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俊亭
簡介:
馬俊亭(Ma,Junting),
女 ,
84歲 ,
山東省肥城市法輪功學員,山東科技大學退休教師。馬俊亭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多次劫持到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一年,泰安又集中搜查關押了一批大法弟子,說是怕在兩會期間上北京。有的被強行送進學習班,不轉化者被送往王村勞教所,參加學習轉化,如:馬俊亭、燕蘭英等(人數姓名不詳),有的被迫離家出走,如:趙傳峰、王傳秀、劉振明等(人數姓名不詳),有的被通緝,以萬元懸賞,如:李蘇平、鄒桂蓮等(人數姓名不詳)。 二零一三年七月,山東科技大學退休教師馬俊亭與丈夫去走親戚,在泰山(原泰安)車站剛過安檢,就被三、四個警察叫去查包。結果把所帶《九評》、真相光盤、小冊子、幾十份真相材料抄去,還不讓她走了。馬俊亭說:不去不行,親戚等著。馬俊亭夫婦上了車,警察卻把送他們上車的兒子扣住,盤問、錄像兩個小時,才讓他回去。馬俊亭走親戚回來,車站派出所還叫她去了一趟問情況。 二零一八年六月七日上午十時許,馬俊亭被肥城市公安局的四個警察(三男一女)闖進家中非法查抄。家中所有的大法書及有關資料被搶走,甚至連牆上門上帶有法輪大法文字、標識的黏貼都給撕了去。最後還給她辦了一個所謂的“取保候審”,她拒不簽字,警察強迫她家人代簽後離去。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山東泰安肥城市檢察院對法輪功學員張緒民、劉芊、韓雪華、鹿克芹、馬俊亭、胡秀香非法起訴。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三日,山東泰安肥城市法院非法對法輪功學員張緒民、劉芊、韓雪華、鹿克芹、馬俊亭、胡秀香宣判:張緒民被冤判二年六個月,罰款三萬元;劉芊被冤判二年六個月,罰款三萬元;韓月華被冤判三年六個月,罰款三萬元;鹿克芹被冤判三年六個月,罰款三萬元;馬俊亭被冤判三年緩刑四年,罰款四萬元;胡秀香被冤判一年六個月,罰款一萬元。 這次非法開庭審理的審判長是錢華,審判員是霍玉君,陪審員是劉光民,法官助理是王樹梅,書記員是李娜。公訴人是肥城市檢察院的檢察員紀文達和姚翠霞。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六日、九日,馬俊亭因向世人贈送法輪功真相年歷、小冊子被構陷,遭泰山區公安分局國保、“610”人員非法抄家。 中共警察把構陷馬俊亭的材料報給泰山區檢察院後,泰山區檢察院於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非法起訴到泰山區法院。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山東科技大學對兩位老人做出無理“開除”決定,取消了馬俊亭和鹿克芹的所有養老保險待遇(含統籌內養老保險待遇、改革性補貼、校內生活補貼等)和醫療保險待遇及校內各類福利待遇,使她們的生活陷入困境。 二零二一年八月六日,泰山區法院對馬俊亭非法開庭,並於二零二一年九月二日下達非法判決書 ,撤銷了肥城市法院(2019)魯0983 刑初11號刑事判決書對她的緩刑;非法判處馬俊亭兩年有期徒刑,勒索罰款三萬元,與原判三年刑期並罰,非法執行四年刑期。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山東科技大學召開第十八次校長辦公會,依據所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條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察部第十八號令)第二十條、第二十四條規定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人社部規[2017]11號)第十二條規定,對馬俊亭、鹿克芹給予開除處分。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六日下午2點半,山東省泰安市岱宗坊派出所四名警察在雲谷御合園小區物業人員張娟的帶領下,來到法輪功學員馬俊亭、李乃修、鹿克勤家中進行騷擾,並強行拿走了客廳裡擺放的師父法像和大法書籍。 馬俊亭,曾因給世人講真相,被抄家,搶走大法書籍,被非法判刑四年監外執行,老伴因此被恐嚇離世,被人被泰安市科技大學開除,停發退休金,沒有了工資、生活費。而且目前身體行走困難,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保姆照料,生活來源靠以前的積蓄生活。還要求寫思想匯報,隔三差五的警察上門騷擾,無安寧的日子。
迫害類型:
洗腦/送洗腦班;
騷擾;
強制拍照並在電視上/游街曝光;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私闖民宅;
迫害親屬;
非法起訴;
非法判刑;
非法罰款;
非法提審;
抄家;
非法剝奪申請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權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山東泰安市多名法輪功學員遭警察和社區人員騷擾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大陸綜合消息-467256.html#2310182386
古稀老人被山東科技大學剝奪養老金及福利待遇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433432.html#211110225154
山東科大81歲退休女教師馬俊亭被非法判刑
山東科技大學81歲退休女教師面臨非法開庭
2015-2019年山東泰安市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綜述%EF%BC%883%EF%BC%89
山東泰安市張緒民等六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山東六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起訴-包括78歲老教師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日大陸綜合消息-369862.html#18614225427
山東省肥城市法輪功女學員馬俊亭遭非法抄家
濟鐵泰安段鐵路警察騷擾、扣押法輪功學員
2001年3月15日大陸綜合消息
相關單位及個人:
有關責任人電話:
泰山區政法委書記:劉興鈺
泰山區公安分局 電話:0538-8254019
泰山區公安分局局長:司家強
泰山區公安分局政委:王朝陽
泰山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李曉明 18653898107
泰山區公安分局610中隊長:田琳 18562338185
泰山區檢察院檢察長 趙平原
泰山區檢察院副檢察長 沈志堅
泰山區檢察院副檢察長 王利民
本次非法開庭公訴人 檢察員沈利平 檢察官助理趙曉天
泰山區法院辦公室:0538-8625101
泰山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張林
泰山區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 宋斌
泰山區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姚保平
泰山區法院執行局電話:0538-8625133
泰山區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 劉法生
泰山區法院政治部主任 范衛濤
本次非法開庭審判長 第十四審判庭審判員張仁崗 0538-8625173
本次非法開庭陪審員 韓萍 張蘭英
本次非法開庭法官助理 周敏
本次非法開庭書記員 張曉敏
肥城市政法委
書記:賈同國
辦公室電話:0538-3227628
肥城市檢察院
檢察長:楊希滄
檢察院辦公室:0538-3012115 30538-012116
公訴科:3012140
監察室:3012112
控申科:3012146
肥城市公安局
局長:褚 學
政委:邱士剛
副局長:楊毅、石傑、尹承民、楊立明、張忠民
副政委:陳軍
紀委書記:汪順才
公安局電話:0538-3212323 0538-3231902
肥城市看守所:3161532 3161532
責任單位及惡人:
肥城市公安局
泰山區610
山東科技大學
泰安市泰山區法院
泰山區法院
肥城市法院
:
錢華
泰山(原泰安)車站派出所
泰山區公安分局
泰山區檢察院
肥城市檢察院
:
姚翠霞,
紀文達
岱宗坊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3年11月3日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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