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廷英
法輪功學員國慶安
法輪功學員聶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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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顏廷英(Yan,Tingying),
女 ,
51歲 ,
伊春市大法弟子。黑龍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區公安分局為了迫害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二零一零年成立了所謂的“2.28專案組”。這個所謂的“專案組”已知的人員有:張偉(刑警隊隊長)、房賢剛(團結派出所)、王海龍、周城、姚鑫、司志廣、楊艷春、紀成、楊桂春、秦漢東(“六一零” 頭目)、王志成等。以下曝光金山屯刑警隊隊長張偉的惡行。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和十三日,“2.28專案組”惡警先後綁架了法輪功學員汪志謙、聶淑梅、國慶安、李起鳳、顏廷英。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三日,金山屯刑警隊到小昆侖林場,把法輪功學員顏廷英和李起鳳(小紅)還有樂園林場的王英三人綁架。國兆蒼被勒索五千元錢後放回家,而王英也被勒索幾千元錢放回家。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四日下午,顏廷英的父母及妹妹去金山屯公安局要人,下午五點多金山屯公安局把汪志謙、聶淑梅和丈夫國慶安、顏廷英、李起鳳五名大法弟子分別非法關押在伊春看守所和西林看守所。 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伊春市金山屯區中共法院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秘密非法開庭,上午在伊春區法院非法庭審顏廷英和李起鳳;下午在金山屯區法院非法庭審汪志謙。汪志謙在法庭上揭露刑警隊警察打人,以及將他的雙手從後背銬住,逼他坐在鐵椅子上,一群警察毒打他的過程,但法警張海濤打斷汪志謙的話,不讓他說話,公訴人申相福也禁止聶淑梅說話。 二零一零年九月三十日,黑龍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區法院人員到西林看守所對汪志謙等五名法輪功學員實施非法判刑,其中,汪志謙被枉判十二年、聶淑梅和丈夫國慶安分別被非法判刑九年和六年,顏廷英和李起鳳分別被非法判刑三年。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
違反庭審程序;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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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金山屯團結派出所
:
韓一平,
周城,
姚鑫,
楊桂春,
房賢剛
金山屯區刑警隊
:
張偉
金山屯區610
:
秦漢東,
王志成
金山屯區法院
更新日期: 2012年1月12日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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