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新
簡介:
李 新(Li,Xin),
男 ,
28歲 ,
被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大法弟子。2000年6月,在家與家人一塊學法,被惡人舉報,5人一起被抓。被動力分局看守所非法關押35天。2000年10月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被抓。在平谷縣關押三天,遭惡警毒打、煙頭燒皮膚等非人折磨,押回哈市後在動力分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81天。2001年5月16日被7、8個惡警在家中強行綁架,在看守所非法關押2個月後又被非法判勞教兩年送到長林子勞教所勞教至今(2001年11月)。2000年7月被動力分局張國芳勒索2000元。2000年12月被動力分局周純傑勒索2000元 。 2001年5月16日被非法抓捕,後被非法勞教二年。現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長林子勞教所。2001年11月26日他開始絕食。 2011年4月7日中午12點之後,哈爾濱做服裝生意的李新正在瑪克威進貨,突然上來約二十幾人,把他撲倒在地,惡意綁架了他,並把當時綁架場景錄了像,隨後將李新劫持到動力區公安分局,這些綁架者是動力公安分局刑警大隊人員。 當晚,刑警隊於姓隊長帶人非法搜查了李新母親家,搶走了不少私人物品。第二天去了李新家,又搶走了大量個人物品。期間,他們仔細搜查並帶走了李新的幾件衣服,但未對家屬解釋綁架李新的原因。 據悉,李新的綁架與哈市三月底一樁車輛肇事案件有關,因肇事逃逸者名叫李鑫,所以哈市公安鎖定了數個名叫“李鑫”(同音)的人,並濫抓無辜。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晚九點左右,賓縣國保和當地派出所到三門梁屯劉忠武、劉國英、徐樹娟、李新家綁架了劉忠武,抄走牆壁上幾張畫,一部手機,同時到馬玉屯徐樹文家,11點左右又到兩屯欲實施綁架,沒有得逞。徐樹文、徐樹娟、李新三人離家出走。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綁架/劫持;
毒打/毆打;
勒索錢財;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2011年12月哈爾濱80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
哈爾濱法輪功學員李新被惡警誤抓 至今未歸
被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長林子勞教所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李新絕食抗議已達17天
哈爾濱市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凌虐和勒索的事實(續)
哈爾濱市被非法關押的部份大法弟子名單
相關單位及個人:
動力分局張國芳、周純傑
責任單位及惡人:
長林子勞教所
動力區公安分局
賓縣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12年1月16日 0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