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
簡介:
李清(Li,Qing),
女 ,
51歲 ,
山東單縣大法弟子。1970年出生。家住單縣城關鎮城區內,原縣供銷部門職工,失業後成了家庭主婦。李清為人誠懇,善良,待人接物處處以“真善忍”要求自己,在矛盾面前寬容忍讓,在利益面前不計個人得失,是人們公認的好人。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李青去復印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國保大隊人員綁架到單縣公安局。晚上,又被劫持到單縣看守所。被非法拘留了二十多天,並在沒有任何收據的情況下,勒索李青家人四千元錢後,才把李青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七月,李青和法輪功學員一起去了北京。國保人員到李青家騷擾,追問她的去向。李青為了避免被綁架迫害,被迫流離失所到了浙江省溫州樂清市的雁蕩山地區。 二零零一年秋天,李清曾被浙江省樂清市法院枉判三年,在杭州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零四年,李青回到家中。李青的丈夫是個老實本分的人,經過多次的驚嚇,終於承受不住各方面的壓力,在李青被非法關押期間,與她離婚。李青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僅僅因為她堅持自己的信仰,被中共惡黨發起的這場鎮壓迫害的家庭破碎。 這些年的經歷給她本人和家庭都帶來了不可估量的痛苦和打擊。近十一年來,有多少像李清這樣的好人遭受了邪惡的迫害,有多少幸福和睦的家庭在這場非人的迫害中分崩離析。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日,李清和其他三位女法輪功學員被單縣政保大隊和單縣東關派出所警察綁架到縣看守所迫害。之後,李清家遭惡警洗劫,搶走了電腦、打印機等私人財物。李清等四位女法輪功學員在單縣看守所關押期間,遭到了精神上的摧殘和肉體上的折磨。有的長時間站立不讓睡覺,坐老虎凳。後來,其他三位學員被放出,李清仍然被關押在看守所。期間警察不許家人探視,說什麼菏澤市“610”(專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機構)和公安局把她視為了重點。李清在單縣看守所遭受了半年多時間的迫害,經當地公安部門構陷,李青被當地法院非法判刑六年。二零一零年三月十日,李青被劫持到山東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李青年邁的母親再也經不起中共一次又一次的打擊和精神傷害,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份去世。這次迫害導致李青已復合的婚姻,再次破裂。
迫害類型:
抄家;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剝奪睡眠;
老虎凳;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山東單縣李青兩遭非法判刑-陷獄共九年
山東單縣善良婦女李清被冤判六年
相關單位及個人:
相關人員電話:
單縣政法委書記陳允全 “610”主任 王戰蘊(女) 公安局長李光 手機15505300081
單縣公安局政保大隊隊長王彥貴 指導員劉建鋒 警察齊敦州、包立虎、王建民
責任單位及惡人:
菏澤市公安處610
單縣看守所
山東女子監獄(山東省興業發展公司)
單縣公安局
杭州女子監獄
單縣東關派出所
樂清市法院
更新日期: 2021年7月11日 0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