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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朝暉

簡介:
賴朝暉
( ,?), 男 , 年齡未知 , 福建省福州市龍巖人大法弟子,賴朝暉在福清市打工,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日,法輪功學員毛曉明首先提出取消所謂學習(洗腦),發還被扣押的物品。接著毛曉明、安仁榮、黃海寧、彭漢武、賴朝暉等絕食反迫害,直到勞教所答應條件,才恢復進食。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八日,福建省三明市沙縣法輪功學員樂聲柱被綁架到福州市勞教所,他拒絕配合,晚上十時許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長達兩個多小時,後來便沒有了聲息。第二天,法輪功學員彭漢武、賴朝暉二人去找警察了解情況,並要求會見樂聲柱,遭到拒絕,第三天晚上全體法輪功學員要求會見樂聲柱,並且要求讓其回到法輪功學員中來,取消所謂的入所教育(即隔離迫害),同樣遭到拒絕。

二月二十五日,法輪功學員安仁榮、陳志輝、於志新等第二次集體絕食,要求取消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所謂的入所封閉式關押、允許法輪功學員會見親人、改善伙食。絕食進行了兩天後,勞教所口頭上接受了條件,原定對樂聲柱一個月封閉式的關押提前十五天結束。後來才了解到,樂聲柱當時遭到警察捆綁、膠帶封嘴、電擊等迫害。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福建省勞教局教育科長林明勇到福州市勞教所,闖到號房亂翻法輪功學員的東西,他從法輪功學員賴朝暉處翻到了師父的經文,林明勇不露聲色的走了。第二天他又從另外兩個學員處查到了經文,於是他下令把法輪功學員所有的生活必需品全部抄走,四月十七日他再一次下令搜查法輪功學員的物品。

四月十七日,樂聲柱等全體法輪功學員第三次集體絕食,強烈要求發還被抄走的物品,發還紙筆等。絕食至第四天,獄警用鼻飼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野蠻灌食,同時把法輪功學員分開,重新調整號房,不准法輪功學員相互間說話、打照面等,原來擺出一副偽善面孔的警察們,又重新背上警棍,尤其是惡警汪錫文,多次電擊法輪功學員。

此後,林明勇經常不定時地竄到福州市勞教所,福州市勞教所發生的一系列迫害法輪功學員事件都是在他的策劃下進行的。

迫害類型:
禁止學員相互說話毒打/毆打摧殘性灌食電刑非法勞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福州市“六一零”系統的犯罪事實
揭露福州市勞教所零七年、零八年惡行

責任單位及惡人:
福州市“六一零辦公室”地址:福建省福州610<br>福州(福建省省會)包括五區二市六縣。<p>福州市政法委610<br>地址:福州市烏山路 96 號,郵:350001<br>福州市政法委書記、610主任: 林阿善87023001 (辦) <br>福州市610副主任:陳若望83306556(辦) <br>福州市610人員:徐卡
福建省勞教局福建省勞教局地址:<p>福州市琯尾街72號。<p>管理科電話: 0591-87322240<p>科長 陳彬<p><p> : 林明勇
福州市勞教所(雞頭山志新勞教所) : 汪希文

更新日期: 2011年3月14日 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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