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剛
簡介:
潘剛(Pan,Gang),
男 ,
48歲 ,
吉林農安縣大法弟子,長春農安縣地稅局公務員。二零零一年被迫停止工作,停發工資,曾多次遭到農安縣公安局惡警非法抓捕、拘留、勞教。 單位要求寫誹謗大法不寫就不准他回家。後單位負責洗腦迫害的主管局長彭延福勾結公安局,把他非法關進拘留所。在拘留所裡,遭到管教毒打辱罵和體罰,吃的是黑窩頭和玉米面大渣粥,蓋的是滾套被,挨凍受餓,苦不堪言。 迫害時間待查,衛生所的惡醫院長王春世在法輪功學員潘剛、趙喜順在被灌食時,指使刑事犯把潘剛、趙喜順的門牙硬別下來。 二零零一年元旦,寶塔派出所的民警崔平、柴立冬二人在早八點鐘左右來到他家,抄家把所有的法輪功書及有關資料洗劫一空。又強行把他關進公安局拘留所。一月三日,公安局刑警隊的趙雲龍、姚國慶二人來到拘留所,把他帶到二樓一間屋裡,對他就拳打腳踢的毒打、還飽嘗了惡警管教劉中的對他毒打凌虐, 劉中找犯人作假證於二月二十八日把他送九台飲馬河勞教所。 二零零一年四月飲馬河勞教所用超體力勞動強迫幾名法輪功學員“決裂”(放棄信仰),雖然沒有得逞,但極盡瘋狂。潘剛被犯人林躍民用木棒將兩個大腳趾蓋杵掉,身上傷痕累累。後來因潘剛絕食抗議這種非法迫害,被管教用手銬銬吊在床上達四天之久,期間一只手被銬於床上,另一只手被手銬銬住讓另一人向另一方向猛拉,手銬勒進了肉裡,慘叫聲不絕於耳。 他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省九台飲馬河勞教所和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期間,受到惡人殘酷折磨和迫害,門牙被打掉,肋骨被踹斷,大腳趾蓋被砸掉,所遭酷刑包括上大掛、蹲小號、強制灌食等,非法刑期到期後不放,被強制關入洗腦班。 四月初,他剛至二大隊的當天中午,就被勞教犯林躍民一頓拳打腳踢。在二大隊遭受了慘無人道的迫害。 四月中旬,被逼迫去魚池挖土抬土。教導員李雲波、大隊長李成舟、分隊長郭一平等以勞教減期為獎賞,指使勞教犯對他們實施迫害,針對每個人都采取了具體方案,以達到各個擊破的目的。對他采取了車輪戰術。 二零零一年七月份一天早上開飯前,他高喊“法輪大法好!”被一群勞教犯人拳打腳踢後拖進辦公室,大隊干士趙久勝拿出電棍電他,上午上工地後,教導員李雲波、大隊長李成舟、分隊長郭一平三人在全大隊勞教眼前輪番對他拳打腳踢,當時踢折一根肋骨。 因絕食抗議迫害被強行戴上手銬抻起來,經常受到野蠻灌濃鹽水的摧殘。因不配合他們,衛生所的金大夫叫勞教把他摁在床上,針頭扎腳心、手指肚、人中等部位,當時鮮血四濺,他仍不配合,犯人就摳他身體敏感部位,犯人又揉搓他的兩腮,把腮幫都揉搓破了。 在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在李雲波的指揮下,犯人尹春龍用鐵器把他的門牙撬掉兩顆,十二月份分隊長郭一平用手銬把他銬在暖氣管子上再用電棍電,直到電出大便才肯罷休。勞教期滿是十二月二十九日,直到二零零二年二月一日才開放票。 單位知道他回來了,不給安排工作,不給工資,亦不讓出去打工。局長張義文、人事科長姜日紅等要求他天天到單位,又叫來寶塔派所幾個警察把他綁架到縣“六一零”辦公室的洗腦班,並安排單位干部監督他。 在洗腦班裡,他絕食抗議非法綁架,第三天晚上他闖出洗腦班回到縣城。得知他出來後,地稅局、派出所不斷到他家及親屬家搜查,經常半夜敲門及恐嚇。為了抵制繼續迫害,他決定到主管局(市局)去控告他們,因見他們不懷好意,馬上走出了市地稅局,從此走上了流離失所的生涯。 二零零二年十月份(中共十六大前夕)被農安縣地稅局,送往當地洗腦班進行迫害(此前曾被非法勞教),後正念走脫。 二零零三年一月他進京證實大法再次被抓,縣“六一零”辦公室及公安局又把他非法強行送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迫害。送去的當天就被五大隊的郁副大隊長命令勞教給洗冷水澡,然後弄進監室一頓毒打,第三天早晨絕食,被惡警群管教毒打,用鐵器撬開他的牙,灌濃鹽水,惡警高志錄,卻最凶。 三月十八日下午他被轉到一大隊,也是馬上就被洗冷水澡,然後惡警教唆勞教犯人張鐵軍、萬有光、韓志遠三人對毒打他被打的部位起了一道道青紫的傷痕,然後強迫他每天坐在水泥地上四十多天,家裡捎來的錢被強霸去。在七月十九日出工時,他趁人不備往出跑,結果被發現抓回。被管理科科長張鳳鳴和高志錄對他進行毒打。 七月二十二日,勞教所開大會宣布加期,強迫勞教犯人批判大法,批判的人上台剛說話,他立即高喊:“法輪大法好!”立即帶出會場,弄到五大隊辦公室。散會後,惡警所長王延偉親自動手並指揮一幫惡警用電棍和拳腳摧殘他,雙手背銬,再將鎬把插入,手銬深深銬進肉裡,五大隊何管教和一大隊的王管教把他抬起放下,再抬起再放下,不斷重覆,直到抬不動為止。這時所長王延偉還親手扒下他的衣褲,又往他身上澆水後再用電棍電他,用手銬銬上雙手抻起來,一共抻了九天,直到第十天上午,他們見他一雙腕已化膿潰爛才停止用刑。在這期間每頓只給半個窩頭,沒有舖蓋,晚上十點後躺在硬板上,晚上還要開窗凍他,放蚊子咬他,共被關小號三十三天。 朝陽溝勞教所受到種種迫害,致使他四肢麻木,身體奇癢。八月末又被送到二大隊,亦經常被勞教王志超、戰鵬、湯繼東、孫紅衛等人多次毒打,在九月末的一天中午被勞教戰鵬一腳踢在胸口,亦被劉曉宇和蘇廣文拳打腳踢後,又找來三角帶,扒下衣服,用三角帶狠命的抽打身。副大隊長朱坤在場就像沒看見一樣。當時被它們打的暈頭轉向,神志不清,他們見此情景,用痰盂的髒水澆他的頭和身,然後拖進水房潑冷水,他從此以後全身起泡出膿,逐漸潰爛,即使這樣每天還要鑽進床下擦地,貪黑勞動,到了十二月份,右腳腫得很粗,潰爛不能穿襪子,腳穿四十七號棉膠鞋,全身肌肉嚴重萎縮,體重大約有八十斤,全身流膿淌血,他們仍不放過,還要每天勞動,挨打罵,被朱管教一頓毒打後他開始絕食,大隊長楊光就命令勞教給他灌濃鹽水,他不配合他們當時就被他們給門牙撬掉一顆。 到期仍不釋放,又被非法加期三個月,加期到期還不釋放,二零零四年四月中旬被劫持到長春洗腦班繼續迫害,在洗腦班裡經常不讓睡覺,直到六月七日才得人身自由。 回來農安縣地稅局局長張義文,副局長姜日紅仍不准他上班,上班的唯一條件就是按照“六一零”辦公室的口頭命令寫所謂的“五書”。由於他不從要求,就不准他上班,不給開支,到現在為止,已經四年沒給開支了,一切福利待遇也全部被剝奪了,就連二零零零年年末獎金和二零零二年上班期間工資也不給,經濟損導致家庭生活的困難,現在只能靠兒子和妻子打工養家糊口。 二零零四年臘月二十四,潘剛去農安地稅局找領導要求上班,地稅局局長張義文等伙同縣“六一零”惡警、政保科惡警將潘剛綁架,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長春市葦子溝勞教所。 潘剛的家人多次去葦子溝勞教所探望親人,都被惡警所長王延偉拒之門外。九月十四日,潘剛家屬再次到葦子溝勞教所看望潘剛,竟被惡警所長王延偉打了一拳,不讓接見。九月十六日,潘剛家人去長春市司法局勞教管理處反映葦子溝勞教所的非法行為,費盡周折,家人才見到潘剛,但只是隔著牆,打開窗戶說了幾句話,就被迫結束見面。 家人在與潘剛短暫談話中了解到,潘剛目前正被關小號,被吊銬,吊到晚上十多點鐘才讓睡覺,已經七八天了,並且被犯人毒打。這些都是所長指使干的,家人給潘剛存的東西和錢都沒有收到。 單位知道他回來了,不給安排工作,不給工資,亦不讓出去打工。局長張義文、人事科長姜日紅等要求他天天到單位,又叫來寶塔派所幾個警察把他綁架到縣“六一零”辦公室的洗腦班,並安排單位干部監督他。 在洗腦班裡,他絕食抗議非法綁架,第三天晚上他闖出洗腦班回到縣城。得知他出來後,地稅局、派出所不斷到他家及親屬家搜查,經常半夜敲門及恐嚇。為了抵制繼續迫害,他決定到主管局(市局)去控告他們,因見他們不懷好意,馬上走出了市地稅局,從此走上了流離失所的生涯。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日,潘剛在給一位老人家講述法輪功真相時,遭警察無理綁架,隨後,十幾名警察闖入潘剛家中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及真相資料。遭綁架後,縣國保大隊、看守所警察使用毒打等多種卑劣手段企圖強迫他放棄修煉。為了抵制迫害,潘剛開始絕食。幾天後警察對他進行灌食,灌食未成,就將潘剛送往長春公安醫院迫害,並揚言說把潘剛家的房子賣掉做醫院的費用。今年春天潘剛被送回農安看守所。長時間的迫害使得潘剛身體出現多病狀態,極度虛弱,看守所和國保大隊不放人也不允許家人探視。後遭非法秘密判刑8年。相關責任人:惡警唐克。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四日上午十點左右,潘剛正在路上走道,被農安縣古城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警察搶走他家中鑰匙,到潘剛家非法抄家,把他家裡翻得亂七八糟,搶走大法書、師父法像、小廣播、手機以及潘剛以前被非法勞教、判刑等票據。
迫害類型:
逼迫放棄信仰;
毒打/毆打;
非法拘留;
體罰;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抄家;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勞教;
電刑;
銬在某處上;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針扎;
洗腦/送洗腦班;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騷擾;
迫害親屬;
摧殘性灌食;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抻刑;
喂小咬;
關小號;
人身侮辱;
剝奪睡眠;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其它酷刑;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搞垮或使大法弟子的經濟實體蒙受損失;
四肢銬於床上;
長時間吊拷;
綁架/劫持;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三年上半年長春地區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綜述
累遭迫害-吉林農安縣潘剛又被非法關押月余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458913.html #23416224628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八日大陸綜合消息-458932.html#2341721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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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吃喝嫖賭抽收賄賂就得繼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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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九台勞教所毒打、折磨大法弟子的事實
吉林省農安非法勞教大法弟子部份名單自99年7。20以來農安縣勞教了近150多名大法弟子,以下是部份名單。
相關單位及個人:
農安縣地稅局有關人員的電話號
局長:張義文 04313236186(辦公室) 04313228956(住宅)
副局長:姜日紅 04313223048(辦公室) 04313225436(住宅)
副局長:劉鳳文 04313232939(辦公室) 04313227987(住宅)
人事科長:陳克石 04313223751(辦公室)
辦公室:王偉 04313223404(辦公室)
長春市地稅局電話號
局長:宋有才 04315278001(辦公室)
副局長:裴局長 04315278002(辦公室)
楊局長 04315278003(辦公室)
金局長 04315278004(辦公室)
文局長 04315278005(辦公室)
司局長 04315278006(辦公室)
人事處處王處長 04315278025(辦公室)
副處長 04315278026(辦公室)
監察室處長 04315278039(辦公室)
長春市司法局勞教管理處
王處長0431-5805957
張處長0431-5805881
農安縣地稅局局長張義文
長春市葦子溝勞教所所長王延偉
農安看守所所長:劉凱 0431——83246389 宅電:0431——83215688 手機:13251810666
指導員:李清國 宅電:0431——83222707 手機:13364600372
副所長:陳鳳陽 宅電:0431——83221855 手機:13364600071
副所長:管延恆 宅電:0431—83229870 手機:13159779222
副所長:殷鳳偉 手機:13304318288
農安拘留所長:王忠誠 宅電:0431—83219755 外線:0431—83246447 手機:13364600996
指導員:胡明山 手機:13304398586
副所長:李俊超 手機:13364606006
國保大隊隊長: 唐克 外線:0431—83246865 手機:13596014444
副教導員: 鄭永峰 宅電:0431—83237977 手機: 13756998699
副大隊長: 李梅濤 宅電:0431—83238553 手機:13756998688
副大隊長: 管慶雷 手機:13756998188
責任單位及惡人:
朝陽溝勞教所
:
溫占軍
農安縣公安局
:
唐克,
王某,
趙雲龍,
姚國慶
農安縣寶塔派出所
:
崔崔平,
柴立冬
農安縣古城派出所
九台飲馬河勞教所
:
王世春
農安縣看守所
九台飲馬河勞教所
:
李雲波,
林躍民,
趙久勝,
王衛東,
王某某
朝陽溝勞教所
長春市洗腦班
農安縣地稅局
:
張義文,
姜日紅,
彭延福
長春公安醫院
農安看守所
農安縣國保大隊
更新日期: 2023年7月24日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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