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俠
王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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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王俠(Wang,Xia),
男 ,
年齡未知 ,
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零年二月底三月初,正當王占所、宋吉玲操辦兒子王俠和兒媳李倩倩的結婚儀式期間,青島市「六一零」、公安局經過周密謀劃,由黃島區公安分局長江路派出所、國保大隊、「六一零」辦公室等部門組織十多人,於三月四日傍晚十七時許,突然闖入家中,翻箱倒櫃,非法搜查,劫走了修煉用的法輪大法書籍八本,MP3一部, 王占所作律師工作家用計算器(兼容機)一台,激光多功能一體機一台,彩色噴墨打印機一台,EPSON打印機一台,王占所四打印紙十包,筆記本計算機一台,讀卡器兩個,U盤一個,掃描儀一台,個人用手機三部,收音機兩部,網絡用王占所DSLMODMG一部,無線交換機一部,人民幣一百一十一元,還有其它物品若干。 三月四日當晚,他們把王占所、宋吉玲、王俠和李倩倩四人綁架到長江路派出所,分別單獨關押,刑訊逼供。警察韓同順、潘龍海為了逼取口供,強制給王占所上背銬,宋吉玲、王俠也分別被上銬逼供。 二零一零年三月五日晚,王占所、宋吉玲、王俠皆被刑事拘留,王占所、王俠先後被綁架到黃島區公安分局看守所。 王占所、王俠分別被綁架到黃島區公安分局看守所之後,首先被脫光衣服全身檢查,衣服扣子被拽掉,腰帶被抽掉沒收(只好用包裝餅干用的塑料袋擰成繩把褲腰鼻兒拴著),皮鞋底裡的鋼板被抽掉,強迫穿號衣馬夾,剃光頭,大小便要喊報告,出了牢房要蹲牆根等,人格受到非人的侮辱。 王俠每天被強迫手工勞動十二至十四個多小時,關押三十七天後,由刑事拘留改為監視居住,於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一日放回家。 王俠二零一零年從看守所出來之後,在青島市黃島區一家建築公司找了一份工作,「六一零」及國保大隊到公司進行騷擾,公司害怕帶來更多麻煩,將王俠辭退,從此王俠成了無業人員。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家;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審訊;
戴背銬;
人身侮辱;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高級法官王占所和家人控告元凶江澤民
青島市黃島區律師王占所一家被綁架(圖)
責任單位及惡人:
青島市610辦公室
黃島區長江路派出所
黃島區公安分局
黃島區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5年10月24日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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