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文花
簡介:
畢文花(Bi,Wenhua),
女 ,
年齡未知 ,
畢文花,河北省易縣西山北鄉遠台村的一位普通婦女,因修煉法輪功,十幾年來,多次被中共人員綁架、關押、拘禁、勒索錢財、強制洗腦等迫害。 一九九七年十月畢文花開始修煉法輪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瘋狂發起迫害法輪功的運動。村裡大隊的高音喇叭像文革似的整天污衊,逼法輪功學員每天報導,不許出門、不許趕集、強迫交書、逼寫所謂不煉功的保證書、勒索錢財……鄉政府人員及鄉派出所吳鳳坡等幾個人闖到畢文花家,進門就像土匪一樣翻箱倒櫃進行抄家,搶走她的大法書,把她非法綁架到西山北鄉派出所非法審訊,強迫寫所謂的不煉功的保證書、逼迫簽字、按手印,並恐嚇、威脅、勒索她丈夫交錢後,才讓她回家。 面對屢次的迫害,畢文花等幾位學員決定去北京反映情況,走到徐水縣時,被傅山鄉派出所警察綁架,畢文花拒說住址、姓名,被惡警扇耳光,滿嘴流血,該惡警還不讓把血吐出來。該惡警還用三角帶毆打另一個法輪功學員,邊打邊逼問是哪裡人,不說就吊銬在鐵欄桿上,直到這個法輪功學員昏死過去才放下來。第二天,畢文花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到徐水縣拘留所,後來他們被一同鄉認出,西山北鄉邪黨人員又對他們進行非法審訊,勒索三百元錢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月一天,畢文花在家中被西山北鄉派出所惡警綁架,強迫按手印、簽字,又將她劫持到易縣拘留所,非法關押半個月,勒索三百元錢才讓家人接回。二零零一年易縣縣委書記劉金勇,違反法律,對魏艷梅、王鳳琴、李愛敏、許振平、劉秀會、李四女、畢文花、候淑芹、楊紅女、陳鳳珍十名法輪大法弟子非法囚禁,分別送往各大局每天24小時看管。部份大法弟子絕食已超過七天。劉金勇違背國際法,七日內不解決問題。 二零零一年春一天,西山北鄉派出所幾個警察又闖入畢文花家,將她綁架到鄉裡,派出所所長梁六兒手拿大木棍邊打邊叫囂:叫你煉!叫你煉……。打完後逼畢文花罰站,兩臂伸平,每個手背上放半塊磚。 第二天是滿城縣和易縣交界處的山北大集市,方圓幾十裡的民眾都會趕山北集。西山北鄉610頭子畢術語、派出所所有人員和武警,將畢文花等十名法輪功學員掛上大牌子、兩手反銬游街、批斗。每位法輪功學員被兩武警按著頭推上車,從鄉政府大院到西山北中學大院,強迫站在會台上,會場站滿了中學生、老師和趕集的村民,大喇叭高聲叫喊著誣陷,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人格侮辱。畢文花當時心髒病復發,面色蒼白,大汗淋漓,出現虛脫…… 被關回到看守所後,畢文花等法輪功學員開始絕食抗議迫害,兩天後,惡人就給她們野蠻灌食,把她的手反銬在椅背上,好幾個人按著,把皮管插到鼻孔裡,將她們折磨的死去活來。 惡徒非法關押她們半月後,又變換方式逼她們放棄修煉,把她們分關到各機關單位,派專人進行談話洗腦。畢文花被關到易縣農業局,農業局的三個人專職整天逼她看誹謗大法的電視、邪黨刊物,逼迫她放棄修煉法輪功,還趁機給她錄像,逼她照邪惡編造的謊言罵師父、罵大法,才放她回家。 前兩年,邪黨人員又闖入她家裡騷擾,逼迫她填寫邪黨什麼表,被畢文花拒絕。 本案足以佐證上述當地公部門相關人員執法玩法、迫害百姓,公然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的信仰自由及權利。
迫害類型:
執法機關以外的單位非法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
體罰;
打罵;
人身侮辱;
用篡改後的經文來欺騙大法弟子;
戴背銬;
罰站;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逼迫放棄信仰;
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騷擾;
洗腦/送洗腦班;
精神酷刑;
踐踏信仰;
非法審訊;
偽造證據將大法弟子勞教、判刑;
威脅/恐嚇;
迫害親屬;
長時間吊拷;
毒打/毆打;
強制拍照並在電視上/游街曝光;
勒索錢財;
私闖民宅;
抄家;
綁架/劫持;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非法關押;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河北易縣法輪功學員畢文花遭迫害事實
2001年6月5日大陸綜合消息
責任單位及惡人:
易縣西山北鄉610
:
畢術雨
西山北鄉派出所
:
吳鳳坡,
梁六兒
徐水縣拘留所
易縣拘留所
易縣縣委
:
劉金庸
易縣西山北鄉遠台村
易縣農業局
傅山鄉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0年6月12日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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