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津鵬
屢遭中共迫害的北京法輪功學員李津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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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李津鵬(Li,Jinpeng),
男 ,
42歲 ,
北京大法弟子。大學文化,從事制冷行業,原在北京市文物局工作,之後自己經營一家公司。二零零零年六月,李津鵬由於在紫竹院公園公開煉功被非法拘留十五天。那次集體煉功北京工商學院的講師趙欣也在,後被海澱公安迫害致死。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日,北京海澱豐台兩地警察又以李津鵬印刷大法資料為名,非法判刑六年。在監獄裡李津鵬是被迫害最為嚴重的大法弟子之一,身體受到極度摧殘。 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法輪功學員李津鵬、何元生、史秀芬因印刷、散發大法真像資料,被北京市豐台、海澱、景山區偽法院分別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四年、三年。北京市偽高級法院副院長王明叫囂要利用違憲的邪惡“法律”對大法及大法弟子進行迫害。 天津茶澱監獄(男監)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開始接收被非法判刑的北京大法學員,至今已有一百四十多名大法學員被關押。為了掩人耳目,不法之徒把北京的男大法學員關押到天津。朱柯明、楊傑、李津鵬、李寶樹還曾遭受過電棍等酷刑,身上留有傷痕,施暴者最多六人。李津鵬曾為抵制邪惡撞牆,頭部留有大塊淤血。 二零零零年十月至二零零六年十月曾被非法判刑、關押在臭名昭著的前進監獄六年,期間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因堅持信仰而受到暴打和電擊等酷刑,為抵制迫害而用頭撞牆,眼睛一度幾近失明,在前進監獄的六年中,他是受到迫害最嚴重的法輪功學員之一。李津鵬回家後,住地派出所、“六一零”等邪惡機構仍以回訪等借口對他的正常生活進行騷擾,以期施加精神壓力。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重獲自由的李津鵬在他眾多同學的迎接下返回北京。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六日,海澱公安、“六一零”、海澱區萬壽寺派出所又以李津鵬懸掛“天要滅中共,退黨平安”的條幅為借口,再次綁架李津鵬,非法關押在海澱看守所。在被非法關押的六個月間,海澱分局不對非法關押作任何說明,也不允許家人探望。因期間李津鵬曾被送過急救中心,家人甚為擔心李津鵬的身體狀況。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邪黨的公安機構又對李津鵬做出非法勞教二年六個月的決定,這期間李津鵬抵制一切強加的迫害、堅決不配合。公安惡警、“六一零”惡徒惱羞成怒,在非法超期關押李津鵬一年四個月後,又對他判刑五年。 惡警為了得到他們需要的所謂“證據”,對李津鵬施用了各種手段,把本來身體健康的李津鵬摧殘得雙目幾乎失明、肝腹水,全身浮腫,生命堪憂。又企圖送至勞教所非法勞教,因身體狀況太差被退回。現今(二零零九年一月六日)依然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海澱看守所負責保外就醫的姓李的院長拒不批准生命堪憂的李津鵬保外就醫。目前惡警正准備再次將李津鵬的事移送檢察院,妄圖捏造罪名加害於他。海澱分局對李津鵬的關押,已經嚴重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羈押期限。 北京市“六一零”王磊、張璐(警號 003064)二人直接參與迫害李津鵬。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一日被海澱區偽法院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判刑五年。李津鵬本人提出上訴,家人也為他請了辯護律師,現進入二審階段。 2007年12月16日下午,北京法輪功學員李津鵬在家中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及萬壽寺派出所綁架。經辯護律師全面細致調查,目前顯露案情內幕。大量事實證明,李津鵬案是司法機關在“從重從快”壓力下全面造假、蓄意栽贓、蓄意枉判的造假大案。 2007年12月16日對李津鵬在北窪西裡號樓803住處實施了搜查,搜查過程中李津鵬被背銬雙手,有人將其棉衣從身後拉起蒙住頭不讓看;搜查筆錄未讓他看,扣押清單他看後說淺色衣褲、木棍、紅布等不是自己的,上來五六個警察按住他身子強行按了手印。 李津鵬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堅決否認此事與自己有關,曾經為抗議非法抓捕、非法關押和非法取證絕食數日,被送往急救中心搶救。同時,李津鵬在天津監獄被迫害造成的肝硬化、雙眼視網膜脫落、頭部淤血、全身浮腫等病症加劇,警方對此置之不理,不許家屬探視,並對家屬隱瞞李津鵬身體病況,拒絕為其辦理取保候審手續,嚴重超期羈押。期間警方幾次將案卷移送檢察院企圖非法起訴,都因證據不足被退回。2008年1月21日,公安機關在2008年1月21日對李津鵬作出了2年半的勞教決定,並於1月22日通知執行。 本案辦案人員奇多,先後有48個公安人員介入本案,其中有萬壽寺派出所的14人(詢問、搜查等):王林、范澤公、王春祥、李建武、王清、楊東軍、祖葳、王東明、高瑞斌、張征、徐振華、史強、魯友利、於海東;海澱分局國保支隊的7人:勾磊、於志強、王建國、蘇文雲、梁興祿,和審批立案的余志海、張春海;市局刑偵支隊勘驗人員的3人:玉柱、孫立昭、李軍;海澱分局預審處3人:滕靜、李明春、劉暉;海澱分局法制處2人:崔寧、卓雲騰;市公安局預審處4人:劉大志、張璐、王宗恆、王磊;公安鑒定人員12人:張長江、宋崇峰、邢麗萍、魏垂策、余靜、劉明輝、陳占合、張淑芳、姜華、任偉、王兮、曹健;辦理勞教的5人:除了劉暉、李明春外,還有審批的劉浩、海澱分局的李學明、市局法制辦的楊進。另外,檢察院人員1人:代理檢察員陳雷;見證人2人:北窪西裡小區居委會主任葉文澤,還有個特殊人物萬壽寺派出所長期借用的北京無線電廠的專職見證人侯長海。以上人員合計51人。 2009年2月11日,海澱區法院非法開庭,李津鵬被以同樣事實和理由非法判刑五年。開庭時法院沒有通知家屬,開庭前一天匆匆指定一名叫張峻耀的律師作為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證人均未出庭,主要證據未經質證也沒有出示。判決書顯示的證據鏈邏輯混亂、事實不清、推理牽強。 目前該案進入所謂二審階段,辯護律師經過全面細致的調查,認定該案控方證據疑點重重,是一樁冤案。據大陸法輪功學員介紹,在中共對法輪功近十年的迫害中,這種全面造假、蓄意栽贓、蓄意枉判的造假案屢見不鮮。
二審介入李津鵬案子的律師程海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七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在這個案子的“證據”中發現有很多疑點。程律師說:“這是一個冤案,公安作為控方提供的‘證據’和事實不符。” 程海律師首先提到了懸掛條幅的時間不符,他說“派出所的警察說的是八點十分左右。但是,我們找到的樓下的證人則稱條幅是在六點到大約七點半之間掛出來的,控方在錄像中說,疑似(李津鵬的)人在八點十分(將橫幅)掛出來。首先時間就不符。” 程海律師提出的第二點是條幅的內容不符。他說:“許多證人證明看到的條幅是八個字的,‘天滅中共 退黨平安’,但是控訴時說條幅是九個字的。而且條幅的來歷也沒有證據證明,派出所提供給勘驗部門作為證據的也是九個字的,這個條幅和現場掛的是兩回事。” 第三個最大的疑點是當日搜查李津鵬家的時候沒有證人,筆錄上無人簽字,警察的簽名是在另一張白紙上,無法說明與此次搜查有關,也沒有簽署簽名日期。程海律師說:“在搜查時,警察將李津鵬的眼睛蒙住,沒有讓他看。搜查筆錄沒有簽字,而是在一張空白的紙上簽的字。” 程律師說:警察當天在李津鵬家搜到紅布、木棍等物,並將其作為“證據”,說這個木棍和現場發現的條幅上的木棍一致,但是,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這一點。 據報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六日,對李津鵬的《訊問筆錄》記載,當日對其進行詢問的地點在萬壽寺派出所,時間是從十八時三十分至二十二時三十分左右,詢問人員是王春祥、范澤公;而范澤公和王春祥又同時出現在同日十九時至二十時三十分李津鵬家的搜查現場,范澤公在搜查筆錄上簽名、王春祥在扣押清單上簽名。對此,程律師說:“這兩個人不可能同時在李津鵬家搜查,又在派出所審問。” 程律師說:“公安局急於破案,要由人來承擔責任,因為他們找不到懸掛橫幅的人,就找了一個有同樣信仰的人,以了結此案。”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以來,北京前進監獄也成為中共非法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一個基地,暴行肆虐。前進監獄共有十六個分監區,法輪功學員李津鵬目前(二零一一年五月十四日)被非法關押迫害。
迫害類型:
非法判刑;
電擊;
撞牆;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毒打/毆打;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偽造證據將大法弟子勞教、判刑;
違反辦案規定,強制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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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直接參與迫害李津鵬的北京市公安“六一零”成員: 北京市“六一零”王磊、張璐:警號 003064,電話 010-87395242,手機 15300179755。。 海澱區萬壽寺派出所范澤宮 13801266982。 條幅出現的小區:海澱區車道溝南裡20號樓8層公共陽台,發現條幅報警的人是住在此樓的居民付孟蓮。摘下條幅的人是車道溝早市上班的李普旭及小區保安。 郵編:100081。 所謂證人:均為李津鵬居住地海澱區北進西裡16號樓院內保安。 王殿宏,北京德華物業公司主管。 薛美林,北京德華物業公司保安員。 孟慶傑,北京德華物業公司保安員。 劉丙雷,北京德華物業公司保安員。 王寶伶,北京德華物業公司保安員。 郵編:100081。 配合公安抄家搜查李津鵬家的見證人: 葉文澤,1959年生,是李津鵬居住地居委會主任。家住西城區千竿胡同。 北京市海澱區國保大隊:010- 82519350; 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 010-82519110 局長:張偉剛 010-82519110 海澱分局紀委 010-82519180 海澱分局督察 010-82519210; 預審員:010-62902266轉107室 督察辦 82519638 , 82519213,政治處 82519140 , 82519529 內保處 010─82519636 , 82519638 , 82519216 , 82519213 北京市海澱區看守所 010-62902266轉3500或3582; 海澱區清河龍崗路25號 郵編100085 所長:(注:原所長白剛已調離,新任不知) 電話:10-62902266轉3500或3582
責任單位及惡人:
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
:
李明春,
劉暉,
李學明,
崔寧,
卓雲騰
海澱區看守所
:
李軍
萬壽寺派出所
:
史強,
魯友利,
於海東,
侯長海,
王春祥,
范澤公,
王林,
李建武,
王清,
楊東軍,
祖葳,
王東明,
高瑞斌,
張征,
徐振華
海澱區清河派出所
:
張春海
北京市610辦公室
:
張璐,
王磊
北京市高級法院
:
王明
豐台區法院
:
北京市豐台法院
海澱區法院
:
陳雷
天津前進監獄
海澱區610辦公室
北京海澱區國保大隊
:
勾磊,
於志強,
王建國,
蘇文雲,
梁興祿,
余志海
北窪西裡居委會
:
葉文澤
北京市公安局刑偵支隊
:
玉柱,
孫立昭
北京市公安局法制辦
:
楊進
更新日期: 2011年6月29日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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