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雯
苑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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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苑雯(Yuan,Wen),
女 ,
59歲 ,
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工作,會計師,家住北京朝陽區安貞地區。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並看了《轉法輪》這本寶書。從此她按照“真、善、忍”的標准要求自己,道德水平不斷提高,不再被物質利益所動,別人要的東西,她讓;別人不願做的事情,她做。在矛盾面前寬容忍讓,做事為別人著想。她的同事們都說:與苑雯在一起工作踏實、可靠。一位處長說:“咱處的人都煉法輪功多好啊!”二零零一年六月十四日,北京朝陽區安貞街道辦事處“六一零”、安貞派出所及安華西裡一區居委會十幾個人,強行把正在上班的苑雯,從單位綁架到安貞街道辦事處管轄的一個小區屋內,在那裡苑雯被限制人身自由,被十幾個人看管。到次日早上四點多鐘,“六一零”人員、警察、保安及居委會人員,把苑雯和其他三位法輪功學員劫持到位於北京大興區的“北京法制培訓中心”洗腦班。她們在那裡被隔離關押,二十四小時被包夾監控著一舉一動,白天被劫持到新安女子勞教所遭受強行洗腦。十五天中苑雯身心受到嚴重的傷害。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五點多鐘,警察跟蹤苑雯到她租住的房子,非法抄家,抄走所有的法輪功書籍、法輪功資料、近萬元的現金、手機和呼機等。一個月後,苑雯夫妻與沒煉功的女兒被非法勞教一年半。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五日同時被押送到北京調遣處。當警察知道她們是母女時惡狠狠的對苑雯說:“讓你們近在咫尺,照顧不了你的女兒!”在那裡她們失去做人的尊嚴,把衣服脫光進行搜身。每天遭受警察與其他勞教人員的辱罵,強迫寫放棄法輪功修煉的保證。做奴工包筷子,每天定額一萬雙,經常是早七點到晚十一點,甚至更晚。不讓洗漱。還有撿羊毛,這活對人的皮膚刺激很大,弄的手、胳膊又紅、又腫,眼睛流淚。三月二十六日苑雯與女兒被押送到了北京市女子勞教所。 到勞教所後,有警察、包夾強迫洗腦轉化,讓苑雯放棄法輪功修煉。她不配合,他們就折磨她。連續數日不讓睡覺面對牆站著,一閉眼就遭到打罵,不讓上廁所,不給飽吃,不給水喝,有衣服不讓穿凍著,致使腿腳腫脹,精神恍惚幾次摔倒在地上。 北京安貞地區大法弟子苑雯、袁世傑下落不明。二人流離失所半年之久,據派出所有關人士透露,他們已被抓,正在承受非人的折磨。相關責任人:北京西城區安貞派出所所長張亮、片警王慶利、韓波。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九日晚七點多鐘,安華西裡一區居委會主任劉毅以查水表的名義騙苑雯開門,安貞派出所白姓副所長帶著一個年輕的警察等十幾人突然闖入她家,並說是苑雯給了別人法輪功的護身符。隨後非法抄家,被綁架到安貞派出所,再次被非法勞教兩年零六個月。 在兩次勞教中苑雯的身心遭受到極大的傷害。警察強迫法輪功學員看污蔑法輪功創始人和污蔑誹謗法輪大法的謊言宣傳片,說違心的話。在那裡苑雯感到度日如年生不如死的痛苦已到了極點。做奴工,織毛衣(出口的毛衣,圍巾,手套等),晚上燈光暗淡,而且是深色的毛線,很快她的視力由1.2下降到0.6以致更差並且嚴重散光,看東西模糊一片。從事勞教所的各種苦力勞動,如拉糞、種地、種花、拔草、裝茶葉、裝綠豆、糊月餅盒、裝月餅、糊紙袋、剝離電線等。 二零一四年正月初五,苑雯和家人到親戚家拜年,還沒有進親戚的家門,就被東直門派出所的三個警察,監控手機電話也跟蹤到了親戚家,他們編造事實,說苑雯把法輪功的真相貼在了東直門派出所門口,企圖綁架她,他們三人當著家人的面把苑雯按倒在地強行給戴手銬,其中一個警察騎在苑雯身上,致使她的右手中指,無名指骨節及皮膚嚴重損傷,苑雯奮力抵抗,三個警察沒有綁架成。在家人的幫助下走脫,至此之前,流落在外,有家不能回。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她的全家被中共政府迫害的嚴重。母親、丈夫、女兒、妹妹都遭過綁架,丈夫及女兒、妹妹都被非法勞教過。苑雯被經濟迫害嚴重,沒有任何經濟收入,被單位開除成為五無人員。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五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她一家三口遭受嚴重迫害,被非法勞教、開除公職,尤其是十九歲未修煉大法的女兒,也與父母一同被非法勞教,開除學籍。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中午,北京市局、昌平分局及順義分局十幾個警察,動用三輛桑塔納警車、一輛裡面有欄桿的依維柯警車,將順義高麗營附近一個公司圍住,綁架了五個人,包括三名法輪功學員:胡為學、苑雯、陳軍傑,還有公司的二位職工。 三位法輪功學員目前被非法關押在北京昌平分局看守所;二位職工被關押一天一夜後回家。據說不法警察綁架的借口是“有監控顯示散發資料”。 二零一六年四月份該案已轉到昌平區檢察院,現在昌平區檢察院已將此案退回公安分局。 二零一六年八月八日上午8點30分,北京市昌平區法院在該法院五樓第22法庭對法輪功學員苑雯進行非法庭審,苑雯的親屬到場旁聽。 律師為苑雯做了無罪辯護。苑雯的律師劉連賀辯護說:“一、表達個人的想法有多種方式,比如:和別人去講是一種方式,掛條幅也是表達語言的一種方式,並沒有影響和造成社會上的任何人的不良行為,不能作為犯罪的事實證據。二 、苑雯沒有接受什麼組織的旨意,也沒有服從於什麼組織,只是法輪功個人修煉者,想通過一種方式表達自己的想法,不存在‘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事實。” 在法院門口的公示每日開庭日期的公示屏上,沒有胡衛學、陳軍傑、苑雯、車永開庭的公示顯示;而在法院的大學實習生,被告知法院二十二庭開庭的是“故意傷害案件”,在內部都不敢公開四位法輪功學員的開庭信息。 北京昌平區法院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八日對苑雯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陳軍傑、苑雯已從昌平看守所轉送到大興女子監獄迫害。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洗腦/送洗腦班;
抄家;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勞教;
綁架未遂;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逼迫放棄信仰;
迫害親屬;
打罵;
剝奪睡眠;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非法起訴;
非法審訊;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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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北京市順義區政法委
地址:北京市順義區新順南大街27號 郵編101300
電話:010-69444878
書記周穎博、副書記李國營(兼公安局長)、張峰
北京市順義區公安分局
地址:北京市順義區順平西路8號 郵編 101300
電話:010-69440212
李國營:局長,主持全面工作,直管審計室,分管紀委等工作。
劉 澤:政委,分管政治處、警務保障處等工作。
何 躍:副局長,分管法制處、預審大隊等工作。
宋春青:副局長,分管交通支隊、巡警支隊等工作。
付建軍:副局長,分管國保支隊、人口管理大隊等工作。
王寶倉:副局長,分管辦公室、勤務指揮處等工作。
馬建輝:副局長,分管治安支隊、消防支隊等工作。
高萬秋:副局長,負責政治處工作,分管李橋派出所等工作。
賈文鋒:副局長,分管刑偵支隊、經偵大隊等工作。
劉愛軍:紀委書記,負責紀委、警務督察大隊工作。
辦公室電話:區號010
政治處01069423068 辦公室01069421750 法制處010 69400916
紀委 01069422179 治安支隊 01081491010 內保處 01069421935
人口管理處 01069421843 警務保障處 01069423674 消防支隊 01080485119
信通處01069425596 刑偵支隊 01069462332 國保支隊 01069424957
法醫醫院 01069441498 交通支隊 01069426010
北京市順義區公安分局國保和610(請補充和更正):
地址:北京市順義區順平西路8號 郵編 101300
分管副局長付建軍,分管國保支隊
北京市公安局順義分局國保處處長:趙之武: 手機: 13801163926
國保大隊電話:010-69424957,
大隊長席雷:13601317696
副隊長張巖,13801091687,宅電,010-69423678,
成員,姚蕾,鄭敏,殷月清,
610主任:姓李 15321225813
地址:北京大興女子監獄
郵編:10026
三分監區監區長:張海娜
獄警:李苑、魏賀春、劉力會、張紅鴿、付蓮、劉冉冉、安娜、張海燕
六分監區長:劉靜
獄警:劉莉莉、張祥宇、曹艷梅、曹小穎、紀冬、張騰躍
責任單位及惡人:
昌平區看守所
安貞派出所
:
王慶利
昌平縣公安局
北京法制培訓中心
東城區東直門派出所
北京市女子勞教所
安貞街道辦事處
昌平區法院
:
王世寬
大興女子監獄
昌平區人民檢察院
更新日期: 2018年1月20日 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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