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秀娥
簡介:
劉秀娥(Liu,Xiue),
女 ,
年齡未知 ,
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第三看守所的吉林省大法弟子。迫害時間待查,大法弟子劉秀娥在看守所內煉功,被女號長張晶往她的肚子上踹。獄警對不穿號服的大法弟子讓那些打手們(其它刑事犯)強行拖出摁在地上穿上衣服,並給大法弟子們戴上腳鐐和手銬,並將手銬穿過腳鐐的最下面一個環鎖在一起,即所謂的“拉上”。這是看守所內最重的刑罰之一,不能躺臥,只能低頭坐著,廁所去不了,吃飯吃不了。對劉秀娥被進行的這種折磨直到開庭前兩天才取下,當時她的手腳和臉腫的跟饅頭一樣,走路直不起腰,都得幾個人攙扶。 大法弟子劉秀娥、張麗萍、王麗萍都被非法關押1年,2003年1月27日被長春市朝陽區法院非法判刑,劉秀娥12年,張麗萍11年,王麗萍9年,正在上訴。 2003年4月4日,長春市中級法院秘密非法開庭審判9名大法弟子。這些大法弟子都是不服從區法院的非法判決而上訴的。中級人民法院屈服於上級壓力,昧著良心駁回了所有大法弟子的上訴,維持原判:趙桂鳳15年;馬也馳15年;劉雅謙12年;李知秀12年;劉秀娥12年;張麗萍11年;王麗萍9年;呂秀芹7年;張傑(男)5年。 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絕大多數都是秘密開庭,未通知家屬。開庭時都被掐住脖子不許說話,不許辯護,匆匆念完事先准備好的文字後急忙收庭,一般都在10分鐘左右。 法院給大法弟子下起訴時雖然表面問請不請律師,但實際都未通知家人,謊稱電話打不通或家裡沒人接,害怕走漏消息再發生類似南關法院的令他們尷尬的事情。(聽法警說南關法院院長已被撤職)。法庭指定律師雖然都來了,但都不敢為大法弟子做無罪辯護,只能做有罪辯護,因而都被大法弟子婉言謝絕。有的大法弟子事先寫好的辯護詞被第三看守所搜身時搜走,謊稱轉交法庭,其實都沒給。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違反庭審程序;
非法關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時間內,通知家屬;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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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長春市第三看守所
:
張晶
朝陽區法院
更新日期: 2008年1月12日 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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