狠命的打她嘴巴,用皮鞋踩腳趾。讓她光著腳,穿著皮涼鞋,手在後背用手銬反銬著。惡警又用手猛拽手銬,打了一陣,又換樓下一個大屋子,把門鎖上,這裡就成了他們嚴刑逼供的場所了,手銬,腳鐐齊全,讓她光腳站在水泥地上,把她打倒了拽頭發起來再打,打累了用腳踩,用四稜棍打腳底;然後逼迫跪下,不跪用腳踩,用腳踢,一直到後半夜2點鐘,他們累得精疲力盡,然後由幾名聯防人員看守,把她兩手伸平,這樣站不起來,也蹲不下,而且眼睛也不許閉。 第二天她腳底成黑紫色。下午惡徒用方便袋套頭,然後用手捂住口不讓透氣,這樣一吸氣塑料袋就把鼻子堵得嚴嚴實實的,根本喘不過來氣來。這樣折騰了幾次。惡警又一陣拳打腳踢,晚上他們買了一瓶冰鎮的礦泉水,瓶蓋扎上眼,往她臉上澆水,又往身上澆水。 第三天打一大桶水,把頭按進去,一次比一次時間長,然後用醋精往鼻子裡澆,堵上嘴,這樣一吸氣嗆得鼻涕眼淚一起流,因兩手銬在鐵管上,又不能擦,順鼻子流黃水,流了兩天。 第四天,眼看著不讓吃、不讓喝,又不讓上廁所,不讓睡覺,眼睛都陷進去了,身上連泥帶水的,惡警讓她蹲著。這時來了一個司機,手拿玩具槍,子彈是塑料球,她成了他們的槍靶子了,一槍下去,身上便是硬硬的紅豆子,非常疼,數了數,一共有二十幾個。 下午由江洋、李斌,一邊一個,用腳後跟狠命的踩她的後背,她被踩倒在地上,然後拽頭發起來又用腳踹,他們還用腳踩手銬處,硌得手脖子滲出了血。 第五天她已被折磨的不成人樣,腳腫得不能走路,一直沒有穿鞋,已經站不穩了,他們才搬來凳子讓她坐下,江洋用腳踩腳脖子,來回摩擦至出了血印子,像扒了皮一樣疼痛。又用蚊香燒大腿部至少20多處,起了大泡,再用打火機的氣沖入礦泉水瓶子裡,點燃後往我骼膊上印,一個瓶口出一個大泡,還叫喊:“打死你白死,上面有令”。 第六天,市公安局派來蘭玉芹(女)科長,代繼璐對她進行審訊,說局長發話,不把我拿下(指讓我屈服)絕不收兵,然後開始體罰,站姿不斷換樣。又給她上繩,代繼璐開始瘋狂的抓住她的頭發轉幾圈,蘭玉芹科長大罵一陣子走了。 第七天上邊來人給摸脈,又翻眼皮,然後開始灌食,七個男人把她按在地上灌食,沒灌進多少,弄了一身小米粥加鹽,那幾個男人也累得呼呼直喘氣。 第八天,因怕她死在那裡沒打她。 第九天開始草草記錄她的個人簡歷,下午六點,她被送入遼源市看守所,坐了11天老虎凳,不許吃,不許喝,不許上廁所。被非法送看守所時,她兩腿不能行走,兩手臂不能下垂,紅腫的臀部不能坐,這樣過了幾天,又被提外審。 惡警把她眼睛蒙上,不知道帶到哪裡,他們又讓她坐老虎凳,吊起來打6天放回來,一關就是四個月,直到10月14日送入勞教所。勞教理由是2001年判三年勞教不符合法律程序,無效,2004年又重新判。
迫害類型:
人身侮辱;
摧殘性灌食;
燒燙;
射擊塑料子彈;
火燒炮烙;
手銬/腳鐐;
綁架/劫持;
毒打/毆打;
人為窒息;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往鼻子裡澆醋精;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非法勞教;
抄家;
不准上廁所;
長時間吊拷;
罰蹲;
上繩;
體罰;
老虎凳;
非法審訊;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遼源市羅春容2003年被酷刑折磨的九天經歷
吉林省遼源市大法弟子羅春榮慘遭酷刑逼供的經過
責任單位及惡人:
遼源市610辦公室
:
蘭玉芹
遼源市公安局東吉警署
:
代繼璐,
李斌,
江洋
更新日期: 2006年9月10日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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