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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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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傑

簡介:
張傑
(Zhang,Jie), 男 , 49歲 , 北京海澱區法輪功學員。

張傑年輕時就是北京較有名氣的青年書法家,作品曾被選入中國書法年鑒。
海澱區法輪功學員張傑被新安勞教所非法關押迫害。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下午三點多鐘,海澱區派出所警長張瑞寶等四個警察以查裝修為由,騙開法輪功學員張傑家的門,搶走電腦一台,並綁架張傑。下午五點時,警察又再次非法搜查。領頭的警察叫張瑞保。近日(2012-12-16)家屬收到通知,以擁有法輪功書籍和光盤為由,非法勞教張傑兩年。

現張傑仍被非法關押在海澱看守所。,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被非法勞教二年。十二月十二日的時候家屬往看守所打電話詢問張傑的情況,接電話的警察叫李傑,自稱是管教,說張傑的腳扎了,傷口化膿不愈合,還說查出張傑的血糖高。家屬質問說,張傑自從修煉法輪功身體一直很好,從來不吃藥,怎麼到看守所才一個多月就這樣了呢?警察推說是因為張傑心情不好。十二月十九日,家屬發現海澱看守所張傑名下賬戶已無法存錢。

自張傑被綁架以後,家屬從未被允許與他會面,家屬所寄多封書信也未收到張傑一封回信。

張傑與家屬請代理律師提出行政覆議,北京市政府行政覆議辦公室已經簽收兩份行政覆議代理詞,督促北京市政府能做出正確的選擇,撤銷對張傑的勞動教養決定書,恢復張傑的人身自由。

張傑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後身體出現嚴重狀況,看守所兩次企圖將張傑送往勞教所都沒能得逞。現在(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張傑既不能送勞教所,又過了刑訴法規定的關押期限,已屬非法超期羈押。實際上去年年底看守所因張傑不能進食,吃不進任何東西,有生命危險,將張傑送到公安醫院搶救,公安醫院就以不收超期羈押人員為由拒收。然而到現在海澱看守所知法犯法,仍不釋放張傑。

附一:行政覆議代理詞
北京市人民政府:
根據法律規定,重慶新原興律師事務所接受張傑被勞教案件中張傑妻子朱桂琴的委托後,指派我作為張傑的代理人。為其京勞審字【2012】第2244號《勞動教養決定書》提出行政覆議。
《勞動教養決定書》中“審理查明:2012年10月以來,張傑在北京海澱區海澱南路西4樓402號其家中,窩藏法輪功書籍19本及法輪功光盤9張,後被查獲。”
本會認為,張傑窩藏法輪功宣傳品,抗拒國家法律實施,妨害社會管理秩序,根據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第2條、《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13條的規定。現決定對張傑勞動教養貳年。
通過查閱卷宗及會見張傑本人,發表如下代理意見:
一、勞教決定適用法律錯誤,褻瀆法律、濫用權力。
二、北京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對張傑作出的《勞動教養決定書》程序違法。
三、勞動教養制度沒有法律的授權和規范,該制度不合法。
四、法輪功不是邪教,持有法輪功宣傳品為合法行為。

附二:張傑行政覆議代理詞補充意見
北京市人民政府:
根據法律規定,重慶新原興律師事務所接受張傑被勞教案件中張傑妻子朱桂琴的委托後,指派我作為張傑的代理人。為其京勞審字【2012】第2244號《勞動教養決定書》提出行政覆議。昨日草草出具代理意見,深感此案關乎於張傑人身自由,深感內疚與惶恐,遂補充意見一份,望覆議機關仔細參看。
第一部份:本案涉及的信仰自由的普世原則
第二部份、我重申本案涉及到的“思想(信仰)不構成任何懲罰的依據”的普世原則
第三部份、張傑有權瀏覽任何網站。
第四部份、勞動教養制度沒有法律的授權和規范,該制度不合法。
第五部份、結語
張傑是中國普通的公民,他只是在踐行自己的憲法權利而已,其行為是受法律保護的,不應遭受任何處罰。
本案看起來是一起普通的行政處罰案件,實際上也是一起不尋常的憲法案件,一個關涉公民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大案。如果拋開憲法,只在法律法規層面考慮問題,就會出現合憲的行為受到違憲的法規的懲治,形成“政府放火不是罪,公民點燈要判刑”的不公正局面。西諺雲:對一人的不公,就是對所有人的威脅,請覆議機關尊重公民們的憲法權利,也正確地面對自己的所肩負的歷史責任,敢於直面真相和自己的良知,做出撤銷勞動教養決定書,恢復張傑的人身自由。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非法關押敲詐/掠奪/破壞財物非法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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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海澱區永定路派出所的地址 郵編:100039
北京市海澱區西四環中路43號
電話:68366110 68272005
劉政委:13911833507
此次綁架主要負責人是副所長:熊夢龍, 警察徐濤。

海澱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蘇家坨鎮溫泉路25號 郵編100194
電話:01082587577 看守所曾用這個電話給家屬打電話
看守所接待室:01083587322看守所法制處:01082587988
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長春橋路15號 郵編100089
電話:010-82519110、010-82628056
局長:張偉剛010-82519110;金某;
政委:王聚成
海澱分局紀委:010-82519180
海澱分局督察:010-82519210
海澱分局信訪:010-82519060
海澱分局辦公室:010-82519045
海澱分局監督:010-82519110
督察辦:010-82519638、010-82519213
政治處:010-82519140、010-82519529
內保處電話:010-82519636、82519638、82519216、82519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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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澱分局紀委:010-82519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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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澱分局監督:010-8251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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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澱區看守所地址
北京市海澱區蘇家坨鎮溫陽路25
電話:62400850
預審處:82587151 82587150
看守所:82587322
法制處:82587080
郵編:100194

責任單位及惡人:
海澱區看守所北京市海澱看守所<br>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蘇家坨鎮溫陽路25號,郵編101400<br>電話:010-62400850、010-82587322<br>所長:王建新,辦82587031<br>政委:張文林,辦82587032<p>北京市海澱區看守所:<br>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蘇家坨鎮溫陽路25號郵編:100194<br>電話:010-62400850<br>所長電話:010-62902266轉3500或3582;<br>所長:朱玉朝電話:010-62902266轉3711<br>看守所隊長朱峰010-82883420<br>海澱區看守所內勤010-62400850<br>海澱區看守所接待窗口010-8258 7322 : 李傑
海澱派出所北京市海澱區洩水湖4號<br>郵政編碼: 100080<br>單位電話: 62566587<br>
北京市新安勞教所北京市新安勞教所地址:北京市大興區天宮院東慶豐路6號<br>郵編:102609,電話:60278377,傳真:60278377<br>管理科:010-60278989<br>公交路線:<br>842路天宮院下車路東,由路東的842路站牌向北60米左右,沿路口向東走200米左右即是<br>所長:馬捷(男)<br>副所長:方春嵐(方嵐)<br>商俊兵 管理科科長 010-60279523<br>紀委書記:010-60278722<br>監察審計科科長:010-60276495<p>
北京海澱區派出所 : 張瑞保

更新日期: 2013年7月8日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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