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端端、范貴文、李春文、高來娥等7人,2000年2月9參加城關河灘集體煉功被抓到秀林鎮派出所,有的被銬在大樹上;有的被銬在車棚上。當時一起到仙台山的還有張拴喜、吳栓林,其它的人被罰款,郝端端被罰4000元、吳雙喜1500元、吳栓林1500元、李素娥1000元、許明明2000元、呂喜廷3000元、樊來1000元。
迫害類型: 非法罰款; 銬在某處上; 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河北省井陘縣殘害法輪大法弟子的真相
責任單位及惡人: 井陘縣秀林鎮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19日 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