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鐵法市大法弟子吳海利、尹麗、王彩雲、李向明、樓星華、范明因去北京向有關部門反映關於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於2000年2月1號被判勞教。其中吳海利、尹麗、樓星華被判四年,王彩雲、李向明夫婦被判三年半,范明被判六年。吳海利的女兒(14歲)也因煉法輪功而被學校開除。
迫害類型: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遼寧】遲來的消息
相關單位及個人: 相關單位及惡人待查
責任單位及惡人: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2日 0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