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溟
中共酷刑示意圖:手銬腳鐐
服裝企業家於溟
酷刑演示:暴打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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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於溟(Yu,Ming),
男 ,
42歲 ,
遼寧沈陽市大法弟子,原在沈陽五愛街經營服裝企業。於溟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遭到邪黨迫害。他三次被非法勞教,曾在北京勞教所、團河勞教所、馬三家勞教所遭到非人迫害,共被非法關押逾八年。 遭迫害之前於溟是個企業家,自己開個服裝廠,家境富裕。由於北京公安部,沈陽“610”及各種不法人員無數次的抄家、恐嚇、威逼、騷擾,於溟七十四歲的岳父於二零零六年含冤離世;七十三歲的岳母現在一見到警察就沒氣。於溟的妻子為了躲避警察的不斷騷擾,搬了很多次家。夫妻倆開的服裝廠已被迫停業,妻子的很多首飾早已變賣一空;妻子現在只能給親屬家打工,並被公安非法監控,於溟十歲的女兒,以奶奶打零工的收入維持溫飽與學費。 二零零一年元旦,於溟在北京向世人講大法真相時被抓。在看守所內,警察將他戴上手銬,腳鐐關在牢室,並唆使犯人打罵。 後被勞教一年半,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五日被送往北京團河勞教所調遣處。在調遣處他正氣凜然,拒絕配合惡警的邪惡指令。在站隊輪流做報告辭訓練時,於溟高喊:“我因無罪被勞教……”,好幾名惡警沖了上來,將其拖入消毒室,使用多根電棍電擊他的身體各處,使他身體各處燒傷、起泡,但他仍沒有半點屈服和妥協。 二零零一年三月,於溟被帶到團河勞教所二大隊。他腳部潰爛很嚴重,但惡警仍令其幾個小時在太陽下曬著不准動,經過幾個小時後,他被二大隊(盧長軍等人所在隊)副大隊長倪振雄叫進辦公室。因長時間暴曬加上腳部潰爛,於溟進屋後一時站立不穩而栽倒,被認為故意跟倪過不去,對他拳打腳踢、打罵,並拉去醫務室強迫就醫。因他不從,被銬在欄桿上,用電棍電擊。然後解開銬子,用手抓住於溟的腳踝,將他拖在地上,從二樓一路拖到一樓醫務室(有幾百米遠),他的背部衣服全部都被拖爛,地板上都留下了許多血跡。惡警倪振雄把於溟拖下樓後,還喪失理智的狠狠向後擰於溟的胳膊,幾乎擰斷。 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於溟提起上訴,並控告元凶江澤民,通過律師委托家人郵寄了訴江狀。 於溟在北京市團河勞動教養所二大隊三班,被非法剝奪睡眠;烈日下長時間罰站不准動;超強體力勞動;用犯人來毒打等等逼迫放棄“真、善、忍”的法輪功修煉思想,強迫寫出罵師父、罵大法的一整套書面材料,並逼承認這些對他的非法迫害都是正確的,不得提出任何意見和上訴。他堅持不予妥協。二大隊曹暉(時任三班班長)、郭建新、賈啟樹、馬躍輝等人唆使打手曾欲對於溟施暴。 二零零一年末,於溟又被送到北京市團河勞教所的六大隊,被強迫把盜版印刷《哈裡.波特與魔法石》系列書印刷出來的每張紙按規格大小和頁碼次序迭好、排列好,再統一裁好裝訂完拉走,俗稱“迭頁子”。為了趕在春節假期前能把更多的書整好,賣給學生們放寒假看,警察們讓勞教人員玩命趕活,有時得熬夜干。 二零零二年三月中旬,於溟被帶到了位於團河院內後邊的“攻堅樓”由五大隊三個已被逼洗腦的人,一名叫於守利,一名叫古兆江,一名叫陳恆錦,一塊給做所謂的幫教工作。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上午,四、五名惡警將於溟強行抬到所謂的“心理咨詢室”扒下他的衣服鞋襪,用粗繩子綁在床扳上,連胸帶腰、兩臂、兩腿和腳用七、八根粗布條死死的固定住;為防他大喊,咬舌自盡,又拿布團塞堵住嘴,然後用布條勒在上下牙縫中。同時在一旁擱好筆紙,告訴說:“只要答應在紙上寫一句'法輪功是×教',眨眨眼,我們立即停手!”然後就瘋狂開電。 惡警姜海泉手持電棍狂電於溟上身和頭部;二大隊惡警劉心誠狂電下身和大腿部位;三大隊惡警劉國璽手持兩根電棍專電腳心,都是十幾萬伏的特制電棍。五大隊惡警田雨呆在門口放風。於溟被電一上午電得躺在那一動也動不了。參與電擊的惡警還有團河勞教所所長李愛民,惡警郭金河、劉斌等。 當時於溟的家人來要求接見時,團河勞教所為怕於溟身上傷痕被發現,管理科干警張福朝、任寶林對他家人說:“你家××現在信法輪功有點精神病了,有打罵人現象,違反了所規所紀,現在集訓隊停止接見兩個月。我們也非常同情你們家屬,但我們也沒有辦法,誰讓上邊有這規定呢?”。 二零零二年五、六月間送至北京市勞教局調遣處集訓隊進行“嚴管”迫害,每天罰坐板,從早上六點一直坐到夜裡十二點,一動不許動。後惡警又以莫須有之理由將他延期十個月。 由於其正念正行,在勞教人員以及所內警察中享有極高的“聲譽”,惡人無法“管理”,只好又把他轉至女所少管隊。最後,他堂堂正正的正念沖出勞教所。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八日,他在北京魯谷派出所再次遭綁架。二零零四年四月,他被無理滯留調遣處半年多後,被送到團河勞教所,其時恰逢團河三大隊大法弟子集體反迫害,大法弟子多人被集訓,白少華抗議迫害時期,他立聲援抗議,惡人把他連夜秘密轉至女子勞教所少管隊關押。團河勞教所使用了各種手段折磨於溟,始終不能使於溟屈服,二零零四年九月十四日把於溟用600元賣給河北省唐山市開平區河北省第一勞教所,為了抗議邪黨惡警的“轉化”洗腦、奴工迫害,於溟進行了長達近半年的絕食抗議,在被迫害的奄奄一息,醫生認定活不了三天的情況下,才在二零零四年過年前一天被家人從勞教所接回家。 二零零六年三月份,於溟被國安特務綁架迫害,被劫持到北京“勞動人員調遣處”,在那裡一直絕食抵制迫害,後因無法灌食,送到團河醫院繼續迫害。五、六月份時他被綁在床上,輸液或是灌食。 九月十四日下午,團河勞教所兩名惡警龔偉和李洪興把於溟從團河醫院劫回,送到一大隊繼續迫害。於溟長期不配合邪惡,惡警們非常緊張,提前在各隊挑選幾個最壞的十二名普教作為“包夾”,三人一班,每班六小時監控他,對他進行毆打和體罰。 於溟被關在一個經過特別裝修的小屋子裡。裡面有再大的聲音外面根本聽不到,每天幾個普教的任務就是折磨於溟,如果他們不這麼做,就會遭到惡警的毒打。惡警為了監視屋裡面的情況,還特別安裝了監視器和竊聽器。 九月十八日上午,三位包夾人攙扶著於溟去醫務室灌食,九月二十日進行第二次灌食時,因於溟不配合,見有七、八名“直屬隊”隊員(全副武裝帶電棍在勞教所內進行所謂“維持秩序”的惡警,多次參與迫害大法弟子)強拉硬拖到醫務室進行灌食。第二天開始就變成醫務室的惡警到小號來灌。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四日,在北京團河勞教所一大隊,被勞教的人員看新聞時,忽然傳來“法輪大法好”的口號聲,緊接著聽到一聲響亮的耳光,匆忙的跑叫聲連成一片。那些被惡警利用來迫害法輪大法弟子的“包夾”們,用擦地布將大法弟子於溟的嘴堵住。於溟口腔內大面積的潰瘍並伴有惡臭。這已經是於溟第三次被綁架、非法關押到團河勞教所迫害。 後來聽“包夾”說,以肖政為首的惡警大夫把灌的食物中加入了大量鎮定安眠類藥物,於溟每天只能昏睡,不知白天黑夜,並且被綁在床上無法活動,承受著巨大的肉體與精神摧殘,身體極為虛弱。 從那時起,於溟被二十四小時綁在床進行暴力灌食,便高喊“法輪大法好”抗議他們的暴行,惡警們便用錄音機播放流行歌曲,音量極大,以蓋過口號聲。 於溟被迫害致皮包骨,兩手兩腳僵硬,佝僂(伸不直),頭發幾乎掉光,鼻子時常出血,不能站立,走路只能兩個人拖著。 這次,獄警們使用了另一種酷刑, 用繩子把於溟的脖子、胸、腰、手、腿固定捆綁在椅子上,白天黑夜都不放開,大小便也不全松綁。十二個普教人員四班倒,每班三個人,二十四小時時刻守在捆綁 於溟的椅子的前面、左邊和右邊,一直持續到年底,造成於溟心髒驟停兩次,體重從原來的160多斤急速下降到90斤左右,全身肌肉嚴重萎縮,骨瘦如柴,腰直 不起來,手、胳臂都長期抬不起來。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一日,於溟被轉關到以酷刑恐怖出名的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又遭到以於江、李猛為首的獄警毒打、電擊、吊銬數天,並將他關在特制的大鐵籠子裡三個月,不能站、不能躺。 二零零七年六月,於溟被轉到遼寧省馬三家關押。惡警見到於溟絕食一年多的樣子,邪惡的說:“到吃飯的時間不吃飯,給他拖下來咱啥招都有……”現於溟被轉關到馬三家監獄醫院,親人非常擔心他的生命安危。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一日,於溟因參與馬三家勞教所越獄事件,受到各種折磨,送到一所二大隊時就被施以拳腳、電刑後,銬在走廊的鐵門上數日。被轉入三大隊,在辦公室遭電擊20分鐘左右後,惡警又把他倒拖著拖到寢室門口繼續電擊,並讓其喊承認錯誤、服軟的話。之後強制他在地上爬,惡警在後面電,這樣從40多米的走廊爬到頭,經過七個房間,惡警在後面電,再轉回來爬回去……。 惡警認為於溟參與大連大法弟子崔德軍從馬三家走脫事件,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三日綁架了於溟的妻子,並把於溟從馬三家轉押到撫順羅台山莊洗腦班迫害,十一後又把他轉押回馬三家二大隊,並不許任何人探視。九月二日到期時,又被超期非法關押,惡警對他進行再度迫害。於溟的妻子被非法關押三天後放回,時時處於驚恐之中。 據悉,此事驚動邪黨“中央”,令安全部、北京公安局國保支隊、遼寧省公安廳聯合迫害於溟,酷刑逼迫於溟承認參與營救。於溟原兩年半的非法勞教期於二零零八年九月二日到期,但邪黨惡警對他非法延期一年,並將他從馬三家教養醫院轉到馬三家教養院一所三大隊(迫害法輪功大隊,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九日成立)。 省長陳政高直接下命令指揮迫害於溟,在馬三家於溟又遭到以於江、李猛為首的獄警毒打、電擊、吊銬數天,並將他關在特制的大鐵籠子裡三個月,不能站 、不能躺。於溟還被上老虎凳長達12天,幾度昏死。用刑房間的隔壁,是省長陳政高的老婆在現場督辦、施壓。勞教所惡警們甚至用電棍電擊他的生殖器;往身上潑涼水之後,用繩子將他固定在一個位置,然後硌他的下 體,又用鐵棍擊打他的頭部,使他昏死。 遼寧省“六一零”頭子陳政高給教養院下達百分之百“轉化”大法弟子的命令,三大隊二中隊隊長王彥民多次叫囂:有兩個死亡名額,誰要給誰一個。惡警把教養院編造的自殺聲明拿給於溟,強迫他簽字,然後想預謀虐殺他,用偽造的自殺聲明書來掩蓋他們的罪惡。於溟不配合,不簽字,惡警就強迫他按手印,並對他進行毒打、電擊、吊銬數天。 一幫惡警用八十萬伏電棍電於溟,對一般勞教人員,警察用的電棍是五十萬伏,而八十萬伏是教養院特制的,專門用來迫害大法弟子的,據說用它電一下牛,能使牛馬上昏倒。惡警就用這樣的電棍電於溟,用腳踩著他電,最後用鐵棍子打他的頭部,使他昏倒在地,渾身上下都是血,惡警叫來普犯,端盆涼水,扒掉全是血跡的衣服,洗淨身上的血,換上一身衣服,喊來獄醫,縫上腦袋上被鐵棍打出的血口子,一共縫了二、三十針。讓普犯把昏死過去的於溟抬到一個封閉隔離的房間裡,於溟大約昏迷了一個星期。這期間既不通知家屬,也沒送醫院治療。 惡警在省“ 六一零”的指示下,是預謀用鐵棍擊打於溟頭部,造成死亡,讓外表傷口看上去像是撞頭自殺。然後惡警就會拿出事先偽造的自殺聲明書來欺騙家屬,說他是撞頭自殺造成的,不但可以推卸責任,還可以得到省“六一零”的賞識,並用這件事來恐嚇其它大法弟子,以到達百分之百“轉化”的目的。 於溟至今一直被單獨隔離狀態,惡警害怕迫害於溟的罪惡被曝光,嚴密封鎖消息,從去年八月至今已經九個月,一直不許家屬接見,也不許帶東西和日用品給他。這期間家屬多次要求探視,都被惡警以各種借口阻撓。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晚十點左右,於溟被沈陽市國保警察會同北鎮市警察在北鎮市一住所內綁架。 當天晚上10點多鐘,於溟的姐姐一家忙活籌備完孩子的婚禮,正准備上床休息,突然門口一陣騷亂,院外出現多輛閃著警燈的車輛,一群凶惡的黑衣警察沖進院子裡,拽著於溟的姐夫就大打出手,有惡警一腳把於溟的姐夫踹進屋裡。 於溟的姐姐驚恐地大喊呼救。於溟以為遇到了搶劫婚禮的暴徒,找出手機就要打電話報警,一幫人已經沖過來把他扭住,用手銬把他雙手背對著緊緊地銬住。 據內部消息透露,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習近平到訪沈陽,有一項日程安排是八月三十日下午一點至下午四點要去視察位於沈陽市沉河區大南街道的多福小區,而於溟現在身份證上的戶口所在地恰恰就在大南街道和大南派出所管轄,遼沈政法系統不法人員害怕於溟在八月三十日習近平視察多福小區時現身揭露對法輪功的迫害,怕於溟組織張掛真相條幅或小膠貼等,所以才下大力氣非要綁架、構陷迫害他。 據內部消息稱,此次綁架由市公安局局長許文友親自督辦,一位王姓副局長直接親自指使,由遼寧省公安廳邪教總隊和沈陽市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抽調精干力量組織協調,操縱錦州北鎮的警察配合。在綁架過程中,不法警察非常野蠻,未出示任何證件強行把於溟綁架,使用的全是黑社會流氓手段,而且在過程中,還把攔阻綁架於溟的一位親屬身體打傷,眼睛打壞。 於溟被綁架後,當晚就被關到沈陽沉河區大南派出所一個小屋內,手腳都被銬在一個特制的鐵椅子上,市區兩級國保警察連夜過來審訊。 於溟發現這幫警察事先就准備了寫好罪名的刑事拘留書,然後反復逼問、套問於溟為什麼在明慧網上發表文章等等,說得久了,一個警察透露實話:“‘上邊’說了,你這點事最少得弄你個十年八年的(指判大刑)。” 於溟一直被銬在鐵椅子上無法動彈,手銬銬進肉裡,手指都無法轉動。沒人給一口水、一口飯,也不讓上廁所。一直到三十號晚上,一姓劉的派出所所長叫兩個人把他從鐵椅子上卸下來,換手銬後,押他上了一輛面包警車,先到沉河區公安分局在拘留票上簽字,又到沉河區醫院進行身體檢查,准備將於溟關入沈陽市造化看守所,指定由大南派出所劉所長親自押送去。據說就在快到造化看守所,直線距離一千多米時,於溟戴著手銬成功走脫。 目前,不法人員正在騷擾於溟家人,四處打探於溟可能的落腳之處,對於溟所有的親朋好友住所進行監視和進行電話監聽,妄想再次綁架於溟。 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沈陽市國保惡警謊稱“查煤氣”詐騙並綁架大法弟高敬群,二零一三年九月初到十月初,沈陽市國保大隊和沉河區國保支隊的警察每個星期非法提審高敬群一次,企圖誘騙高敬群做偽證。沉河分局的警察趙晨把高敬群單獨帶到看守所的走廊,聲稱:“你丈夫找我們幫忙,想讓你盡快出去。如果你想出去,你必須承認是你給於溟買的手機進行了刷機,並往手機裡粘貼了法輪功的內容。”為達到誘騙的目的,趙晨故意“放料”:“我可以告訴你,很多人都指證於溟買手機的事情,你這麼說並不影響對於溟的判刑結果;李東旭和你同一天被抓,她也被關在第一看守所。” 事實上,高敬群根本就不知道於溟是否買過什麼手機。面對警察的非法要求,高敬群出於做人的基本良知斷然拒絕。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於溟再次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沈陽市看守所至今已有三十九天,他的家人委托北京律師五次到看守所會見,均被沈陽警察非法拒絕。據悉,警察每天提審於溟。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八號、九號,於溟白天被非法審訊之後,晚上接著被審訊。他被帶到一間特訊室,特訊室沒有監控。惡警把於溟的手、腳、腿和胳膊全部銬住,這種狀態持續了三十多個小時!審訊的人員總共有三撥或四撥,每次有三個人,他們翻來覆去的問於溟一些情況,誘導他。於溟一直是零口供,他們威脅說:“不說待會你也得說,讓你說啥你就得說啥。” 大概當天晚上十點來鐘,惡警開始對於溟實施暴行,他們踢他的腳,踢他的腿,揪頭發,拽耳朵,還拿別針扎他的手指甲,扎的是食指、拇指和中指,並拿裝著礦泉水的瓶子砸他的胸部,砸了好幾次。 這樣酷刑折磨到後半夜,於溟的心髒就不行了。一個姓張的大夫過來給他量了血壓,當時血壓高達190,心跳150多下。醫生把警察叫出去,等回來後他們不敢再打,怕出人命。可是到了第二天,又換了一撥審訊的警察,照例踢他、打他,煽他耳光。打人的惡警沒有出示證件,但可以確認,他們是市局國保支隊的。 後來警察趙晨讓於溟看高敬群在特訊室受審的照片,引誘逼迫他說:“你不說,我還得審訊她倆(指李東旭和高敬群)。”於溟為了不讓李東旭、高敬群再受折磨,勉強在筆錄上簽了字。警察王文勝還拿了三、四張空白的A4紙讓他簽字,不知用作何處。 於溟事後感到不應順從這種非法的指使,斷然否認了刑訊逼供下的供詞和簽字,至今仍然是零口供。 十一月一日上午,北京律師受於溟的家人委托,再次到沈陽看守所要求會見於溟,警察竟以“網絡故障”為由阻止會見。 十一月下午一點,律師又到沈陽看守所要求會見,那裡警察說是“在提審”,仍然不讓會見。 十一月下午三點,當兩名北京律師再次到沈陽看守所要求會見於溟時,得到的答復是“下班了”。 十一月二十七日,於溟被所謂的正式“逮捕”,十二月九日於溟家屬委托的沈陽當地律師去沈陽市第一看守所要求會見於溟,被沈陽公安再次拒絕,這已經是中共當局第八次拒絕律師會見於溟。 此前,於溟的家屬已經六次委托北京的律師要求會見於溟,均被沈陽公安拒絕。據悉,警察頻繁的提審於溟,至今都是零口供。現在於溟被強制戴著手銬、腳鐐關在大鐵籠子裡,被迫害的不吃、不喝,而且還遭到了手指釘竹簽的酷刑迫害。 遼寧當局為掩蓋罪行,對被綁架的其他法輪功學員施壓,讓她們誣陷於溟,試圖拼湊所謂的“證據”,對於溟非法起訴。沈陽東油管理局財務高管李東旭女士,在“取保”回家十幾天以後,十一月十一日第二次被中共綁架,十幾天後的十一月二十七日就被迅速“批捕”,沈陽當局為了掩蓋他們迫害於溟的真正目的,給李東旭施加壓力,讓李東旭女士誣陷於溟。根據有關法律,報檢察院之前羈押不得超過三十七天,在近八十天的非法關押中,沈陽不法警察為了達到“未定罪”期間能繼續關押於溟,不斷的更換“罪名”:第一次定的是煽動顛覆政權罪;第二次不詳;第三次又改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 十二月九日於溟家屬委托的沈陽當地律師去沈陽市第一看守所要求會見於溟,被沈陽公安再次拒絕,這已經是中共當局第八次拒絕律師會見於溟。據悉,警察頻繁的提審於溟,至今都是零口供。 二零一四年六月前後,構陷於溟、李東旭、高敬群的“案卷”已經到達沈陽市沉河區法院。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沈陽市沉河區法院非法對法輪功學員於溟、李東旭和高敬群二次庭審,於溟和家屬們當庭要求法院使用大法庭公開開庭,要求更多的家屬參加旁聽,主審法官焦玉玲拒絕了這一合法合理的要求,宣布延期到周五開庭。所有辯護律師堅決抗議,法官最後自顧離去,所謂“庭審”成了一場鬧劇。 休庭後,公訴人檢察官張晨宇還沒走,董前勇律師上前找他,問:“你證據不足,憑什麼起訴?”然後逐條和他講理。剛開始張還辯解,問了幾條後他就回答不上來了,匆匆離開。董律師追上去繼續和他理論,他慌忙跑下樓去。 次日,律師寫了《關於要求沈陽市沉河區法院另行安排於溟第三次開庭時間的函》寄給了法院。在法庭內外一片抗議聲中,“延期到周五開庭”也最終取消。 這三位法輪功學員聘請的律師王全章、陳建剛、蘭志學、董前勇、李仲偉,聯名要求遼寧省檢察院立案調查辦案人員的違法行徑。 王全章等六位律師上書道:“在辦案過程中發現:於溟、李東旭和高敬群等人都遭受了公安部門不同程度的酷刑和誘供,並造成了嚴重後果。我們認為公安部門辦案人員執法犯法,對我們的當事人犯下了極其嚴重的罪行。” 與此同時,於溟、李東旭的親屬也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遼寧省高法、省高檢、沈陽市中級法院、中級檢察院遞交了控告信;仍在牢獄中的於溟、李東旭、高敬群以及於溟的母親黃顯芝、李東旭的母親李蘭香聯名提交了控訴書。控告信和控訴書以郵寄的方式已經送達。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日上午十點半,沈陽市沈河區法院第三次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於溟、李東旭、高敬群。於溟和李東旭的母親去旁聽,竟遭所謂的“法警”拳打腳踢,於溟的母親一度被擊昏。這個法警又揪著年過八十的李東旭的母親的頭發往門外拽,把老太太耳朵拽的通紅。法庭裡的李東旭聽到母親的叫喊聲,痛哭不止:‘我媽媽都是八十多歲的人了,你們沒有父母嗎?” 第三次非法庭審法院換了一個面積稍微大一些的法庭要求每位當事人只能有四位家屬參加旁聽,在法庭入口處,於溟的哥哥於水當場提出抗議,被法官黃剛揪住脖子進行威脅。哥哥的兒子和外甥上前理論,被法警施暴拖了出去。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進行了四次非法庭審。過程中,於溟當庭描述自己被實施刑訊逼供的情形,時間、地點、酷刑實施者的手段都非常具體。辯護人要求法庭立即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主審法官焦玉玲無任何正當的理由拒絕啟動,破壞了刑事訴訟法的實施。律師集體退庭抗議法官的明顯違法行為,在這種情況下庭審仍繼續進行,在沒有發表一點質證和辯護意見,沒有做一句最後陳述的情況下,我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於溟提起上訴,並控告元凶江澤民,通過律師委托家人郵寄了訴江狀。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於溟被從沈陽市第一看守所轉到平羅監獄強制轉化迫害,十二月十七日又強行被轉到本溪監獄繼續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末,沈陽市法輪功學員李東旭,被從沈陽市看守所轉到遼寧省女子監獄新收大隊非法關押,獄方目前拒接家屬探視。此前,高敬群、於溟也先後被轉到監獄非法關押。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於溟從入監隊轉本溪時,早上不讓於溟穿內衣、內褲和襯衣、襯褲,也不讓帶。於溟一怒之下,吞下了兩個指甲刀(編者注:法輪功嚴禁殺生,修煉人不能自殘。常人方法可能起反迫害的作用,但是也可能帶來身體的嚴重傷害),於溟目前被關在監獄醫院裡,他吞進的兩個指甲刀,其中一個已經便出來,另一個還在體內沒有取出,每天7瓶點滴,不能進食,情況危急。 前幾天,家屬給送過1000塊錢,沒讓家屬見面,至今什麼情況未知,面對這種情況家屬孤立無助。 於溟從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七日開始到現在一直絕食,於溟被一絲不掛監控在監獄的醫院裡,他希望律師接見,他想申訴。於溟的母親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去看望了他,准備一月二十九日再去探望。 遼寧省沈陽市法輪功學員於溟現還不能進食,在監獄醫院,每天七瓶點滴。監獄始終不讓家屬會見。情況十分危急。 遼寧省沈陽市於溟二零一七年十月月三十一日出獄回家。
迫害類型:
搞垮或使大法弟子的經濟實體蒙受損失;
非法勞教;
電刑;
非法關押;
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
嚴管;
單獨關押;
扣壓控訴書;
暴曬;
剝奪睡眠;
逼迫放棄信仰;
綁架/劫持;
摧殘性灌食;
毒打/毆打;
體罰;
監視/跟蹤;
關小號;
嘴塞骯髒物品(如擦腳毛巾,臭襪子,衛生紙等);
強行施藥;
捆綁在固定物上;
手銬/腳鐐;
地上拖;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坐板;
迫害親屬;
注射不明毒針;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打罵;
老虎凳;
長時間吊拷;
關鐵籠子;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扎竹簽;
坐/鎖在鐵椅子上;
不准上廁所;
其它酷刑;
洗腦/送洗腦班;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性侵害(包括男性);
非法審訊;
釘指甲;
偽造證據將大法弟子勞教、判刑;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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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大陸綜合消息-322583.html#16122235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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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三家勞教院一所三大隊對大法弟子的殘酷迫害
就張連英遭中共酷刑迫害致歐洲議員的公開信
錦州劉長平被劫持到馬三家 家屬探視遭拒
勞教所/看守所/監獄/派出所/六一零惡人錄(7/22/09)
馬三家惡警強迫於溟簽自殺聲明 陰謀虐殺
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一分所的凶殘洗腦
各勞教所/看守所/監獄/派出所/六一零惡人錄(3/25/09)
新年背後的沉重:馬三家勞教所超乎想像的殘忍
近兩年在團河勞教所受迫害的部份大法弟子簡況
於溟被馬三家超期劫持,家人呼吁法律援助
於溟被轉押馬三家迫害
被超期非法關押 於溟再遭迫害
請關注於溟、馬麗夫婦被迫害情況
真真的心願
在馬三家部份絕食抗議的大法弟子情況
於溟被團河勞教所殘酷迫害情況補充
大法弟子於溟在馬三家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於溟在北京團河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於溟在北京團河勞教所絕食抵制迫害,遭灌食灌藥摧殘
為我的同修於溟、李旭鵬、馬萬裡等呼吁
勞教所內訴江賊,大法弟子於溟被數次秘密轉移
以我被迫害的經歷揭露中共江氏集團的邪惡本質(五)
以我被迫害的經歷揭露中共江氏集團的邪惡本質(四)
以我被迫害的經歷揭露中共江氏集團的邪惡本質(三)
以我被迫害的經歷揭露中共江氏集團的邪惡本質(二)
以我被迫害的經歷揭露中共江氏集團的邪惡本質(一)
沈陽市服裝企業主於溟被團河勞教所惡警野蠻折磨的事實
沈陽大法弟子於溟在北京團河勞教所慘遭迫害
北京團河勞教所畫皮背後的凶殘(圖)
北京團河勞教所對大法弟子的野蠻摧殘還在繼續
團河勞教所迫害過的部份大法弟子情況
相關單位及個人:
主謀:
遼寧省省長陳政高(寫信叫教養院加重迫害於溟) 024-86892987
地址:沈陽市皇姑區北陵大街45-9號,110032
主要參與迫害者:
所長:高洪昌
三大隊大隊長:井洪波
管教副大隊長:於江(直接指揮、參與迫害的主要責任者)
干事:圖玉鵬、劉俊、金山(主要迫害者。曾叫囂:對法輪功的態度就是決不手軟)
一中隊長:張留臣、醫生那樹記、王瀚宇(主要迫害者,經常在勞役場所打學員耳光。、
二中隊長:蘇巨峰、支順昌、王彥民(50多歲,曾當過頭目,在三大隊什麼事都管)
三中隊長:李猛(中隊普教隊長,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迫害單位相關信息:
沈陽市公安局:
地址:沈陽市和平區中山路106號,郵編110002
電話:024-2310583總值班室23105090副局長王曉剛
副局長孫建軍,47歲,警號10007,電話:13609810669,
大東區六一零:
地址:遼寧省沈陽市大東區小河沿路22號 郵編:110042
電話024-24344563、24834894
大東區公安分局:
地址:大北關街 郵編:110041
電話:024-88503258、88504537、88537328
大東區政法委:24337062
大東門派出所:
地址:沈陽市大東區大東路11號 郵編:110042
電話:024-24315133
所長宋大軍、副所長劉希中13019318200
警察:張連中、張大鳴、劉向輝、孫傑、楊慶、周順賓、朱光、王天月、黃雲賢、陳沫、申武、李龍波、劉熙文(劉西中)13019318200;
大東區政法委電話:024-24337062。
大東區公安分局:
地址:沈陽市大東區大北關街 郵編110041
電話:024-88503258 24830645
局長樸強、政委祖連聲、主任:李輝、王曉東
大東區國保大隊:
地址:大東區大北關街36-2號 郵編110042
電話:024-88538659
隊長:喬毅、陶中心;警察:鄭雲龍、王金一
大東區洮昌派出所:
地址: 沈陽市大東區聯合路121號 郵編110044
電話:024-88113195
所長 辦024-88127857、
沈陽市公安局:
沉河分局
錦州北鎮溝幫子鎮派出所警察
沈陽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
沈陽市公安局局長 許文有
沈陽市公安局沉河國保大隊隊長 張彥 手機:13840229338
沉河分局警察 王文勝 手機:13998131321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綁架於溟時的車牌號 遼O A0287 遼G 68341
責任單位及惡人:
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馬三家教養院)
:
張留臣,
高洪昌,
井洪波,
於江,
金山,
王瀚宇,
那樹記,
劉俊,
王彥明,
蘇巨峰,
支順昌,
李猛,
屠玉鵬
團河勞教所
:
劉新成,
李愛民,
任寶林,
姜海泉,
肖政,
田雨,
倪振雄
河北省第一勞教所
北京市公安局
沈河區公安分局
:
王文勝
北京市監獄天堂河監區
:
郭金河
北京團河勞教所
:
張福潮,
龔偉,
李洪興
沈陽市看守所(沈陽市第一看守所)(於洪造化看守所)
沈陽市公安局
:
許文友
遼寧省委
:
陳政高
遼寧省公安廳
遼寧省610辦公室
北京市勞教人員調遣處
:
申曉生
羅台山莊洗腦班(遼寧省法制學校/撫順市大伙房水庫關愛學校)
沈陽市國保大隊
沈河區法院
:
焦玉玲
沉河區公安分局
:
趙晨
沉河區大南派出所
新安勞教所二大隊(原北京團河勞教所一、三、四大隊)
:
劉國璽
沈陽市政法委
沈河區國保大隊
沉河區檢察院
:
張晨宇
沈陽市沈河區法院
:
黃剛
更新日期: 2017年11月25日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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