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樸英
簡介:
趙樸英( ,?),
女 ,
57歲 ,
昆明市法輪功學員。昆明市官渡區龍泉鎮羊腸小村村民。2000年4月6日早八點多鐘去雲南省委上訪,趙樸英被昆明市五華分局警察非法抓捕,當日下午4點多由居住地派出所龍泉派出所警察楊林波、張小波帶到龍泉派出所,在派出所被關押3天,之後送到昆明市官渡區語錄解毒所非法拘留15天被放回,被扣所謂的伙食費300元。 2000年7月16日趙樸英從昆明出發,3天候火車到達石家莊時被警察從火車上綁架,當天晚上被送到北京雲南駐京辦事處地下室,7月21日昆明市龍泉派出所的楊林波帶她從北京乘火車返回昆明,同時她的家屬還被逼交800元所謂的“罰款”。回昆後,在龍泉派出所被非法關押2天,後由警察楊林波、張小波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30天。 2000年12月1日,龍泉派出所警察張小波、楊林波將她送到雲南省電力干部學校洗腦班強行洗腦15天,雲南大學的蔡朝東在這次洗腦班宣傳其邪惡理論。 2006年3月13日昆明市盤龍區國保大隊李金帶了一伙人從家裡將趙樸英綁架到雲波派出所,當天下午4點多鐘送到盤龍區看守所非法關押17天,在看守所期間,昆明市盤龍區國保大隊李金等人到趙樸英家中強迫家人簽字同意對趙樸英非法勞教。2006年3月30日趙樸英被送往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2年。趙樸英在勞教所期間,盤龍國保警察(其中一人叫李軍)經常到家中威脅趙樸英的家人,2007年8月16日趙樸英回家後,仍被非法監視居住。
迫害類型:
監視/跟蹤;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罰款;
威脅/恐嚇;
非法勞教;
洗腦/送洗腦班;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雲南風雨十二年(二)
(一)昆明市曾被拘留或送洗腦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
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迫害趙樸英的人員有: 昆明市盤龍區雲波派出所:湯文坤 雲南省第二勞教所: 所長:余曉南 副所長:魏鳳玲、張海燕 科長:楊清,丁瓊慧,宋迎香 三大隊隊長:余俊 三大隊副隊長:李弘,金古果礫,王靖 學習班警察:李殷,蘇忠菊,鄭天其,李瓊雲,張雲平,宋淨
責任單位及惡人:
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盤龍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
李軍,
李金
龍泉派出所
:
楊林波,
張小波
更新日期: 2011年12月5日 0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