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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榮祺(榮奇)

簡介:
梁榮祺(榮奇)
(Liang,Rongqi), 男 , 42歲 , 貴州省都勻市法輪功學員,原貴州省都勻市運輸公司工人。

法輪功學員梁榮祺及母親陳鼎媛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先後被關押進監獄非法迫害。

2001年3月4日,貴州省都勻市在當地鬧市區都勻火車站召開專對大法弟子的非法公捕公處的丑惡鬧劇,將2000年12月到北京證實大法以及因散發真相數據被抓的17名大法弟子強行捆綁胸前掛牌示眾。其中楊紅燕、陳鼎媛被拘捕(待判勞改),鄭振棠、林睦華、賈運蓮、林應華、羅燦華、時菊英、龔國英、宋勻平、王文秀、潘月華、肖禮群、陳炬生、梁榮奇皆被處勞教三年,閔傑、冉素華被勞教二年半。

2009年1月,龐洪因在甕安鎮壓好人有「功」,被提拔到黔南州公安局任黨委書記、局長。他到任後,加大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先後有法輪功學員黃堅勇、梁榮琪、陳煉等多人被非法抓捕判刑。

2010年5月27日上午,都勻“六一零”辦、國安、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等數十人,在市公安局副局長周世群親自帶領下,與數月前在鄰居家蹲坑監視、跟蹤的外縣警察毛國志(貴州甕安縣玉山鎮派出所所長),突然闖入法輪功學員梁榮琪家,非法強行綁架並進行抄家,直到下午6點多鐘。搶走梁榮琪家的計算機、打印機私人物品及許多大法書、資料等,另外還有現金和存折(2張銀行卡共計2萬2千多元、現金2千余元以及粱妻的金銀首飾等。)凡家中值錢的東西都被洗劫一空。

中共人員搶走梁家裡的鑰匙並派人在他家蹲點,也不准其家人入內。市政法委書記李剛和610主任羅忠福、伙同都勻市公安還派了十幾個惡警在梁家吃住十余天,並非法霸占梁家鑰匙不歸還,企圖隨時入室作案,同時還動用大量警力,對梁家四周布控防守,如臨大敵。

粱母及親人四處奔走,在壓力下,許多律師不敢為法輪功學員辯護。9月20日,梁母終於請到了願意為梁榮琪辯護的北京律師。

2010年9月20日律師閱卷、會見並和都勻市法院法官柳家才進行了交涉。法院定於10月28日上午9時開庭,不公開開庭,不許家屬旁聽。律師當即在電話中申訴,如果不公開開庭,不許家屬旁聽,是違反“刑訴法”第152條第一款規定,同時對政府的形象也不好,請考慮。市法院柳家才稱要向上級匯報後才能答覆。

在此之前市法院柳家才就對梁母說,梁榮琪的案件屬於政治案件,不能公開開庭,不必通知家屬,這是上級的指示。

律師從北京趕到都勻,10月25日下午到市法院進一步說明,得知公開開庭,開庭時間不變。旁聽者必須帶身份證、進行登記、安檢,方可進入。梁母得到律師的轉告後,及時通知家人和親友。

10月27日下午5時市法院又通知將28日上午9時改為8時30分開庭。28日一早,市政法委“六一零”辦公室、市公安國保大隊、派出所等約六十余人就到了法庭外。對法庭周圍進行布控,著裝警察和便衣警察布滿各個角落,對許多想進去旁聽的親朋好友進行監視,對路人進行干擾,阻止法輪功學員前往。

市法院原通知公開庭審,家屬可以旁聽。而開庭時,梁家親人、朋友十多人被安檢法警阻攔不准進入旁聽,需要旁聽證才能入場。市政法委、“六一零”、法院為阻止人們了解案情、了解對法輪功迫害的真實情況,只發放了六張旁聽證,甚至持有旁聽證的梁母和梁的妹妹都被阻止進場。整個旁聽席有二十多人,全是州、市政法委“六一零”、公安等人員。就是法院的其他人員都不准進入旁聽。

8時30分開庭後,在律師的多方努力下,法庭休庭20多分鐘後,才勉強放行梁母和梁的妹妹進場旁聽。梁的直系親屬十多人,有的住在農村,半夜就趕來了,在法院院門的寒風中空等了一上午(當天下著小毛雨,特別冷,氣溫只有四、五度。),也沒見上梁榮琪一面。

面對公訴人以所謂“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起訴,律師依據現行中國憲法、法律,指出中國法律從未將法輪功歸入“邪教”,至今沒有任何法律文件規定黨團員以外的公民不准修煉法輪功。因此公訴人的指控是偷換“法輪功”與“邪教組織”的概念。相反,信仰法輪功應受到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保護。

其次,律師指出,公訴人偷換了“制作宣傳品”與“破壞法律實施”的概念,制作散發法輪功宣傳資料和評論、批評中共的資料沒有違反任何法律,相反,言論自由是受憲法保護的。

律師最後指出:公訴人指控“梁榮琪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在邏輯上完全是荒謬的。

最後律師誠請位法官尊重公民的憲法權利,承擔起應有的歷史責任,敢於直面現實和自己的良知,實踐法治精神,判本案被告人梁榮琪無罪,予以釋放。

最後法官不得不宣布庭審結束,聽後通知。

二零一一年一月六日,貴州省都勻市法院非法判法輪功學員梁榮琪刑期六年。梁榮琪提起上訴,至黔南州中級法院。中級法院未通知律師、未經過正常的“二審”公開開庭,暗箱操作,於三月十六日到看守所非法宣布對梁榮琪維持誣判。

黔南州政法委副書記謝新平(主管迫害法輪功責任人),黔州“610”辦頭目苟德偉、鄧強,都勻市前政法委書記李剛,都勻市政法委“610辦公室”頭目羅中福,實施中共江氏流氓集團對法輪功“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罪惡政策,有計劃、有預謀瘋狂迫害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導致黔南數十名法輪功修煉者被非法判刑、勞教、強制洗腦,其中甚至有的迫害致死。
梁榮琪一家的遭遇可以說是十一年來黔南州、都勻市“610”及公安迫害修煉“真善忍”好人的一個縮影。梁的母親因說真話、給法輪功鳴冤、而被非法重判送羊艾農場勞改;梁的岳父母也因修大法被迫害致死;梁榮琪被綁架後,其妻也橫遭株連,被非法通緝、追捕。惡警還將非法通緝在各地張貼,梁妻至今下落不明。同時梁妻的姨母一家也被監控,惡警不但非法闖入其家中逐個房間查,還威嚇梁榮琪兩歲年幼的女兒,逼問其媽媽的下落;並在單元樓梯口安裝監控器 (其它單元未有)進行二十四小時監控;其姨母上街買菜、帶外孫女外出都被惡人跟蹤監視。梁榮琪一家被迫害的處於四處離散、天各一方的淒風苦雨之中!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七日早上,貴州省都勻市公安局刑警隊、“610”辦、國安等數十人突然闖入法輪功學員梁榮琪家,強行綁架並進行抄家。非法抄家直到下午6點多鐘,搶走梁榮琪家打印機等設備及許多大法資料,另外還有現金和存折及金項鏈等。搶走家裡的鑰匙並派人在他家蹲點,家人也不准入內。

市政法委書記李剛和“610”頭目羅忠福、伙同都勻市公安還派了十幾個惡警在他家吃住一、二十天,將梁家裡的東西吃光用完才走,並非法霸占梁家鑰匙不歸還,企圖隨時入室作案,同時還動用大量警力,在梁家四周圍布控防守,制造恐怖氣氛;並在梁家門口街道安裝攝像頭24小時監控,對路人進行騷擾。然後將梁榮琪被非法關押在黔南州看守所被實施逼供,還將所謂的此案提交檢察院,企圖非法庭審。

然而,貴州黔南“610”及被其操控的不法人員,對於梁榮琪這樣的受憲法保護的正義、善良的行為非但沒有給予保護,對於政府鎮壓法輪功這樣一個明顯顛倒是非的違法決定非但不予以制止,卻動用大量的人力物力等司法力量來對付一個修煉“真、善、忍”的好人,甚至家住梁家樓下的甕安縣玉山鎮派出所所長毛國志(電話:13765412133),竟然監控、跟蹤梁兩個多月(人民的納稅錢養活了你,是叫你來迫害人民的嗎?)。並且在整個庭審過程中,承辦法官多次違背法律規定,如:企圖不公開開庭、不理會被告人的回避申請、不依程序增加公訴人等,雖然在正義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但梁還是被誣判,從中我們看到中國的法律正在被中共及公、檢、法人員所踐踏。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三日,陳鼎媛及梁榮祺母子二人通過郵政快遞向最高法院和檢察院郵寄了控告 迫害元凶江澤民的控告書,八月十七日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收件信息。

二零一六年元月五日中午,都勻市小圍寨派出所三名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陳鼎媛家,另外三名警察在屋外蹲守,要強行把梁榮祺綁架帶走,說是要到派出所了解情況。陳鼎媛說:“今天是全市小學生期末統一考試的日子,梁榮祺要送姑娘去十一小學考試,那是萬萬誤不得的。”可是來人很凶,強硬的說:“不行,今天一定要到派出所去!”

就這樣僵持了幾分鐘,在陳鼎媛的堅持下,三人中的一個說:“這樣吧,我們幾個和梁榮祺一起送小朋友去學校,到學校後,梁榮祺再和我們一起去派出所,二十多分鐘問清事情就可以了。”陳鼎媛就說:“那行嘛,現在是中午十二點四十分,你們說最多二十多分鐘,如果我兒子下午兩點鐘還不回來,我就不答應你們”。

到了派出所市公安局一科秦曉春等人問他:“是誰叫你寫的控告信?陳鼎媛的控告信是不是你替寫的?是誰幫復印的?……”梁榮祺回答:“江澤民迫害十六年來,我全家被迫害,一家三代人無一幸免。控告惡人還要誰來叫我嗎?我們全家下定了決心,一定要將江澤民繩之於法。我媽和我都是修煉人,都是受害人,訴狀當然是各寫各的。誰復印的?問這個問題有意義嗎?我敢以實名、實信息、簽上我的大名,打上我的紅手印,堂堂正正向兩高寄出控告信,這是一般的事嗎?我為我的一切行為負責,誰幫復印的,我會告訴你嗎?”

到了下午兩點半鐘,梁榮祺還沒回來,陳鼎媛只好到小圍寨派出所要人。三點十分陳鼎媛到了小圍寨派出所,一間一間屋子的找兒子,她爬上三樓,剛好與國保秦曉春碰個正著,見到陳鼎媛後,秦曉春第一句話就說:“正要到你家去問你,你往北京寄了什麼東西?”陳鼎媛理直氣壯地回答他,並且勸告他們不要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這時秦曉春態度好了,對陳鼎媛說:“你兒子已經回家了,你趕快回家去。”然後他們倆人一邊一個將陳鼎媛扶下了樓。

迫害類型:
人身侮辱非法勞教綁架/劫持抄家敲詐/掠奪/破壞財物非法審判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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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3月10日大陸綜合消息

相關單位及個人:
迫害梁榮琪的相關責任人:
黔南州政法委
副書記:謝新平(主管迫害法輪功責任人),電話:13985778968,辦公室0584─8225289;8237727。
黔南州政法委“610”辦公室
主 任:苟德偉 電話:13985079918。
副主任:鄧 強 電話:13985758980。
都勻市政法委
書記:李剛 電話:13908542198、辦公室0854─8224718。
都勻市政法委“610”辦公室
主任:羅中福 電話:13908509869,辦公室0854─8227713。
都勻市公安局
局   長:徐燕洪
常務副局長:陳昌勇(主管迫害法輪功責任人)電話:13908548610,辦公室0854-8242486。
副 局 長:周世群(帶隊搜查粱家責任人) 電話:13908548535
都勻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大隊長:秦培軍 電話:13985068224。
教導員:祝瑞林 電話:13985077789。
隊 員:秦曉春 電話:13885436311。
蹲坑在梁榮琪家門口的惡警:石金龍
都勻市檢察院
起訴科:羅紹超(主辦法輪功學員梁榮琪“案件”的負責人),電話:13638549721。
都勻市法院
(梁案)主審法官:柳家才(音) 電話:18985798035。
都勻市政府
常務副市長:藏侃 電話:18985759800
黔南州公安局看守所
所 長:唐連開 電話:13985079306。
教導員:劉 靜 電話:13985076458。
副所長:許啟鈞 電話:13985086471。
都勻市小圍寨鎮政法委
書記:張中平:電話:辦公室0854-7106026。
都勻市小圍寨鎮派出所
民警:王登美 (迫害法輪功的惡警) 手機:15885453011。

毛國志、電話:13765412133,數月前在鄰居家蹲坑、監視、跟蹤梁榮琪的外縣警察(貴州甕安縣玉山鎮派出所所長)。

責任單位及惡人:
貴陽市公安局地址:貴陽市觀山湖區黔靈山路306號,郵編:550081<br>為民網網址:www.gyga.gov.cn<br>E-mail:email protected<br>電話區號:0851<br>局長:陳小剛86797016(兼任: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br>副局長:劉毅8679714(兼任: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E-mail:294045893@qq.com<br>副局長:李樂啟(調研員)86797141,E-mail:294045893@qq.com<br>副局長:石磊(調研員)86797141,E-mail:294045893@qq.com<br>紀委書記:謝軍(調研員)86797141,E-mail:297045893@qq.com : 龐紅
都勻市政法委610辦公室 : 羅忠福
都勻市法院
都勻市公安局 : 周世群秦曉春
貴州黔南州看守所
都勻市政法委 : 李剛
甕安縣玉山鎮派出所 : 毛國志
都勻市小圍寨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6年6月26日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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