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洪兵
簡介:
周洪兵(Zhou,Hongbing),
男 ,
42歲 ,
江蘇省太倉市大法弟子。二零零零年,瀏河鎮的周洪兵被強行送入精神病院。也曾被太倉看守所非法拘禁過。 二零零一年五月,周洪兵遭太倉市公安局綁架、非法關押在太倉市看守所,之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二零零二年初被太倉市610非法勞教一年半,被綁架到江蘇方強勞教所迫害,不准睡覺多根警棍電擊。 此為江蘇省蘇州市太倉市邪黨機構及太倉市“六一零”(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迫害案例之一。 渠等非法侵害中國公民人權,執法人員玩法弄權,嚴重敗壞政風,具錄案備查,供作追懲依據;倘有疏漏,惠 請知情者或相關單位協助補正,不限文字。影音圖像、公部門文件均可並供刑懲渠等佐證,以昭公信,無任感荷。 國家不等同政府、政府不等同政黨、政黨不等同既得利益集團,包庇犯罪者只能是共犯結構;至對渠等犯行懲戒之國內法源詳見《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有關於宗教信仰自由的規定,及《中國刑法》規定有關“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另,尚可爰引國際法源。我(中)國是聯合國組織會員國之一,本應恪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八條:人人有權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依據《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八條說:人人有思想、良心與宗教自由的權利。
迫害類型:
非法拘留;
剝奪睡眠 ;
送入精神病院;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電擊 ;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姑蘇血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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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太倉市迫害法輪功修煉群眾的情況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太倉市公安局
太倉市看守所
江蘇方強勞教所
太倉市“六一零”
更新日期: 2013年1月1日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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