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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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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春容

簡介:
羅春容
(Luo,Chunrong), 女 , 38歲 , 吉林遼源市法輪功學員,家住站前街。

2003年她被遼源市東吉警署非法抄家後綁架,在隨後的九天當中,遭受了慘無人道的迫害,並把她投入勞教所繼續迫害。

在警署,由李斌、江洋對她進行審訊,因抄家時沒有抄到一張紙,一個字,也就是沒有任何迫害的理由和借口,他們狠命的打她嘴巴,用皮鞋踩腳趾。讓她光著腳,穿著皮涼鞋,手在後背用手銬反銬著。惡警又用手猛拽手銬,打了一陣,又換樓下一個大屋子,把門鎖上,這裡就成了他們嚴刑逼供的場所了,手銬,腳鐐齊全,讓她光腳站在水泥地上,把她打倒了拽頭發起來再打,打累了用腳踩,用四稜棍打腳底;然後逼迫跪下,不跪用腳踩,用腳踢,一直到後半夜2點鐘,他們累得精疲力盡,然後由幾名聯防人員看守,把她兩手伸平,這樣站不起來,也蹲不下,而且眼睛也不許閉。

第二天她腳底成黑紫色。下午惡徒用方便袋套頭,然後用手捂住口不讓透氣,這樣一吸氣塑料袋就把鼻子堵得嚴嚴實實的,根本喘不過來氣來。這樣折騰了幾次。惡警又一陣拳打腳踢,晚上他們買了一瓶冰鎮的礦泉水,瓶蓋扎上眼,往她臉上澆水,又往身上澆水。

第三天打一大桶水,把頭按進去,一次比一次時間長,然後用醋精往鼻子裡澆,堵上嘴,這樣一吸氣嗆得鼻涕眼淚一起流,因兩手銬在鐵管上,又不能擦,順鼻子流黃水,流了兩天。

第四天,眼看著不讓吃、不讓喝,又不讓上廁所,不讓睡覺,眼睛都陷進去了,身上連泥帶水的,惡警讓她蹲著。這時來了一個司機,手拿玩具槍,子彈是塑料球,她成了他們的槍靶子了,一槍下去,身上便是硬硬的紅豆子,非常疼,數了數,一共有二十幾個。

下午由江洋、李斌,一邊一個,用腳後跟狠命的踩她的後背,她被踩倒在地上,然後拽頭發起來又用腳踹,他們還用腳踩手銬處,硌得手脖子滲出了血。

第五天她已被折磨的不成人樣,腳腫得不能走路,一直沒有穿鞋,已經站不穩了,他們才搬來凳子讓她坐下,江洋用腳踩腳脖子,來回摩擦至出了血印子,像扒了皮一樣疼痛。又用蚊香燒大腿部至少20多處,起了大泡,再用打火機的氣沖入礦泉水瓶子裡,點燃後往我骼膊上印,一個瓶口出一個大泡,還叫喊:“打死你白死,上面有令”。

第六天,市公安局派來蘭玉芹(女)科長,代繼璐對她進行審訊,說局長發話,不把我拿下(指讓我屈服)絕不收兵,然後開始體罰,站姿不斷換樣。又給她上繩,代繼璐開始瘋狂的抓住她的頭發轉幾圈,蘭玉芹科長大罵一陣子走了。

第七天上邊來人給摸脈,又翻眼皮,然後開始灌食,七個男人把她按在地上灌食,沒灌進多少,弄了一身小米粥加鹽,那幾個男人也累得呼呼直喘氣。

第八天,因怕她死在那裡沒打她。

第九天開始草草記錄她的個人簡歷,下午六點,她被送入遼源市看守所,坐了11天老虎凳,不許吃,不許喝,不許上廁所。被非法送看守所時,她兩腿不能行走,兩手臂不能下垂,紅腫的臀部不能坐,這樣過了幾天,又被提外審。

惡警把她眼睛蒙上,不知道帶到哪裡,他們又讓她坐老虎凳,吊起來打6天放回來,一關就是四個月,直到10月14日送入勞教所。勞教理由是2001年判三年勞教不符合法律程序,無效,2004年又重新判。

迫害類型:
人身侮辱摧殘性灌食燒燙射擊塑料子彈火燒炮烙手銬/腳鐐綁架/劫持毒打/毆打人為窒息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往鼻子裡澆醋精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非法勞教抄家不准上廁所長時間吊拷罰蹲上繩體罰老虎凳非法審訊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遼源市羅春容2003年被酷刑折磨的九天經歷
吉林省遼源市大法弟子羅春榮慘遭酷刑逼供的經過

責任單位及惡人:
遼源市610辦公室電話:0437-3311714<p>610主任:皮富國13351560686、0437-3317610<br>科長齊銳13943445919 : 蘭玉芹
遼源市公安局東吉警署 : 代繼璐李斌江洋

更新日期: 2006年9月10日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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