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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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關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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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宋美英(Song,Meiying),
女 ,
年齡未知 ,
北京朝陽區法輪功學員,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原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現(二零二一年)居住在英國利茲。二零零一年六月,宋美英在北京讀研究生時有幸了解到法輪大法。那年,同宿捨煉功的好友給她請了一本《轉法輪》,從此她走入大法修煉。她每時每刻都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工作勤勤懇懇,對待家人和藹可親,在社會上也努力做一個好人。 中共人員、警察經常騷擾宋律師的家,企圖找借口迫害她。兩年多前,宋美英為辦律師從業手續找到居委會,結果居委會派人到家裡隨意翻看電腦。 二零一零年二月,當地派出所和居委會的人趁宋律師上班不在家時,欺騙家人打開房門,以查常住人口為名,進屋後各屋亂看,問東問西。 四月,派出所和居委會的人又以地震捐款的名義,欺騙家人開門,進屋後打聽每張床上住的人,還要家人回答已住院的大姑姐的情況,被家人回絕。那個派出所的人又私自拿起宋律師家的座機電話往自己的手機上打電話,明顯是想獲取宋律師的家庭電話號碼。 五月七日,北京朝陽區國保警察徐勇、雙井派出所警察李連喜、趙志華等闖入宋美英家,搶走了她的書、mp3、mp5等資料,並把她劫持到朝陽看守所。宋美英說:“我看書煉功,沒做壞事,就是做個好人,沒做過危害社會的事,你關我我就不服。” 家人找警察說理,也有警察無奈地說:我們也不想這樣,我們也知道(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不做壞事,真善忍,都是好人,最好。但是我們沒辦法,這是共產黨的天下。 近日宋美英已被中共警察非法勞教兩年,被劫持到北京女子勞教所。之前,家人想與她見面,看守所不讓見,連大門都不讓進。家人找了律師,花了五千塊錢,卻只讓律師和宋美英見一次面,現在律師也不讓見了。家人整天以淚洗面。 宋美英被警察綁架勞教後,目前在北京女子勞教所一大隊被迫“坐高凳”迫害。因長時間“坐高凳”,雙腿已開始浮腫,宋律師的身心遭受嚴重的傷害。宋美英被北京女子勞教所惡警關小號兩個星期。 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早,宋美英被北京朝陽區惡警從家中綁架,非法關押在朝陽區看守所;一個月後被非法勞教,劫持到位於大興的北京女子勞教所四大隊(又稱遣送隊)。這個遣送隊就是過去的調遣處,中共邪黨在這裡對法輪功學員強制進行所謂入所教育(較為嚴厲的迫害),然後再把她們劫持到勞教所其它隊。 七月初,宋美英被劫持到一大隊,這個隊的大隊長趙金鳳原是二隊(攻堅隊)副大隊長,她有一套狠招兒迫害法輪功學員。宋律師拒絕所謂的“轉化”,在這裡被特殊“照顧”,單獨關入一個無人的小屋子裡,就是“小號”,接觸不到其他法輪功學員,從早六點至晚十點,每天連續十六個小時被強制坐在一個塑料高凳上。 當家屬質問邪黨警察為什麼這樣對待時,勞教所警察說,肯定不能像在家裡一樣。好一個“不能像在家裡一樣”。 在身心雙重迫害下,宋美英受到極大傷害,雙腿浮腫,兩眼經常發呆。連勞教所的有些隊長都說“其實法輪功的人沒什麼嘛”,意思是沒有罪。一個沒罪的人為什麼要被關在這裡? 八月十日是勞教所接見的日子,正巧也是宋美英的生日。她的丈夫見到妻子因被坐高凳而腫脹著雙腿步履艱難的樣子心情十分沉重。沒有了原本正常的生活,更沒有了一家三口往日歡樂的笑容,七歲的孩子也因無人照看被送到遠在千裡外的呼和浩特老家。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七日,宋美英被北京市司法局強行注銷律師執業證書,被迫失去工作。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宋美英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寄出控告狀,要求依法對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的犯罪行為予以立案偵查,追究其刑事責任、並予以法律制裁。
迫害類型:
騷擾;
私闖民宅;
綁架/劫持;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勞教;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
罰坐 ;
撕毀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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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朝陽區看守所
北京女子勞教所(新安勞教所)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女子戒毒所(北京女子勞教所)
北京市朝陽區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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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勇
雙井派出所
:
李連喜,
趙志華
更新日期: 2021年11月21日 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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