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伯華
中共酷刑:吊銬
酷刑演示:鐵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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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盧伯華(Lu,[Bai;Bo]hua),
男 ,
42歲 ,
寧夏省銀川市法輪功學員。一九九六年軍校畢業後在武警寧夏總隊先後擔任排長、代理指導員、指導員。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一日,盧伯華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的標准要求自己,對待工作兢兢業業,對待戰士親如兄弟,多次婉拒戰士家長贈送的錢物,多次得到部隊領導表揚和戰士及戰士家長的稱贊。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後,這樣一個好警官卻兩次遭受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月七日上午九點多,盧伯華和王建國到天安門廣場,在距離國旗桿西南側20米左右處共同打開了「法輪大法」的橫幅。當即被帶上警車拉到了廣場派出所,輾轉多處,最後被劫持到豐台派出所。在豐台派出所盧伯華表明身份,北京公安通知武警總部保衛部,連夜將他劫持到北京武警總部政治部看守所,並連夜審訊。期間,看守所一個二十幾歲的男的,每天到監獄讓他伸開手掌,用電棍電擊他。 四天後,盧伯華被寧夏武警總隊保衛處、武警銀川市支隊的兩人劫持回銀川,關押到教導隊一處軍械庫內,他們派重兵把守。為了羅織罪名,總隊保衛處的人輪番多次審訊,制造恐怖氣氛。後來,部隊領導找他談話,讓他在法輪功和共產黨之間選擇,盧伯華選擇了法輪功。 這期間被武警寧夏總隊保衛部由刑事拘留,改為監視居住,但一直不讓回家,也不讓見家人,盧伯華精神幾近崩潰,晚上睡覺躺在床上,已分不清東南西北的方向。四個多月後盧伯華被非法勞教三年,開除干部職務。 二零零一年二月中旬,盧伯華被劫持到山西夏縣武警總部政治部勞動教養所。同時關押在此處的同修有於鳳來(武警山東總隊濟寧市支隊少校警官被批兩年勞教)、伍遠雄(武警湖北總隊醫院心腦血管博士少校警銜,被批一年勞教),後來武警114師的楊曉軍(中尉警銜)也被強行拘禁到此處洗腦。 河北石家莊勞教所202中隊在全國迫害法輪功臭名昭著,這裡先後關押的幾個大法弟子都遭受過殘酷迫害。他們是:武警新疆總隊的少校李宏斌、武警114師的中尉楊曉軍及其妻子(也是武警部隊的)。202中隊為首惡警邊樹強、張力、董新國偽善狡詐,工於心計,迫害法輪功學員心狠手辣。 盧伯華曾因去北京證實法被當時的中共軍委副主席張萬年親自下令勞教三年。二零零八年九月,再次被銀川市興慶區國保大隊多名惡警闖入家中強行綁架,在關押在銀川看守所期間遭惡警“老虎凳“酷刑迫害。後被非法勞教一年(監外執行)。 大法弟子盧伯華和欒凝合開公司後,公安國保的陳偉和王福魁一直跟蹤,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九日上午,寧夏公安廳國保總隊、銀川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鳳凰北街派出所、鳳凰北街居委會一伙惡人綁架了大法弟子盧伯華公司員工吳忠,搶走盧伯華家鑰匙,強行開門將盧伯華綁架、抄家。大法弟子欒凝及公司另兩名員工也同時被綁架。五人隨後全部被關押到了看守所。盧伯華被關押到賀蘭縣看守所二十多天,期間一直戴著腳鐐,還被強行灌食。後來轉到銀川市看守所關押並非法批捕,期間連續四天四夜審訊,不讓睡覺、被強制坐「鐵椅子」,第一次八天,第二次四天。坐「鐵椅子」期間,每天上廁所解開一次,每天只給一頓飯,吃飯時解開一只手。長時間坐「鐵椅子」,盧伯華的膝蓋損傷嚴重,上下樓梯困難,直到現在還沒有完全恢復。盧伯華八十歲老母親在親人的陪同下,千裡迢迢從河北趕到銀川看守所,遭遇百般刁難、欺瞞、推諉,被剝削探視權。 到了大年三十下午,他們把盧伯華轉移到銀川開發區一家保安公司內非法關押了一個月,威逼利誘讓盧伯華做他們的眼線(給他們匯報法輪功學員的情況),被盧伯華嚴詞拒絕。石嘴山監獄獄警「安檢」時發現法輪功學員傳遞的經文,於是在二零零九年二月份,他們將盧伯華劫持到石嘴山監獄和法輪功學員王玉柱關押在一起,企圖利用盧伯華查找經文的來源,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四日下午三點,寧夏銀川市西夏區法院對欒凝非法開庭,當日,寧夏各市縣公安局、辦事處、居委會對轄區的法輪功學員逐個跟蹤、上門騷擾、制止出門。後來,保潔公司關張,盧伯華被非法勞教一年半,欒凝被誣判四年。 二零零九年三月份,在寧夏610的操控下,對盧伯華的批捕轉為取保候審才讓回家。欒凝被非法判刑四年。 盧伯華回家後,公安廳國保總隊的陳偉對盧伯華威逼利誘,跟他「交朋友」,給盧伯華父母買東西、請吃飯,企圖讓盧伯華做他們的眼線。盧伯華拒絕,陳偉惱羞成怒揚言將盧伯華送回看守所。因陳偉等人的騷擾,盧伯華不敢和同修接觸,精神幾近崩潰。由於盧伯華長時間受迫害,妻子無法承受巨大的壓力和他離婚,當時孩子僅三歲。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老虎凳;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迫害同事、同學或服務對像;
私闖民宅;
抄家;
電擊;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原石家莊勞教所中隊長張力的罪惡簿
202中隊以邊樹強、張力、董新國為首惡的犯罪團伙,偽善狡詐,工於心計,迫害法輪功學員心狠手辣,受到邪惡“610”組織的嘉獎和各地的仿效,武警部隊甚至把各地部隊在編的法輪功
北京地區軍人大法弟子遭受迫害部份案例
武警寧夏總隊好警官盧伯華遭受的迫害
寧夏公安廳駱健的犯罪事實
原寧夏人事廳廉潔干部欒凝遭受的迫害
石家莊勞教所惡警邊樹強、張力、董新國的暴行
寧夏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事實綜述(二)
責任單位及惡人:
石家莊勞教所
:
董新國,
張力,
邊樹強
北京市公安局豐台分局
天安門派出所
武警總部
北京豐台派出所
寧夏公安廳
:
駱健,
陳偉
銀川市看守所
銀川市公安局
興慶區公安分局(原“城區公安分局”)
:
王滿
寧夏石嘴山監獄(平羅監獄)
寧夏610辦公室
北京廣場派出所
中共軍委
:
張萬年
夏縣武警軍事監獄(武警總部政治部勞動教養所)
武警寧夏總隊
武警銀川市支隊
鳳凰北街居委會
鳳凰北街派出所
:
王福魁
賀蘭縣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2年4月3日 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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