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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

簡介:
李清
(Li,Qing), 女 , 51歲 , 山東單縣大法弟子。1970年出生。

家住單縣城關鎮城區內,原縣供銷部門職工,失業後成了家庭主婦。李清為人誠懇,善良,待人接物處處以“真善忍”要求自己,在矛盾面前寬容忍讓,在利益面前不計個人得失,是人們公認的好人。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李青去復印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國保大隊人員綁架到單縣公安局。晚上,又被劫持到單縣看守所。被非法拘留了二十多天,並在沒有任何收據的情況下,勒索李青家人四千元錢後,才把李青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七月,李青和法輪功學員一起去了北京。國保人員到李青家騷擾,追問她的去向。李青為了避免被綁架迫害,被迫流離失所到了浙江省溫州樂清市的雁蕩山地區。

二零零一年秋天,李清曾被浙江省樂清市法院枉判三年,在杭州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零四年,李青回到家中。李青的丈夫是個老實本分的人,經過多次的驚嚇,終於承受不住各方面的壓力,在李青被非法關押期間,與她離婚。李青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僅僅因為她堅持自己的信仰,被中共惡黨發起的這場鎮壓迫害的家庭破碎。

這些年的經歷給她本人和家庭都帶來了不可估量的痛苦和打擊。近十一年來,有多少像李清這樣的好人遭受了邪惡的迫害,有多少幸福和睦的家庭在這場非人的迫害中分崩離析。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日,李清和其他三位女法輪功學員被單縣政保大隊和單縣東關派出所警察綁架到縣看守所迫害。之後,李清家遭惡警洗劫,搶走了電腦、打印機等私人財物。李清等四位女法輪功學員在單縣看守所關押期間,遭到了精神上的摧殘和肉體上的折磨。有的長時間站立不讓睡覺,坐老虎凳。後來,其他三位學員被放出,李清仍然被關押在看守所。期間警察不許家人探視,說什麼菏澤市“610”(專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機構)和公安局把她視為了重點。李清在單縣看守所遭受了半年多時間的迫害,經當地公安部門構陷,李青被當地法院非法判刑六年。二零一零年三月十日,李青被劫持到山東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李青年邁的母親再也經不起中共一次又一次的打擊和精神傷害,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份去世。這次迫害導致李青已復合的婚姻,再次破裂。

迫害類型:
抄家敲詐/掠奪/破壞財物剝奪睡眠老虎凳非法關押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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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單縣善良婦女李清被冤判六年

相關單位及個人:
相關人員電話: 單縣政法委書記陳允全 “610”主任 王戰蘊(女) 公安局長李光 手機15505300081 單縣公安局政保大隊隊長王彥貴 指導員劉建鋒 警察齊敦州、包立虎、王建民

責任單位及惡人:
菏澤市公安處610
單縣看守所單縣看守所 指導員: 劉忠 手機:13953056681<br>
山東女子監獄(山東省興業發展公司)山東省女子監獄郵寄地址:山東濟南高新區孫村辦事處822信箱111分箱 郵編:250000<br>電話:0531-85838066<br>監獄長:李厥瑞<br>監獄政委:陳惕路、韓春茜<br>獄政科電話:053185688205<br>十一監區電話:053185838310 十一監區長李慧菊 副監區長徐玉梅(主管迫害法輪功學員)教導員魯世霞<br>參與迫害的責任人:<br>惡警:趙來春 監獄長 (邪黨委書記)<br>惡警:李淑英 原副監獄長<br>惡警:趙鴻燕 副監獄長 (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其父母是萊陽26軍的,現在其父母在濟南趙鴻燕家住。<br>惡警:黃建  監獄長助理<br>惡警:胡秀麗 獄政科科長(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在十二監區<br>惡警:薛彥勤 十二監區(集訓隊)長 (主管迫害法輪功的)<br>惡警:許玉梅 十二監區惡警之一<br>惡警:孫曉莉 十二監區惡警之一<br>惡警:王淑英 十二監區惡警之一(在獄政科)<br>惡警:魯世霞 (教導員)<br>惡警:王靜  一個是一監區區長<br>惡警:王靜  一個是三監區區長<br>暴徒:朱惠芬、丁梅梅(青島)、<br>猶大:邱秀欣(青島)、閔惠榮(青島)、劉洪英(萊州)、宋起愛、王洪花、徐永卿(萊州)、王春艷(萊西)、張秀蘭、張愛英、王曉然(濟南)、何福香(濱州)、陳玉芬(萊西、)
單縣公安局
杭州女子監獄
單縣東關派出所
樂清市法院

更新日期: 2021年7月11日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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