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梅(王玫)
簡介:
王梅(王玫)(Wang,Meiwangmei),
女 ,
67歲 ,
甘肅省蘭州市法輪功學員,原西北師范大學計生辦干部。(身患殘疾)一九九九年大法遭迫害後,王玫先後兩次進京證實大法的美好。 二零零零年七月上訪國務院信訪辦,被西北師大武保處帶回到蘭州市安寧分局以“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遭非法刑事拘留十五天。西北師大以“下崗”威脅她放棄修煉,西北師大校黨委書記姚克明(現已退休)、副書記劉基迫於上級壓力強制從王玫工資中扣除八千元巨款作為兩名進京接回人員的往返差旅費。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王玫再次進京在天安門打「法輪大法好」橫幅,再次被綁架到安寧公安分局十裡店派出所(現更名為培黎派出所)關押數天後被劫入蘭州西果園看守所15隊,非法關押半年後,由於不放棄修煉,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一日又被劫持到蘭州市平安台甘肅省第一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當時勞教所醫院體檢發現她的身體狀況不符合勞教規定,醫生結論“拒收”。但安寧區當時的國保大隊教導員(姓名不詳,較瘦,大高個)和培黎派出所戶籍警察劉軍林利用關系找勞教所醫院李院長特批,“建議暫時收留”為名,將王玫送往七大隊二中隊迫害。 在非法關押勞教的一年中停發工資,回單位工作後盡管努力工作但連續兩年年底考核中均被評為“不合格”,連續五級工資沒按規定晉升,致使王玫無法拿到合法的工資收入,至今年已60歲的王玫無法辦理正常退休手續。二零零一年十月中旬出勞教所後,安寧公安分局十裡店派出所將王玫的戶口吊銷,至今14年一直沒有身份證。 十四年的迫害中,王玫在經濟、精神、肉體承受了痛苦與魔難。曾多次在單位、派出所中奔波要求恢復她的合法權益,但得到的卻是推諉和刁難。 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上午11點鐘左右,師大社區、培黎街道610辦,培黎派出所,蘭州市公安局安寧分局國保大隊四個單位先後出動將外出回家的王玫堵在家門口,由副所長佩戴著執法儀,要求到王玫家看看,並說要給王玫辦工資等證件,遭拒絕後以先埋伏後欺騙的方式沖入王玫家亂翻,將與大法有關的所有物品,2個電腦,打印機,2個移動硬盤全部抄走,並搶走了王玫2001年被非法勞教時的證據(勞教釋放證),過程中沒有任何手續。 非法抄家剛一開始,王玫就被2名青年警察架到派出所非法關押,在派出所王玫一直絕食抗議2天半,被強行采血,並到蘭州空軍醫院做CT。 二零二零年九月六日晚,王玫被帶到桃樹坪看守所體檢,因體檢心肌缺血,CT段有病變雙肺少量滲出液,陳舊性肺結核(其它不詳),桃樹坪看守所不收,又帶回培黎派出所。於第二天九月七日送入蘭州市第一看守所(九州)沒有拘留證。說拘留3天,但一直被關押到二十九日中午,加上派出所2天,王玫共被關25天。期間,培黎派出所3次提審中要求簽三書,被王玫拒絕。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午,由培黎派出所警察和培黎街道610辦主任程林和朱月紅共四人出面,610辦要求簽三書被拒(釋放時被簽了“釋放證”,又簽了“監視居住半年釋放證”2個證)被帶回培黎派出所,派出所師大社區警察並出面逼寫“三書”,遭王玫拒絕後,將王玫帶到身份證辦證處照了相,所長史俊峰出面協調“三書”不簽了,但又要求在監視居住半年的保證書上簽字,並說是派出所的最底線。社區警察以兩個所長和社區警察脫警服下崗(失業)為由逼王玫在監視居住半年的保證書上簽了字。監視居住具體內容,走外地或出安寧區均上報派出所,才讓師大社區工作人員將王玫送回家(王玫單身一個人居住)。 約五天後的晚上8點左右,培黎派出所師大社區警察一男一女又到王玫家說找王玫三次沒找到,已告知要外出,怕王玫跑掉又以王玫沒手機(因迫害被銷了戶口,也沒身份證)為由要求每周一上午十時到派出所報到。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上午王玫去後,社區警察又以監視居住要錄指紋,並說九月二十九日辦保證簽字時所裡的指紋儀壞了,所以沒錄,現在要求錄,並拿著一疊材料不讓王玫看,將王玫帶到所裡身份證辦證處的電子指紋儀上,將材料交入櫃內,讓王玫錄指紋,因王玫感到理由太離譜沒按,被要求下周一錄。 王被長期非法拘押,後被非法判刑3年。二零二三年過完年後已被非法關押到甘肅女子監獄。 近日,王玫已回到師大家中。街道派出所並未放棄對她的監視和迫害。(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迫害類型: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非法剝奪公民的戶籍權;
抄家;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綁架/劫持;
監視/跟蹤;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甘肅女子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不許家人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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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蘭州市第一看守所的罪惡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432747.html#21102022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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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418618.html#2111522471
西北師范大學退休女職工王玫又遭綁架-生死不明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大陸綜合消息-414376.html#201028234629
二零二零年九月六日大陸綜合消息-411443p.html#209523296
西北師范大學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概述
西北師范大學職工家屬遭受的迫害
2001年6月5日大陸綜合消息
蘭州市安寧區迫害大法弟子實錄
蘭州綜合消息
相關單位及個人:
蘭州市公安局安寧分局國保大隊隊長:石懷忠 男 1964/3/15 13399315846/13399315864
蘭州市安寧分局國保大隊 趙暉 男 13399315912
蘭州市安寧分局培黎派出所電話:09314550190
蘭州市安寧分局培黎派出所所長 史君峰 男 13399315971
蘭州市安寧分局培黎派出所副所長 李峰軍 男 13399318014
蘭州市公安局安寧分局培黎派出所微信公眾號:“培黎派出所”
蘭州安寧區公安分局電話:09317667353
蘭州安寧區委政法委 牟進年 男 1965/2/ 8 13619366529
蘭州安寧區檢察院辦公室:09317750324 7679576 政工科 09317679511 傳真:09318472260
蘭州安寧區司法局局長肖順祿 4919918(辦)13150014785(手機)
蘭州市安寧分局培黎派出所 片警 閻瑛 男 13399311870
蘭州市安寧分局培黎派出所片警 吉亞麗 女 13399319833
蘭州市安寧分局培黎派出所 尚挺 治安/文職 男 13893417855
蘭州市安寧分局培黎派出所 萬永樓 治安/文職 男 18153998072
蘭州市安寧分局培黎派出所 劉楊 社區/文職 男 15002697184
責任單位及惡人:
蘭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園看守所)
西北師范學院
平安台勞教所(甘肅省第一勞教所)
安寧分局
十裡店派出所
培黎派出所
:
劉軍林
更新日期: 2024年6月9日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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