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建躍(建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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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建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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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孫建躍(建洋)(Sun,Jianyue(jianyang)),
男 ,
30歲 ,
天津市寧河縣寧河鎮端莊村法輪功學員。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馬翠賢、孫建躍(又名孫建洋)母子倆多次受到中共邪黨各部門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只有十五歲的孫建躍因進京上訪,遭大辛鄉派出所警察刑訊逼供。 惡警所長張金偉還將擦粉筆、擦黑板的抹布塞到他的嘴裡,不許他喘氣,並用膠皮棒毆打他。由於三天三夜不吃不喝,孫建躍堅持不住,坐在了地上,這時惡警李強穿著黑色皮鞋走到他的面前,突然用力踹向他的脖子,又向他身上噴了一口水,怕孫建躍昏死過去。 第二天,惡警張金偉、李強等人將孫建躍送往寧河縣蘆台看守所非法拘留十四天,在車上惡警張金偉問他還煉不煉(法輪功),孫說煉,又遭到張的毒打,孫建躍鼻子被打流血了,頭發也被張金偉揪下了一撮。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孫建躍與平玉榮在蘆台開發區張貼大法真相時,被蘆台鎮鎮北派出所綁架,二人均被抄家,其中平玉榮被枉判七年重刑,在天津女子監獄遭受迫害(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六日已作報道)。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孫建躍被關押在寧河縣蘆台看守所期間,惡警杜明遠偽善誘供,說什麼想交他為朋友,要從他這兒立下一功,讓孫交待與之有關連的其他人員,另一方面監室裡的犯人對孫建躍進行暴力毆打,逼問口供,想為自己立功減少刑期,致使孫渾身疼痛,晚上不能睡覺,只能在地上一坐一個晚上,後來一個十五歲的少年犯對孫說是刑警隊讓他們干的。在歷經五十多天的非法拘留與惡警軟硬兼施未果之後,孫建躍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在天津雙口勞教所非法關押。孫被非法勞教期間,家屬去接見,勞教所警察讓家屬簽字,紙上印有詆毀法輪功的文章,家屬不簽就不准接見。 在歷經一年多的非法勞教之後,孫建躍於二零零九年回到家中,找了一份工作在蘆台四中打工,哪知寧河縣、寧河鎮派出所惡警馮光滿以偽善的方式向孫的親人套取孫的情況,背地裡給蘆台四中學校校長施壓,將孫建躍辭退,老板多次向校長求情都被拒絕,在孫建躍被辭退那天,老板娘和幾個阿姨都流下了眼淚,說再也遇不著這麼好的孩子了。 雖說在孫建躍多次的受迫害過程中,有很多的警察和普犯對他進行凌辱、謾罵、毆打甚至將他迫害的奄奄一息時,孫建躍都無怨無恨,總是抱著一顆善良的心,向他們講清著大法的真相,希望他們良知覺醒。 孫建躍和母親馬翠賢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在向民眾講法輪大法真相時遭人惡告,先後被綁架關押在寧河及西青看守所。之後,寧河縣公安局、檢察院將孫建躍構陷到法院。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孫建躍遭寧河縣法院非法庭審。公檢法不法人員以法律為幌子,合謀走過場而已。據悉,當庭還出現荒唐一幕:審判長宣布開庭後,竟發現孫建躍沒在現場,才匆忙將孫建躍帶入現場。 兩位正義律師李維達、麼民富在法庭上為孫建躍做了有理有據的辯護。在非法庭審過程中,公訴人李曉媛不止一次誣蔑法輪功,被正義律師當庭指正,李曉媛還蠻橫說:“我說是邪教就是邪教。”律師質問:“你說是邪教,請問你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李曉媛被問得啞口無言。 公訴人還一度轉移話題,指著坐在一旁的孫建躍的母親,說她就是煉法輪功的,並且煉了十幾年了,她就是證據。孫母當即駁斥公訴人的這種論證是極其荒謬,可笑至極。 整個庭審過程,公訴人被正義律師、孫建躍還有孫母質問的無言以對,場面極其尷尬。最後正義律師提出:“信仰屬思想范疇,刑法治有行之罪,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應追究其前任黨魁(江澤民)的罪行,因我的當事人不構成犯罪,應立即無條件釋放。” 整個非法庭審持續約一小時二十分鐘。審判長宣布合議後擇日開庭。 最近得知,天津市寧河縣法院在沒開庭的情況下,將孫建躍非法判刑四年,孫建躍向天津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後來,天津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五日,孫建躍從寧河縣看守所被劫持到天津濱海監獄,(原名“天津港北監獄”),地址是:天津市大港區學府路384號,據知,應在八月十七日律師接見,八月十八日送往監獄,可是在八月十五日就劫持走了,同時威脅、騷擾律師,監聽律師電話。 身陷牢獄的孫建躍二零一五年六月九日向最高檢察院、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要求依法對被控告人的犯罪行為予以立案偵查,追究刑事責任。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一日孫建躍安全回到家中。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在寧河區政法委的指揮下,警察綁架了岳懷江、岳冬梅、於文秀、馮士華、馮國茹、鄭慶華、孫建躍、馬俊鵬等多名法輪功學員。 由於岳冬梅身體原因沒被帶走外,其余6人被綁架到派出所,現在6人都已回家。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
罰站;
綁架/劫持;
抄家;
非法關押;
非法拘留;
非法勞教;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迫害法輪功-天津寧河區四個政法委書記先後遭惡報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九日大陸綜合消息-451703.html#22118211148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的消息
從十五歲遭迫害-身陷冤獄的天津青年控告江澤民
天津市寧河縣孫建躍被冤判四年 非法關押在天津濱海監獄
2015年上半年天津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綜述
二零一五年九月六日大陸綜合消息
天津青年法庭上坦蕩說“信仰無罪”(圖)
天津寧河縣好青年被關押月余(圖)
天津市寧河縣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四)
相關單位及個人:
寧河縣法院
審判長:汪衛軍 18920799998,辦69561332 ,家電69597986
審判員:李洪文13820810822,辦02269561329
代理審判員:張洪美13920739914,辦02269117163
書記員:陳晨13820193901,辦02269561329
公訴人:李曉媛
寧河縣公安分局局長:劉玉順 電話:02269591252
寧河縣防范辦(610)主任:岳文平13702096285
副局長:鄭順紅02269573053,住址:寧河縣蘆台鎮唐寧裡4-2-302
國保大隊長:楊志強13612001155,住址:寧河縣蘆台鎮幸福花園13-3-301
國保副大隊長:祖軍13820353000、18920143795,住址:寧河縣蘆台鎮東方裕景小區5號樓
寧河縣政法委02269591922
寧河縣“六一零”02269577588
國保大隊02269591243
濱海監獄電話:022-62071152
責任單位及惡人:
雙口勞教所
大港區天津市濱海監獄(原天津市港北監獄)
寧河區法院
寧河區公安分局
:
杜明遠
西青區看守所
天津市中級法院
寧河縣看守所
寧河鎮派出所
:
馮光滿
大辛鄉派出所
:
張金偉,
李強
寧河區政法委
更新日期: 2023年6月11日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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