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春節前後某縣法輪大法學員50多人進京和平請願,被公安抓回來押在拘留所,大法弟子叢春林因要求繼續修煉法輪大法被管教扣在大鐵門上用腳踢了60多下,第二天把她給抻了5天4宿(抻這種刑是給監獄裡的重犯用的重刑,從來都沒有抻過老太太和小姑娘)。
迫害類型: 抻刑; 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 非法拘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法輪大法在遼寧本溪
責任單位及惡人: 本溪市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0日 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