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巖華(彥華)
簡介:
馬巖華(彥華)(Ma,Yanhua(yanhua)),
男 ,
六十多歲 ,
遼寧省朝陽市凌源市大法弟子,曾多次獲得凌源鋼鐵公司“先進生產者”稱號和獎勵,在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後,他失去了工作,被非法勞教三年、判刑四年。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對法輪功造謠誣陷迫害。馬巖華因為不放棄信仰,堅持修煉,被凌鋼保衛處非法抄家五次,行政拘留三次、刑事拘留一次,在二零零零年初一煉鋼廠改革時,以此為借口強迫他下崗,二零零一年秋凌鋼保衛處又逼迫他買斷工齡。從此,他失去了工作,失去了生活、經濟來源。 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一日馬巖華依法進京上訪,被凌鋼保衛處劫持回來關押,受到公安干事楊萬學、凌剛保衛部姓楊的干警暴打,被非法抄家,拘留十五天後非法勞教三年,被關押在遼寧省朝陽市勞教所。 在朝陽教養院裡,馬巖華受到警察、犯人毆打,強制超負荷勞動,強制洗腦逼迫“轉化”,人格尊嚴受到極大侮辱,人身失去自由,言論失去自由,身體和精神受到極大傷害,精神壓力很大。 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馬巖華參加北爐鄉法輪功學員舉辦的學習大法心得交流會,這本是憲法規定的公民的集會自由、言論自由的權利,可是,與會的四十二人全部被凌源市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關押在拘留所裡,遭到非法審訊、毆打逼供,人格侮辱,被抄家,被強行行政拘留,後改為刑事拘留,其中胡艷榮被迫害致死。非法關押四個多月後,九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馬巖華被非法判四年。 二十多年來,馬巖華的父親和姥姥、親屬受反復抄家、綁架的驚嚇,罰款、勞教、判刑等迫害的打擊,心理壓力很大,承受力到了極限,每天都在擔心、驚恐中度日。在零八年他被非法關押期間,父親和姥姥相繼含冤去世。他要看上最後一眼警察都不允許。 二零一五年五月以來,中國大陸掀起控告江澤民大潮。十一月九日,在朝陽市委書記蹇彪與朝陽市公安局長李超的指令下,已知姓名的就有近百人被綁架、抄家,過程中警察不出示任何證件,翻搶東西與錢財。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凌源市國保大隊受朝陽市公安局及“610”指使大規模綁架法輪功學員,馬巖華剛到自家飯店被蹲坑、跟蹤的警察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凌源看守所。馬巖華被凌源檢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日,馬巖華遭非法開庭,被冤判七年。當年,37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其中,24人被非法行政拘留,8人被非法刑拘。2人被綁架未遂,2人被騷擾。被長期關押遭凌源法院非法判刑的有5人(馬巖華7年、齊曉燕4年半、張鳳霞4年、孫占林4年、劉信2年零7個月)。張志儒時任遼寧省凌源市公安局局長操控國保大隊及基層派出所對當地法輪功學員實施殘酷迫害:綁架抄家、非法拘留、非法勞教、非法判刑、大肆勒索錢財、搶劫大法書籍和真相資料及現金財物,強制抽血化驗、“敲門行動”等等。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馬巖華已轉沈陽監獄第一監區關押迫害。 王久君 男,漢族,1962年9月生,曾任凌源市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副處級審判員。2016年1月升任凌源市法院院長。升職以來,凌源多名法輪功學員(馬巖華、齊曉燕、張鳳霞、張振祥、王艷秋等)被非法判刑。馬彥華:被非法關押在第二監區。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被非法判刑七年的法輪功學員馬巖華,現已回家。(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非法判刑;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家;
非法拘留;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非法發布逮捕令;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違反庭審程序;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遼寧省凌源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近況
原遼寧省凌源公安局長張志儒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
遼寧省第一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情況
張立斌女士被非法關押-女兒呼吁營救(圖)
遼寧凌源市又有9453人聯名舉報首惡江澤民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338785.html#161210224818
遼寧省凌源市法輪功學員馬巖華遭非法庭審
參與迫害責任單位及人員信息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329286.html#16526233136
依法訴江-凌源鋼鐵公司好員工又遭迫害
遼寧省朝陽市凌源市六名法輪功學員仍被非法關押
近期遼寧省朝陽市凌源市嚴萬銀等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補充
遼寧省凌源市毛永春等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超期關押
遼寧朝陽30多位訴江民眾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大陸綜合消息(二)-319316.html#151117233116
遼寧省朝陽市法輪功遭迫害綜述(1)
2001年3月15日大陸綜合消息
相關單位及個人:
迫害遼寧凌源市馬巖華、齊曉燕、劉信、劉殿元責任人信息:
主要責任人員電話 凌源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張利平 0421-6883208、13942186550
凌源市法院
院長王久君6989102、15698760002
副院長李永春6989104、6811118、15698760005(負責馬巖華案卷人之一)
審委會專職委員劉卓群6989166、6822006、15698760062(負責馬巖華案卷人之一)
責任單位及惡人:
朝陽市公安局
:
李超
凌源鋼鐵公司(凌源鋼鐵集團)
:
楊萬學
朝陽勞教所
凌源市看守所
朝陽市新華警署
:
張志儒
凌源市法院
:
王久君
凌源市檢察院
朝陽區610
沈北新區政府
:
蹇彪
沈陽監獄
更新日期: 2022年11月26日 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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