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廷(王有亭)
簡介:
王有廷(王有亭)(Wang,Youting(wangyouting)),
男 ,
年齡未知 ,
2001年12月28日,他因發放真像材料,江密峰派出所惡警姜世君,在村長曲貴的帶領下,把他綁架到派出所,並非法抄了他岳母的家,搶走大法書籍、錄音機、磁帶等私人合法財產和其它真像數據。到派出所後,惡警姜世君、王天暢、吳仁雪、王志永、高雪峰等人就對他拳打腳踢。晚上惡人們到他家搜大法數據,因沒找到,回到派出所後,所長開始用腳反覆踢他前胸,之後把他的衣服從前胸撕開,一瓶汽水打碎,把汽水連同玻璃碎片順脖子後一同倒入後背,接著又開始拳打腳踢十多分鐘後把他送進廁所裡。到了晚上又把他用手銬子扣到值班室的暖氣管子上呆了一宿。在派出所折騰了一宿,第二天把他送到吉林市第三看守所,在送的過程中姜世君和另一個戴眼鏡的警察向他的家屬索要120元錢說是車費。他們對他的家屬恐嚇說:“他這件事夠教養三年的。 在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後,2002年1月28日他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九台勞教所。他剛進勞教所的教育隊,那裡的管教就對他進行威脅和恐嚇,讓他放棄修煉。因為拒不配合,惡警謝××,管教高××(名字不詳)指使一伙刑事犯把他雙手雙腳綁在床的四個角上用力抽打,用鐵線頭劃腳心,捅骼肢窩。把惡人們抽剩下的煙頭插到他的鼻孔裡。用這幾種酷刑反覆折磨他三個小時左右。 2002年3月初,在惡警謝××和高××的指使下,他被關進一個小屋裡,一伙刑事犯人把他按到一張床上。雙手腕和雙腳分別綁在床的四個角上,用電線擰成的鞭子發瘋似的輪番抽打他。刑事犯人張老六拿起沙龍棒(一種刑具,一根白色塑料管,6分粗70公分長,裡面裝上沙子)對准他骼肢窩反覆的連捅帶轉,那種難受程度真是痛不欲生,然後雙腳站在他的前胸上,上下蹦跳多次,之後又跳到地上用力往上彈跳,踹在他的胸前。張老六打累了,另一個叫孫老七的刑事犯(名字不詳)拿拖鞋往他頭上、臉上來回抽打,還不解恨,就拿一根帶塑料皮的電燈線,一頭插在他嘴裡順氣管喉嚨往裡捅,他渾身青一塊紫一塊,四肢失去知覺。輪番迫害他長達四個小時之久。 2002年3月15日他被送到二大隊,惡警劉干事(名字不詳)把他帶到辦公室。當時屋裡十多個管教和警察一齊對他進行威脅、恐嚇,讓他寫決裂書。因他堅決不寫,把他摁到地上雙手扳到背後戴上手銬,一幫惡警拳打腳踢,用兩把電棍同時電他身體的各個部位,反覆折磨他一個多小時之後把他送到二監捨。 2002年3月在飲馬河勞教所二大隊,惡警進行強行轉化。當時幾十名大法弟子被嚴重打傷,當時受毒打嚴重的大法弟子還有金俊傑、鄭鳳祥(吉林市)、王有亭(天崗)、李優存(延邊)薛保平等,教導員李雲波(參與的少)、唐波、謝國新、劉××(干事)、趙鳳山,還有四個警校學員是直接參與者。 3月22日早7點30分,他被惡警趙風山叫到辦公室,這時其它警察還沒上班,就對他進行威脅恐嚇,並誹謗大法。給他戴上手銬,強行把他摁在地上,又踢又踹,又拿起電棍電他腳心、眼眉,嘴唇、脖子、耳朵、反覆電擊,一直到其它警察陸續上班。 接著趙風山、唐波都上來用腳連踢帶踹,趙風山強行把他腳盤上,用電棍電他的腳心、骼肢窩等敏感部位。之後又拿鞋底子打他的嘴臉嘴唇腫得很高,而且已變形,裡外都被打破了。從早上7點半一直到中午12點,長達四個多小時,因此他被超期關押一個月,直到2003年1月24日他被無條件釋放。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毒打/毆打;
銬在某處上;
煙頭插入鼻孔裡薰;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勒索錢財;
捆綁在床邊;
非法勞教;
威脅/恐嚇;
電刑;
用鐵線頭劃腳心,捅胳肢窩.;
手銬/腳鐐;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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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江密峰鎮派出所、九台飲馬河勞教所殘酷迫害
吉林九台勞教所暴行:傷口抹鹽後用牙刷刷、皮膚電焦氣味彌漫
責任單位及惡人:
吉林市第三看守所
九台飲馬河勞教所
:
唐波
九台飲馬河勞教所
:
謝國新
長春市九台勞教所
:
趙鳳山
江密峰派出所
:
姜世君
更新日期: 2006年9月10日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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