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7月22日以後派出所的警察多次到家騷擾、威脅不讓煉法輪功,說“再煉”就罰款或拘留。
迫害類型: 騷擾; 威脅/恐嚇;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省肇州縣
責任單位及惡人: 肇州縣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15日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