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麗華
簡介:
金麗華(Jin,Lihua),
女 ,
38歲 ,
佳木斯大法弟子,黑龍江省友誼糖廠職工,家住永紅區56委2組。2000年2月20日金麗華去了北京信訪辦,由於說了地址,被警察帶到佳木斯市駐京辦事處。向金麗華索要了往返的出租車費。因錢沒和零錢放在一處,沒有搜去。在辦事處男女混居在一起,被監禁一周。在佳返途中被銬手銬,到佳市後,在永紅區辦事處填了15天的行政拘留票子,卻被關四十多天。這期間,永紅辦事處及單位多次向家屬索要所謂的罰款,家人被迫交永紅分局(石秀文)三千元,單位(張寶慶)一千元把她買了回來。 2000年5月,單位重新啟動生產,招聘員工,金麗華是一名制糖工程技術人員,也參加應聘。當時的條件是考試,擇優錄取,金麗華考了第一名,卻沒有被錄用,金麗華找了有關領導,各級領導層層推諉,最後回答說是因為煉法輪功,若想上班就寫保證書,就這樣金麗華沒能上班。12月份,單位還協助市610辦洗腦班,強迫參加。2001年5月,組織部門又開除了黨籍。 2015年7月30日晚四點至六點間,郊區公安分局佳西派出所分別綁架了小靠山法輪功學員吳從國,糖廠法輪功學員楊佳麗、金麗華。吳從國當晚九點多被放回,楊佳麗被非法拘留十天,金麗華拘留十五天並被抄家,警察把金麗華家2台電腦、4部打印機、3套法輪功書籍、大小切紙刀各一台、4個小音箱及所有與法輪功相關的財物全部搶走。參與綁架的有郊區分局警察李愛國和佳西派出所警察沈飛。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勒索錢財;
手銬/腳鐐;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非法剝奪政治權利;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拘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佳木斯大法弟子被綁架勒索情況(部份)
責任單位及惡人:
佳西派出所
:
沈飛
永紅公安分局
:
石秀文
友誼糖廠
:
張寶慶
郊區公安分局
:
李愛國
佳木斯市駐京辦
更新日期: 2015年8月18日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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