逄玉娟
簡介:
逄玉娟(Pang,Yujuan),
女 ,
67歲 ,
遼寧沈陽市大法弟子。家住新城子街內,是遼寧地質大隊的退休職工。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六日,逄玉娟在興隆台鎮發放真相資料被當地派出所非法綁架,並將案件上報給沈北(原新城子區)分局國保大隊(原政保科),當時的國保大隊長胡影瑞和楊斌等幾名警察在興隆台鎮派出所對他們非法審問。因為逄玉娟不報姓名,惡警楊斌當場扇老太太兩個大嘴巴子,氣呼呼的用手銬將逄玉娟銬在鐵床上。 三月二十七日,逄玉娟被送到沈北分局治保科,胡影瑞說:“你說出資料來源就讓你回家,給你一宿時間考慮。”逄玉娟拒絕回答,於是胡影瑞把她轉到沈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三月二十九日,胡影瑞又去沈陽市看守所,非法提審逄玉娟資料來源,被拒絕。 四月十九日。胡影瑞和一警察要送逄玉娟非法勞教三年,逄玉娟絕食反對迫害,被看守所獄警強行輸液。四月二十七日,逄玉娟被送入安康醫院。 四月三十日,胡影瑞與興隆台派出所所長欲將逄玉娟送龍山勞教所,體檢時,結果心電圖顯示心肌缺血,醫生拒收。 逄玉娟繼續絕食後,出現心衰、腎衰,五月十日早晨,逄玉娟出現生命危險。沈北分局怕承擔責任,將逄玉娟送回家。 在非法關押期間,逄玉娟被單位新來的書記非法扣押工資,每月只給二百生活費。直到二零零五年五月,單位才給逄玉娟恢復工資,但扣押的工資一直沒給,單位書記說是集體決定的。 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晚,逄玉娟、金雲芝兩位大法弟子,從新城子街內徒步來到十多裡外的黃家錫伯族鄉,向村民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黃家鄉派出所副所長王亞東等警察綁架。半夜,副所長王亞東和沈北新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等多名警察又先後到兩位老人家中非法抄家,將家中的電腦等私人物品搶走。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段慶祝是主要參與迫害者之一。 三月四日,沈北新區公安分局長曹力鈞下令,將逄玉娟、金雲芝兩位六十多歲的老年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進沈陽市看守所(位於於洪造化)。據悉沈北新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蔡天佐等正羅織假證,企圖非法勞教逄玉娟、金雲芝,送進馬三家教養院迫害。 逄玉娟此次再度被非法綁架,家裡剩下七十多歲的老伴無人照顧,老伴患腦出血後遺症,語言不清,行動不便,生活起居全靠逄玉娟照顧。老伴天天的盼著逄玉娟回家。逄玉娟的老兒媳也即將臨產期,等著逄玉娟去伺候月子。 二零一零年七月七日,遼寧省沈陽市沈北新區中共法院非法審判年近七旬的法輪功學員逄玉娟,企圖進一步迫害老人。據悉,所謂的“庭審”僅半小時,便草草收場。法院門前,戒備森嚴,法院的門口被警察用桌子擋住。每次有民眾靠近,便被阻攔、喝退。 上午九點鐘左右,逄玉娟老人被警察從一警車上劫持下來,手上戴著手銬,而後被帶進法院。 七月八日上午(星期四)九點,沈陽市沈北新區(新城子)新區法院,將非法開庭構陷法輪功學員逄玉娟。 第二次非法開庭,“六一零辦公室”人員與法院的審判長呂光宏等誘騙逄玉娟老人交待其它的大法弟子,被拒絕,最後逄玉娟被非法判刑三年緩期四年執行。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逄玉娟被取保候審,回到家中。 沈陽市沈北新區新城家子街所警察於上周三左右闖到法輪功學員林萍家騷擾,本人不在,後來又去騷擾並讓寫不煉功的保證。周五又去逄玉娟家,假借問詢有無困難之名,進屋就照像,在本人與其講真相和制止照像中退去。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沈陽市沈北新區新城子街所警察又去逄玉娟家,假意關懷進屋就照像,在本人與其講真相和制止照像中退去。 (時間待查)遼寧省沈陽市沈北新區向陽社區騷擾法輪功學員逄玉娟。
迫害類型:
抄家;
綁架/劫持;
非法勞教;
非法關押;
送入精神病院;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非法判刑;
非法審訊;
騷擾;
謊詐;
強制拍照並在電視上/游街曝光;
逼迫放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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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沈北新區向陽社區騷擾電話13840148086,姓鄭
新城子街派出所 電話:024-89862502新城子鄉派出所 b-024-89862443
責任單位及惡人:
沈陽市看守所(沈陽市第一看守所)(於洪造化看守所)
沈北新區公安分局
:
曹力鈞,
段慶祝,
楊斌,
胡影瑞
沈北新區法院
新城子街派出所
:
蔡天佐
沈北新區興隆台鎮派出所
沈北新區黃家派出所
:
王亞東
沈北新區向陽社區
更新日期: 2020年11月15日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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