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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花

簡介:
周永花
(Zhou,Yonghua), 女 , 45歲 , 山東新泰市法輪功學員,會計,家住山東新泰市,於一九九六年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一九八七年南開大學畢業,有經濟師、講師兩個職稱,在經濟類刊物發表過多篇論文。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出於妒嫉開始了對法輪大法的全面鎮壓,之後不久的一天,周永花正在單位(吉林省通化市工商銀行江東支行)上班,公安局、派出所、街道辦事處等多人到單位,讓周永花交出賣書所得利潤,其實是周永花單位離書店很近,她經常為別人捎書而已,並未賺一分錢。

之後派出所的片警經常到單位騷擾、恐嚇,一次,片警任某公然叫囂:“周永花,我隨便開個單子,就能把你送進去。”給周永花、給同事也造成很大壓力。

二零零零年五月,周永花被迫離職。周永花的丈夫本是某空軍氣象台台長、空軍技術骨干,業務、管理能力很強,曾兩次被授予三等功,因周永花的牽連,不得不轉業。

二零零零年七月初,警察將周永花騙到派出所,以“擾亂社會秩序”罪名(那時,周永花已離職,除了到市場買菜,很少出門,從來不跟別人大聲說話)把周永花送進拘留所,在那裡,曾被警察踢過臉,十五天後,向家人勒索二千元現金,才放回。

二零零零年七月中旬,周永花到北京上訪,向國家領導人說明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被綁架到北京門頭溝派出所。在那裡,被強迫蹲在地上,警察輪番看著,兩天兩夜沒讓合眼,困得實在撐不住,剛一合眼,即被警察踹醒,或大喊一聲嚇醒,到後半夜兩三點鐘人最困乏的時候進行審訊,遭到“蹲馬步”、“開飛機”(懲罰人的一種姿勢)、拳打、腳踢、威脅等逼供。

因到北京上訪的人太多,周永花和幾個大法弟子被轉到河北井荊縣刑警大隊就打了幾個嘴巴子,到了晚上,來了十幾個人,讓周永花跪在地上,左右兩側分別有人把著胳膊、手,拽著頭發,還有人用電棍電擊後背、脖子、臉部,更殘忍的是,他們將一根鐵棍(感覺是,因動彈不得,沒有看到)放到周永花的腿上,然後有人踩在鐵棍上,象?面一樣來回滾壓,把電棍充上電,然後再電、滾壓雙腿,反覆多次。

那時周永花還懷有身孕,就被這樣折磨的雙腿壓得象熟了一樣,第二天,腿、腳全都變成紫茄子顏色,腫得象發面饅頭一樣,腳其它什麼鞋都穿不上,只能穿一最大號男士拖鞋,上廁所腿都無法下蹲,從而嬰兒胎死腹中。。

七天後,周永花被通化團結派出所警察接回通化,直接關在看守所。那裡的獄醫看到周永花的腿說,如果破一點皮,雙腿會全部爛掉,當時接周永花的警察也說腿肯定會留下後遺症(殘疾)。因懷著身孕,在北京、河北被酷刑折磨,下身象血崩一樣開始大流血,一個多月後,被保外放回家。回家不久,便流產,因流血過多,兩眼曾什麼也看不見,全身一點力氣也沒有,吃一口飯就得歇一會兒。

二零零八年七月奧運前夕,國保大隊、派出所等若干人突然非法闖入家,把周永花家翻了個底朝天,搶走電腦、打印機、手機等個人財產,並將周永花綁架到新泰市北師派出所(當時丈夫為躲避警察的騷擾,遷居山東新泰),之後又被送到北師看守所。

在看守所,周永花被戴上手銬、腳鐐(手銬腳鐐是連在一起的),致使兩天兩夜沒吃東西,沒喝一口水,因手腳被銬在一起,兩天兩夜沒上廁所,兩天兩夜不吃不喝可以忍受,無法上廁所何以忍受?在被非法審訊期間,三天三夜沒讓睡覺。在此期間國保大隊副大隊長馮大勇等人還多次到家騷擾家人,給家人造成極大的精神壓力和傷害。還以破壞法律實施為名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對破壞了哪條法律,怎麼破壞的,證據是什麼,沒有任何解釋。

在濟南第一女子勞教所被非法勞教期間,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一開始,為達到“轉化”的目的,必須先對人格進行自我侮辱一番才讓吃飯,否則不讓吃。在周永花餓的頭暈眼花,渾身一點力氣也沒有。

為了折磨,不給飯吃,卻對周永花進行鼻飼,用很粗的膠皮管子從鼻孔插到胃裡,這個鼻孔插不進,再從另一個插,完全不顧人的痛苦,然後從管子裡往胃裡灌食,若灌到氣管裡會導致人的死亡。除此之外,一天只讓睡很少的覺,早上五點起床,洗漱之後就被強制勞動,為勞教所加工手工產品,晚上要干到很晚很晚,經常是十二點以後才讓睡覺,有時為了完成任務,謀取最大利潤,要干到後半夜兩三點鐘,給人的感覺是剛躺下就又該起床了,說是床,其實只是在地上放個床板,舖個薄墊子而已,冬天凍得穿著衣服都很難入睡。用其他勞教人員的話說就是吃的是豬狗食,干的是牛馬活。

威脅、恐嚇、人格侮辱經常發生,警察王某經常對說:“如果不轉化,期滿後從勞教所的大門出去,直接送到監獄裡,丈夫跟你離婚,孩子將來不認你。”還有的警察說:“你也就三歲小孩的智商”,或者“你的智商就是零或負數”如此等等惡語傷人的話幾乎天天聽到。
由於長期坐在小凳子上,一天要坐十幾、二十幾個小時,周永花的身體出現腰椎盤突出的症狀,腿疼的厲害,上廁所走幾步路都撐不住,到夜裡在床板上疼得直打滾,也不讓煉功,也沒帶到外面醫院看醫生,就這樣疼了兩個多月,期間最疼的時候,兩個多星期一點覺也沒睡著,人瘦的皮包骨一樣,就這樣,還嘲笑周永花:“看你瘦得人不人,鬼不鬼的”。

將近一年半的時間裡,周永花被關在小號裡,不讓見家人,不讓打電話,不讓到窗前(不讓看到外面,也不讓外人看到,若被他們折磨死,外人誰也不知道),不讓別人和周永花說話(只許說轉化的話),不讓買吃的(普通勞教人員都可以買),除了送飯送水的人、包夾和警察之外,周永花幾乎與世隔絕,再加上長期每天只睡兩三個小時、三四個小時的覺, 致使我的身心受到嚴重傷害,記憶力也大大下降,語言表達能力也受到嚴重影響。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周永花依法向最高檢察院和法院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泰安新泰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馮大勇等人到周永花工作單位,向周永花詢問訴江之事。

山東省新泰市法輪功學員周永花,家住山東新泰市平陽小區,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在濟南市被濟南鐵路火車站派出所警察綁架。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摧殘性灌食關小號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騷擾威脅/恐嚇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非法拘留勒索錢財綁架/劫持毒打/毆打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剝奪睡眠罰蹲“飛”(“噴氣式”)電刑用木椅壓背上用腳蹬、踩抄家敲詐/掠奪/破壞財物手銬/腳鐐高強度超負荷勞動禁止學員相互說話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在濟南發生的迫害法輪功的慘案實錄(三)
山東省新泰市法輪功學員周永花被綁架
山東泰安新泰市騷擾法輪功學員李君、周永花
山東第一女子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黑幕

相關單位及個人:
新泰市公安局: 局長吳振吉13905385281 副局長劉曉光13853813218 國保大隊: 馮大勇13853813269 韓紀仲13805387190

責任單位及惡人:
山東第一女子勞教所(山東省女子戒毒所)濟南市漿水泉路20號
新泰市公安局副中隊長:李同軍,辦538-7103061,13705485977(此案主要辦案人)<br>局長:吳振吉538-7103001<br>政委:褚學13505388188,辦538-7103002<br>副局長:楊德軍、薛雲齋<br>公安局610主任馬彥(女)13605381212,辦538-7103062,宅538-7103259<br>國保大隊538-7103060,538-7103062<br>大隊長:馮大勇13853813269,辦538-7103065<br>副隊長:牛某某13562836999<br>教導員:張濤,宅538-7078001、13805387285<br>國保一中隊中隊長:程興國,辦538-7103063<br>徐西忠13335195266<br>丁芮剛、鐘叢濤<p>(於玲,馮大勇之妻,新泰市公安局車管所主任13853812579)
通化市團結派出所團結派出所:<br>電話:04353615855<br>姜明哲18043501361
新泰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馮大勇 13853813269 7103065(辦)<br>教導員李同軍 13705485977 7103061(辦) 7016728(宅)<br>“六一零”主任 馬彥(女) 13605381212、7103060(辦)、7103259(宅)<br>(馮大勇之妻:於玲 13853812579 新泰市公安局車管所主任) : 馮大勇
門頭溝派出所
濟南鐵路火車站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2年5月16日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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