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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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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花

簡介:
玄花
(Xuan,Hua), 女 , 52歲 , 佳木斯市大法弟子,佳木斯市勞動服務總公司員工。

2001年6月30日晚10點多鐘,玄花在友誼縣做真相時與11歲的兒子被惡警非法抓捕,於凌晨(7月1日)1點多鐘被送進看守所。兒子與她在監號裡渡過了長達12小時,她深知自己被抓是非法的,決定與兒子同時走出去,就向駐守在看守所裡的檢查院姜科長提出無條件釋放,他聽她說的句句是理,從理上講對他們不利,就在未經她同意的情況下,奪走了孩子,並對她實施暴力行為,親自指使惡警大打出手,孩子搶走了,她被打成重傷,生命垂危,高燒8天8夜,大流血17天之久。在這期間於萬泉曾兩次把縣醫院院長、大夫、護士帶到號裡,裝模做樣地“檢查”。18天後惡警把她送到勞教所,(送之前既沒簽字,也沒回答任何問題),結果勞教所法醫檢查,發現生命垂危,被退回。可於萬泉為達到迫害她的目的,曾向司法庭告勞教所三次,說他們不收。結果24日那天,邪惡之徒於萬泉在家喝酒時自己向後摔倒,造成全身癱瘓,只有頭部還清醒。

在絕食抗議32天時,也就是邪惡之徒於萬泉去北京治病的路上,縣政府決定釋放她。33天縣看守所獄醫帶她到縣最大的醫院中醫院檢查,結果,腰椎骨折,雙腎高位積水,嚴重心率不齊,膽大,因血管沒有回血,未能檢查肝部。34天內一大早,通知家屬來接,但檢查結果並沒有告訴家屬,就這樣還逼著家屬拿了3000元保金,看守所收做檢查的醫療費340元,她妹妹一開始就是不交3000元保金,縣治安科長和她妹妹爭持不下,看守所以調解的態度,裝模做樣的說,看守所費用他們全免了,就這樣她妹妹交了3000元保金。等妹妹接時才知道她被折磨成這樣,氣憤地說,早知道這樣,一分錢都不拿。

大法弟子玄花、李恩菊、李某到友誼縣講真相時被抓,現(2001年7月17日)被非法關押在友誼看守所,已絕食12天,生命垂危。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交保證金毒打/毆打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省佳木斯、伊春等地大法弟子遭受迫害事例(一)
佳木斯三名大法弟子遭綁架後絕食12天,生命垂危

責任單位及惡人:
友誼司法局 : 於萬泉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7日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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