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夢琳
簡介:
費夢琳(Fei,Menglin),
女 ,
32歲 ,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巴彥縣法輪功學員,巴彥縣第三中學教師。二零零零年二月五日黑龍江巴彥縣學員費夢林、鞠玲燕和他們的四位同鄉一起被抓進了天安門派出所。 二零零零年五月九日被第二看守所范慶民勒索二千元。 巴彥縣第三中學教師費夢琳二零零零年五月進京上訪,從拘留所出來後,縣教委指使學校扣發工資,並且還扣發了費夢琳的父母和哥哥的工資。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八日被雙城市幸福鄉派出所扣押勒索價值二千元的項鏈,還有手表一塊價值四十元,現金一百元, 曾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三次非法刑拘共一百四十天,每到節假日單位就以“找談話 ”為名義進行騷擾。 巴彥縣第三中學教師,與丈夫於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九日到巴彥縣縣委上訪,其丈夫被巴彥縣以所謂的組織者的名義秘密關押,在獄中絕食。 費夢琳上訪回到家後,政府派人日夜看管,怕到上級政府上訪。失去人身自由。 二零零零年七月份,黑龍江省巴彥縣公安局編造黑材料,將關在獄中的二、三十名法輪功學員上報勞動教養。八月初,對其中的9人下達了勞動教養通知書,勞動教養均為一年,上報材料為三年。這9人分別是:孫茂儉(巴彥縣教師進修學校教師)、高福志(司機)、姜志(農民)、張慶武(個體戶)、張金保(農民)、張秀茹(無業)、高淑霞(巴彥縣職教中心教師)、費夢琳(巴彥縣第三中學教師)、劉淑華(農民),其中費夢琳由於體弱被取保候審,其余8人分兩批被送走。第一批是三名法輪功女學員:張秀茹、高淑霞、劉淑華,她們在接到通知書的第二天被送到哈爾濱市郊區的萬家勞教所。巴彥縣原計劃是將勞動教養的8名法輪功學員在下通知書的第二天一同送走往尚志市一面坡勞教所。 需要說明的是,上述行為是在秘密中進行,並沒有通知家屬和所在單位,當有的家屬後來得知此消息後,到縣公安局詢問送往地點時,公安局居然不予回答。 費夢琳和於麗華因白天煉功而被帶上腳鐐,一連幾天也不給解開,生活起居極為不便。 八月三日,費夢琳暈倒,監獄方面強行給她打針,第二天將她釋放。但監獄方面給費夢琳父母打電話謊稱費夢琳要吃盒飯需要500元財物證,家人只寫了200元財物證,實際上這是監獄方面想要的打針費用,而打一針根本就不需要好幾百元錢,費夢琳也根本就沒說要盒飯的事,這是巴彥縣監獄慣用的行騙手段。 近日(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巴彥縣政法委指使轄區派出所,單位騷擾逼迫巴彥縣大法弟子簽字,指使教育局迫害本系統大法弟子,讓大法弟子簽字、按手印、讀污蔑大法的上級文件錄制視頻,威脅在職職工。有的派出所多次打電話騷擾大法弟子及家屬,龍泉派出所警察跳圍欄進院子找大法弟子。已知被騷擾的大法弟子有王淑賢 王春榮 王曼麗 李亞傑 劉志鵬 費夢琳。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下午3點多,巴彥縣教育局馬騰友拿著文件到巴彥縣第三中學找大法弟子費夢琳,要求其簽字。馬騰友說這是政法委發的文件。教育局利用職務之便脅迫大法弟子簽字完全是非法的。
迫害類型:
非法提審;
綁架/劫持;
勒索錢財;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關押;
騷擾;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看管/蹲坑;
戴腳鐐/連體腳鐐;
強行施藥;
逼迫放棄信仰;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省巴彥縣教育局馬騰友騷擾大法弟子費夢琳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日大陸綜合消息-415355.html#201119224556
哈爾濱市大法弟子被迫害勒索的部份名單
黑龍江省巴彥縣編造黑材料加害獄中法輪功學員
黑龍江省巴彥縣迫害大法弟子惡行實錄
天安門廣場見聞(之二)
責任單位及惡人:
哈爾濱市(女子)第二看守所(鴨子圈看守所)
:
范慶民
巴彥縣公安局
雙城市幸福鄉派出所
巴彥縣政法委
更新日期: 2021年10月12日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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